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木萨尔县客运站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吉木萨尔县客运站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吉木萨尔县客运站建设项目已经由吉县发改综字(2016)493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吉木萨尔县交通运输局,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吉木萨尔县客运站建设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计划投资额为4650.00万元,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本工程拟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报名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吉木萨尔县北庭路与G335西南角

2.工程规模:总面积8212.28平方米,包括新建吉木萨尔县客运楼、客运站室内装修工程、石材幕墙工程、消防水池工程、绿化、停车场、道路、检测中心及设备工程等。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JMTE****************001


吉木萨尔县客运站建设项目(施工)


总面积8212.28平方米,包括新建吉木萨尔县客运楼、客运站室内装修工程、石材幕墙工程、消防水池工程、绿化、停车场、道路、检测中心及设备工程等。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全部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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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并且专业承包[建筑幕墙工程二级](含)以上专业承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二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

四、投标报名

1.报名时间:从 2017年04月08日 10时00分 到 2017年04月12日 19时30分

2.报名地点:网上

五、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17年04月13日至2017年04月17日,每日上午10:00至,下午至19:30

2.领取方式:网上

3.招标文件费用:3000.00(元)

六、其他说明

1.投标人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的单位及自然人不允许参加投标。 2.报名的同时需缴纳投标保证金,施工:CJ********,投标保证金30万元。 3.投标保证金采用电汇或网银转帐的方式,由投标单位基本帐户汇至昌吉回族自治州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站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不得以现金等形式缴纳。账户名称:昌吉回族自治州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站,开户银行:建设银行昌吉州建国西路支行,银行行址:昌吉市建国西路;开户账号:****************2518;开户行行号:********0041。 4.投标保证金采用电汇或网银转帐的方式的缴纳时间为(2017年4月8日10:00—2017年4月12日23:59),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资金到账时间,在规定的时限前自行办妥投标保证金缴纳手续,投标保证金的缴付时间以电汇凭证和网银对账单上的时间为准,超过缴纳的时限缴纳投标保证金视为报名无效。 5.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后持单位基本户开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保证金汇款凭证到昌吉州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站换取缴纳凭证,作为确认报名的依据。 6.投标保证金也可以采用银行保函形式缴纳,银行保函必须由投标单位基本帐户开户银行开出,并在2017年4月17日19:30前持银行保函(正本和副本)到昌吉州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站换取缴纳凭证,作为确认报名的依据,超过时限视为报名无效。 7.采用电汇或网银转账、银行保函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单位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缴纳,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进帐凭证上或者投标保函上明确资金用途、投标项目名称、标段编号,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查对核实。 8.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通过报名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施工3000元/份。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原西部庭州网)、昌吉日报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吉木萨尔县交通运输局


招标代理机构:


新疆拓源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昌吉分公司


地 址:


地 址:


新疆昌吉州昌吉市北京南路28号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


张德军


联 系 人:


白巨红


电 话:


135*****802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


电 子 邮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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