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街乡彩木营村棚区道路工程招标公告

刘街乡彩木营村棚区道路工程招标公告

公告代码:****************007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采购数量:1
项目名称:永清县刘街乡彩木营村棚区道路工程项目
项目联系人:赵帆联系方式:****-*******代理机构:河北至成招标有限公司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主题词:河北省财政厅
永清县刘街乡彩木营村棚区道路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
采购人名称:永清县蔬菜管理局
采购人地址 :永清县会昌街
采购人联系方式:魏文亮 136*****810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石家庄市新石北路与石铜路交叉口旺角国际14层南侧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徐占壮****-*******
采购预算金额:694426.52
采购数量 :
采购用途 : 工程施工(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述)
项目实施地点 :永清县刘街乡彩木营村棚区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包括三证合一证书副本原件);(2)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附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企业财务状况报告原件(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6年度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近一年内不少于三个月国税或地税纳税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4)社保经办机构颁发的社会保险登记证书原件或近一年内缴纳社会保险凭据原件;(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6)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在参加采购活动前10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须提供其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且无行贿犯罪记录,出具日期在公告之后。(注:在注册地开具的需携带相关资料到工程所在地检察机关验证确认)。 2. 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1)供应商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独立法人资格;(2)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3)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经理。(4)保证金必须从单位基本账户转出。注:凡有意参加磋商者,请于2017年4月10日9时00分至2017年4月14 日17时00分,登陆河北永清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yqggzy.gov.cn)下载磋商文件。若购买过程对平台操作有任何疑问,请联系福建随行软件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870-5191。
供应商资格要求 :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投标开始时间 :      开标、评标地点: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河北永清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yqggzy.gov.cn)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其它
招标文件售价 :500元人民币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2017-04-10
获取文件结束时间:2017-04-14
时刻说明:2017年4月10日9时00分至2017年4月14 日17时00分
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4月20日14时30分
开标时间:2017年04月20日14时30分
开标地点:永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评标方法和标准: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供货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截止时间:2017-04-20
传真电话:****-*******
受理质疑电话:****-*******
备注:注:购买标书流程及注意事项 供应商可在招标公告约定的购买时间内,登录永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在招标公告模块点击相应的行业,选择要购买的招标文件名称,进入招标公告详情的页面,点击左上角“获取标书”首次购买。选“匿名购买”后,通过支付宝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相关资料后,即可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已经购买后还需下载的,可以选择“输入交易编号”(即第一次购买的支付宝交易编码),直接下载。文件下载成功后打印带交易编号的交易单(加盖单位公章)、永清县检察院验证盖章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于2017年4月14日下午5时前送达招标代理公司(廊坊市广阳区广阳道232号)(工作日上午9时-11时,下午3时-5时办理),否则将取消其磋商资格。(代理机构联系电话****-*******,工作时间拨打)。供应商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磋商小组将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供应商应自负其风险费用;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道路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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