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公安消防支队晋城市公安消防支队个人防护装备及抢险救援器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晋城市公安消防支队晋城市公安消防支队个人防护装备及抢险救援器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晋城市公安消防支队晋城市公安消防支队个人防护装备及抢险救援器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河南建威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受晋城市公安消防支队委托,对晋城市公安消防支队个人防护装备及抢险救援器材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因第一次招标废标,现进行二次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JWGP2017-1001H-2
二、招标内容
1.本次招标共1包
采购内容: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和售后服务等。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财政预算上限:人民币:玖拾玖万柒仟叁佰壹拾元整(¥997310.00元)
三、投标人资格
1.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
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须涵盖企业、法人(须在公告发布后有效期内)。
(8)本项目要求的其他资质。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1、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7年4 月6 日—2017年4 月12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山西省晋城市泽州县金村镇湛家村(月星广场B1-9001室)报名。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 ¥500元 ,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报名时需出具的证明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2)组织机构代码证;
(3)税务登记证;
(4)开户许可证;
(5)法人授权委托书和授权代表身份证;
(6)经销商应提供针对本项目该产品制造厂家的代理或授权书;
(7)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须涵盖企业、法人及委托代理人(须在公告发布后有效期内)。
(8)投标人资格所规定内容。
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报名时需核验上述原件,并提供上述全部证件的复印件一套(加盖单位公章)。
五、投标截止时间暨开标时间
2017年 4月27日上午9:30分(北京时间)
六、开标地点
山西省晋城市泽州县金村镇湛家村(月星广场B1-9001室)。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晋城市公安消防支队
联 系 人:田先生
联系地址:城区迎宾街411号
联系电话:187*****237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建威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省晋城市泽州县金村镇湛家村(月星广场B1-9001室)
联 系 人:马先生
联系电话:****-*******
河南建威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2017年04月06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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