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瑞(大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大连市甘井子区公路运输管理所的委托,就大连市甘井子区公路运输管理所执法车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谈判。 一、项目编号:HRCG170401
二、项目内容:皮卡车 3辆
(详细内容见谈判文件第三章项目需求)
注:1、本次采购供应商须提供非进口产品,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文件。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2、采购预算:46万元(供应商首轮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按无效报价处理)。
三、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一) 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
(二) 供应商所报产品须是列入国家工信部发布的《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产品;
(三) 代理经销商须具有所提供车辆生产厂家的合法有效经销授权;
(四)外地供应商须具有在大连地区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售后服务机构(非供应商分公司或办事处的售后服务机构须提供供应商和售后服务机构之间盖有公章的委托协议)。
注: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
经查询信用信息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辽宁”网站(www.lncredit.gov.cn)失信黑名单、“信用大连”(credit.dl.cn)网站失信黑名单(黑榜)、“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2)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2017年4月16日。
(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截屏等可实现留痕的方式。
(4)信用信息使用规则:对于经查询信用信息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评审委员会应取消其投标资格。 四、供应商购买谈判采购文件时需提供下列资料:
购买谈判文件的单位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证明资料原件、所提供车辆的生产厂家授权原件、售后服务机构证明材料原件(外地供应商提供)及其上述资格证明材料相应的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招标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发售采购文件),初审合格后方可购买谈判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谈判小组审议结果为准。
五、谈判采购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2017年4月10日至2017年4月14日起每天09:00-11:30,13:30-16:00(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在华瑞(大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发售谈判采购文件(大连市中山区五五路30号名仕国际A2505)
六、谈判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套,售后不退。
七、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时间与地点:2017年4月17日13:00-13:30时(北京时间),在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11受理区(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五楼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八、谈判时间与地点:2017年4月17日13:30时(北京时间),在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十二评标室(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七楼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九、采购人:大连市甘井子区公路运输管理所
十、采购代理人:华瑞(大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琳
电 话:0411-
******** 传 真:0411-
******** 地 址:大连市中山区五五路30号名仕国际A2505
开 户 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大连高新园技术产业园区支行
帐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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