莘县第二批小城镇提升三期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莘县第二批小城镇提升三期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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莘县第二批小城镇提升三期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2017-002085-1404-056j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莘县第二批小城镇提升三期工程监理已经中共聊城市委办公室以聊办字【2015】25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莘县张鲁回族镇人民政府、莘县董杜庄镇人民政府、莘县张寨镇人民政府。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莘县张鲁镇、董杜庄镇、张寨镇;
2.2建设规模:莘县张鲁镇、董杜庄镇、张寨镇立面改造工程,内容包括细石混凝土地面、混合砂浆抹面内墙、真石漆外墙涂料,改造总面积约51876.62平方米;
2.3本次监理招标的范围为工程的施工及保修阶段的全过程的建设监理;
2.4项目名称:莘县第二批小城镇提升三期工程(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
3.2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丙级(含丙级)及以上资质;
3.3投标人拟派的项目总监必须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师证,专业为房屋建筑专业,并在本单位注册,且未在其他的在建工程中担任项目总监,弄虚作假的按骗取中标处理,中标无效,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责任;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4月10日至2017年4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莘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604室报名。
联系电话:189*****071
4.2报名时持以下证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三份:
(1)营业执照副本
(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的不用提供)
(3)资质证书(副本)
(4)项目总监的注册监理师证
(5)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6)另附一套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一份,以备查询行贿记录。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另行通知。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详见招标文件前附表。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莘县政务服务中心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莘县张鲁回族镇人民政府、莘县董杜庄镇人民政府、莘县张寨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 山东正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莘县张鲁镇、董杜庄镇、张寨镇地址: 山东省聊城市开发区东昌路159号
邮编: 252400邮编: 252000
联 系 人:张守军联 系 人: 蔡庆玉
电话: 188*****728电话: 186*****311
传真:传真:
电子邮件: ********5@qq.com电子邮件: sdzxzq@126.com
网址:网址: http://www.sdzhx.com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2017年4月7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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