2017年度后勤综合服务招标公告
2017年度后勤综合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按照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法规、政策的规定,现决定对四川省锦隆鑫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新都分公司2017年度后勤综合服务进行招标。项目业主为四川省锦隆鑫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新都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四川东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 招标项目的简要说明
项目名称:四川省锦隆鑫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新都分公司2017年度后勤综合服务
招标范围:办公楼、场地、库房、食堂后勤综合服务
标段划分:1个标段。
二.项目服务期限
本项目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通用资格要求
3.1.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3.1.2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主体资格,并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1.3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账户冻结、财产被接管或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和投标禁入期;
3.1.4 经营范围包含本次采购服务内容,按国家或行业相关规定需要具备依法须经相关部门批准取得行政许可(审批)或资质许可证的相关资质。
3.2 投标人专用资格要求
需具备(满足)以下资质
3.2.1二级物业管理资质及以上。
3.2.2对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具有一个及以上类似项目业绩,且单笔办公业绩达到2万平米以上。(类似项目是指:同类型服务项目)
3.2.3对投标人财务要求: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任意两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新成立未满两年企业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财务状况证明材料)。
3.2.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书的发售
4.1凡愿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4月8日至4月12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 在四川东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430室持下列证件(证明、证书,请装订成册)购买招标文件:
(1)填写完整的报名表(报名表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三证合一者除外)。
(4)单位介绍信。
(5)购买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验身份证原件。
(6)开户银行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请注明开户行行号)。
4.2招标文件每套150元(请刷卡购买),售后不退。
4.3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17年4月28日09时30分,地点为成都市永丰路丰尚楼47号4楼四川东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416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四川省锦隆鑫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新都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东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地 址:成都市永丰路47号丰尚楼4楼
邮 编:邮 编:610041
联系人:联 系人:李女士
电 话:电 话:***-********
传 真:传 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成都分行浆洗街支行
注:(1)以上证书所用章不得使用专用印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
(2)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所提供的证件应在有效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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