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服务中心住院部改造招标公告

卫生服务中心住院部改造招标公告


连云港市海州区浦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住院部改造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连云港市海州区浦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住院部改造 ( 项目名称)招标人为 连云港市海州区浦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为 江苏建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资金来源),现已 落实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后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地点: 连云港市海州区浦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招标范围: 住院部改造

3、工期要求: 30日历天

4、合同估算价: 20万元人民币

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 合格 标准

三、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1、企业具备: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且安全生产考核B类证在有效期内。

3、投标申请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4、拟派项目组成员在本单位缴纳社保满12个月(2016年4月-2017年3月)。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办法:

本工程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执行苏建规字(2013)4号文有关资格审查条件,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查合格必须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必要合格条件中的必选条件。

㈠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必要条件(即招标人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必选的,资格审查合格至少应当满足的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5、本工程拒绝联合体投标;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7、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b.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c.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市外建筑施工企业核验备案执行连建管[2011]110号文规定;省外建筑施工企业核验备案管理执行苏建规字[2010]7号文(连建管[2011]72号)。

(2)依据“连建管〔2011〕101号”文及苏建函管【2015】289号文规定,投标人在参加工程投标时应慎重考虑拟安排工程管理的项目经理部组成人员(项目经理、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并在投标文件中提出拟安排的项目经理部组成人员名单及岗位证书复印件,一旦中标,投标文件中的人员不可变更(中标后项目组成员证件交由业主单位保管),项目经理部人员均应为本单位具有相应执业资格的从业人员,所有人员均需提供本单位缴纳12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须附项目组成员社保证明查询密码2016年4月~2017年3月)。

其他:

1、外地进连施工必须执行连建招[2006]308号文的规定:中标后在连云港市成立分公司,中标企业须提供施工企业(包括省市进入本市企业)在造价部门申请的《连云港市建筑工程发承包手册》,由工程所在地招投标管理机构填写相关信息并签字盖章。

2、材料价格风险控制执行苏建价[2008]67号文。

3、若中标价比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低5%以上,中标人除应当按照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不可撤销银行履约保函)外,中标人还应当在合同签订前按照中标价与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之差向招标人另行提交中标差额保证金。

4、投标人必须于开标前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12000元整(壹万贰仟元整)至江苏建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账户(电汇),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超出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和要求递交保证金的一律不予接收,并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作重大偏差处理。

5、贯穿工程整个招投标活动始终,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立即终止该投标人的招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缴责任。

五、投标报名和获取招标文件办法:

报名登记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4月6日-2017年4月10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每套招标文件500元);

报名登记及领取招标文件地址:江苏建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海州区凌州路12号五金机电城2号楼7层招标二部);

六、报名登记时必须提供以下资质材料:

1、报名登记表(至代理公司现场填写);

2、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及B类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保险缴纳证明(须附保险查询密码),授权委托书;

4、投标项目组成员一览表(须附保险查询密码)及社保证明、施工单位与项目组成员签订的用人合同复印件(保险为2016年4月~2017年3月)。

5、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检察院出具)。

6、企业无不良行为,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

七、其他说明

1、中标人在中标后或施工期间不得随意变更中标项目负责人。因特殊情况确需更换的,应当经招标人同意,并缴纳违约保证金1万元人/次。项目施工期间,项目组成员每天必须至甲方签到,每少1人/天,罚款5000元。

2、招标人保留对中标候选人所报业绩及投标全过程所提供所有信息的真实性的最终核实权,若经考证所提供信息不真实,则取消其中标权,并视情节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3、中标人在中标后须向招标人缴纳中标价5%的履约保证金。

4、本工程因项目零散,付款方式为:项目全部完成付10%,审计结束后付至30%,审计结束一年内付至60%,余款在质保期后付清。

招标人(公章): 连云港市海州区浦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 江苏建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办 公 地 址: 海州区凌州路12号五金机电城2号楼7层

邮 政 编 码: 222000 联系电话: 150*****882

传 真: ****-******** 经办人: 朱珊珊

日 期: 2017年 4月6日

标签: 社区卫生服务 浦东 连云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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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建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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