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MWp光伏扶贫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6MWp光伏扶贫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DZZBCG-*******

尊敬的供应商:

我中心接受委托,通过询价方式对东至县1.6MWp光伏扶贫项目工程施工监理进行采购。请贵公司在收到本函后在规定时间内将回函密封送(寄)至我中心,我们将根据回函择优选择供应商。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注意事项:

1、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必须具有本项目经营范围和能力。

(3)投标人须具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监理单位。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2、供应商应就以下采购服务及相关要求,在2017年4月14日下午17:00时前,向本中心做出一次性书面报价。在完全响应询价函要求且不超过采购单位预算控制价的基础上,以有效最低报价为中标原则,该供应商的报价即为成交的合同价。报价函必须密封,且在骑封处盖法人章,可通过邮寄或直接递交的方式提交。

3、报价要求:

(1)报价依据:见“二、项目内容及服务要求。”

(2)报价以人民币报价。报价函中报价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总价金额为准,供应商不同意按此修正的作无效报价处理。

(3)供应商必须按照询价函的要求一次性报出不可更改的价格(单价、总价)及服务承诺。本次报价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多方案、多报价将不予评审。

(4)供应商自行考虑市场风险,所报价格应包含工作清单规定工作量以及售后服务等所有费用,以及合同约定的所有责任、义务的一切风险。

(5)最高控制价(人民币):壹拾陆万捌仟万元整。(¥168000.00元),若投标供应商所报的投标总价格高于最高控制价,视为无效报价。

(6)投标人必须严格按照报价函的内容(报价函的每一页都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编制报价函,若不按报价函的内容编制的,则作为无效报价处理。

4、供应商可以不对本中心的询价函做出报价,但一经做出报价,即为不可撤回。否则,该供应商在今后一年内不得参与本中心的所有招投标活动。

5、成交供应商须交纳成交金额0.75%的服务费。

二、项目内容及服务要求

序号

服务项目名称

编制内容

1

东至县1.6MWp光伏扶贫项目工程施工监理

详见附件2

项目概况 :

1、工程内容及规模:2017年新建黄泥湖配套1.6MWp光伏扶贫电站,投资额约1120万元。

2、工程所在省市详细地址:安徽省池州市东至县黄泥湖渔场内

3、采购范围:工程设计、工程范围内全部设备材料供货、建安工程等约定范围内的全过程监理。

三、报价函构成:

1、 投标函(格式见附件1)(盖章);

2、 供应商服务方案及承诺(盖章);

3、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章)、资质证书复印件(盖章);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盖章);

5、 人员配备表(后附拟配备人员资格证书复印件)(盖章);

6、 投标人认为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复印件(盖章)。

注:1、投标单位报价函一式两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所附材料须按规定要求填写,并签字盖章,否则按废标处理。

2、投标单位报价函及所附材料须装订成册,活页或未装订的中心有权不予接受。

3、投标单位报价函及所附材料要求于报价截止时间前密封送至或邮寄本中心,逾期我中心不予接受。

四、付款方式:光伏扶贫工程全部并网发电后付本次成交价的70%,余款在工程全部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不计息)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东至县水产局

联系人:周总工 联系电话:****-*******

集中采购机构:东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政府采购科(尧渡老街70号,原县老法院)

邮编:247200

联系人:王涛 余红仙 电话:****-*******

东至县水产局 东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7年4月10日

标签: 施工监理 光伏扶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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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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