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安县让字镇有字村日光大棚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乾安县让字镇有字村日光大棚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 JLQH*******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乾安县让字镇有字村日光大棚建设项目已由乾安县人民政府以乾政函【2017】35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乾安县让字镇有字村村民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为吉林省麒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中央及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乾安县让字镇有字村日光大棚建设项目。
2.2工程规模: 25栋日光大棚,具体工程量详见工程量清单。
2.3招标范围:经审查合格的设计图纸全部内容。
2.4工程建设地点:乾安县让字镇有字村。
2.5工程建设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17 5 5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7 7 5日,总工期 62日历天。
2.6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工程现行施工验收规范 合格 等级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近三年具有同类或类似工程经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考核证书(B类),近三年以来主持完成过类似项目,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须按照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和吉建管[2016]1号文件规定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3.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投标人在投标前应自行针对投标人单位和个人(法定代表人及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向项目建设所在地人民检察院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提交查询结果《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4 月6日至2017年4月12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项目经理建造师证书(含安全考核证B证)及其业绩证明(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外省企业入吉登记信息网页版[以上资料均提供原件及一份复印件加盖公章(鲜章)]到吉林省麒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春市临河街8377号中海国际广场B座14楼1410室)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含清单、图纸),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 年4月27日13时30分,地点为长春市临河街8377号中海国际广场B座13楼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有效投标人不足3家时,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建设信息网》、、《东亚经贸新闻报纸》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乾安县让字镇有字村村民委员会
地 址: 乾安县让字镇有字村
联 系 人: 王书记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吉林省麒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长春市临河街与南三环交汇南行300米中海国际社区B座1410室
联 系 人: 张女士
电话: ****-********


标签: 日光大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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