芮城县看守所管控系统招标公告
芮城县看守所管控系统招标公告
芮城县看守所管控系统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芮城县政府采购中心受芮城县公安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就芮城县看守所管控系统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预算、内容及技术要求:
1、项目名称:芮城县看守所管控系统采购项目
2、项目预算:166.2167万元;
3、项目内容:守所管控系统(武警、检察院)
4、采购货物的技术、质量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二、项目编号:RCZFCG2017--019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登记注册的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近三年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交以下证明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最近一次社保缴纳凭证及社保中心出具的明细表(至少提供养老、医疗、失业保险原件);2016年第四季度公司员工工资记账凭证及明细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5、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6、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7、具有安全技术防范从业单位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8、投标产品厂商经销商须提供主要产品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开具的唯一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
9、检察院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以上资料原件核对后退回,复印件加盖公章按顺序装订成册提交一份)
五、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7年4月10日至2017年4月14日18:00时止。(节假日除外)
2、招标文件发售地点:芮城县社会服务管理中心五楼
3、招标文件发售方式:标书文件现场领取。
六、答疑/勘察、时间、地点
1、答疑时间:2017年4月17日10:00时。
2、答疑地点:芮城县社会服务管理中心六楼
3、现场踏勘统一时间:2017年4月17日
现场踏勘签到时间:2017年4月17日15时至15时30分;
投标人踏勘现场代表:投标人需派专业技术人员持单位授权书参加并进行签到证明其出席
地点:芮城看守所联系人:郭志军联系电话:138*****596。
七、实施方案合格供应商,需交纳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33000元人民币。
2、保证金须采用电汇方式交纳
账户名称:芮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芮城县支行;
3、投标人应在银行凭证上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字样。
八、开标的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5月3日14:30(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17年5月3日14:30(北京时间);
3、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芮城县社会服务管理中心六楼
九、采购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机构名称:芮城县政府采购中心
2、采购机构地点:芮城县社会服务管理中心502室
3、联系人:董先生
4、联系电话:****-*******
5、电子邮箱:rcczjcgzx@163.com
芮城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4月10日
标签: 看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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