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易地脱贫搬迁七营镇盘河安置区施工招标公告

“十三五”易地脱贫搬迁七营镇盘河安置区施工招标公告

海原县“十三五”易地脱贫搬迁项目七营镇盘河安置区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原县“十三五”易地脱贫搬迁项目七营镇盘河安置区项目已由海原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海发改发[2017]128号文件批复同意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海原县七营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为国补资金、贷款及配套资金、群众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地点:海原县七营镇盘河行政村;2.2招标内容:

1、院落工程:新建移民住房50套建筑面积2905平方米,其中:50平方米26户、60平方米16户、75平方米5户、90平方米3户;旱厕50座;大门50套;围墙1375米。

2、道路工程:移民村主干道71米,宽度5米;巷道3505米,宽度3.5米,厚度20厘米,15厘米沙砾垫层。

3、人畜饮水工程:对新建片区沿路敷设供水管网,给水管管材为PE管,管径为De160,管长为1263.6米。给水阀门井9座。

4、排水工程:根据新建道路,设排水系统,排入排水沟。排水管采用钢筋混凝土管,管径为De200-400,共1761.8米,排水节点处设置检查井,共计69个。新建化粪池一座30平方米。

5、配套设施:新建文化广场一处,占地面积1549㎡。

2.3标段划分:本项目施工不划分标段;

2.4工期: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2.5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同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和市政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证书(外地进宁企业需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以上建造师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项目经理并未担任其它在建施工建设工程项目。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根据宁检会[2010]3号文件规定,由建设单位所在地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对所有报名单位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将检查结果报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投标单位无不良记录行为方可参与投标。

3.4 根据宁建建发【2014】225号文件规定,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企业及一级企业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企业及一级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4.报名时间地点及所需资料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4 月 10 日至2017年 4 月 14 日,(节假日正常休息)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 在宁夏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网(http://www.nxzb.com.cn)和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nxzfcg.gov.cn)同时进行网上报名。同时上传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二级及以上相关专业建造师的资格证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等资料的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进行网上报名。若未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报名会导致保证金账号无法获取。

4.2下载招标文件:报名成功后,请于2017年 4 月 10 日至2017年 4 月 14 日,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nxzfcg.gov.cn)按系统提示缴费后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4.3接上面步骤,系统会自动显示保证金帐号及相关信息,请按系统提示从基本账户缴纳投标保证金。

注:①投标人持 CA 锁按系统提示自动生成投标保证金账户,按系统提示进行缴纳。投标保证金以实际到账为准,开标截止前未到账不予认可。保证金必须以交易中心备案的基本户转入,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②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变更补遗”公告栏。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变更补遗”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中卫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4.4该交易管理平台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办理CA锁业务:请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新系统办理CA锁及联系方式:****-*********************;中卫市办理地点:中卫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话****-*******。其他未尽事宜请与中卫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和产权交易科联系。咨询电话:****-*******。新平台使用及操作问题,请联系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热线:********00按3号键咨询即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见招标文件前附表,地点:中卫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招标人:海原县七营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

地 址:海原县 地 址:银川市兴庆区民族北街高尔夫A座6楼

联系人:李金龙 联系人:马伟

电话:135*****169 电 话:****-*******

2017年 4 月 10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安置区 搬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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