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道239、314沿线景观提升规划及重点乡镇环镜整治规划设计招标公告

省道239、314沿线景观提升规划及重点乡镇环镜整治规划设计招标公告


 湖北中天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有限公司受鄂州市梁子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鄂州市梁子湖区省道239、314沿线景观提升规划及重点乡镇环镜整治规划设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鄂州市梁子湖区省道239、314沿线景观提升规划及重点乡镇环镜整治规划设计项目

项目编号:HBZT-ZFCG-2017-04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子烜

项目联系电话:********83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鄂州市梁子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地址:湖北省鄂州市梁子湖区区府路13号

联系方式:鲁国军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湖北中天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子烜 ********839/130*****579

代理机构地址: 鄂州市文星大道7号明堂市场四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投标邀请函

招标条件

本采购项目鄂州市梁子湖区省道239、314沿线景观提升规划及重点乡镇环镜整治规划设计项目(项目名称) 已列入鄂州市梁子湖区政府采购计划,湖北中天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鄂州市梁子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鄂州市梁子湖区省道239、314沿线景观提升规划及重点乡镇环镜整治规划设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服务范围:鄂州市梁子湖区;

采购预算:300万元;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投标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关证明材料);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4、2015年财务报告;投标人为当年注册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或相关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6 年任意一月缴纳税收和保险的凭证。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具备城市规划编制甲级资质;

(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城市规划专业高级职称;

(3)投标人拟派项目团队人员不少于5人,其中除项目负责人外,其他成员具备高级职称人数不少于1人;

(4)投标人须出具供应商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若投标人自成立之日起不足3年的,则出具自成立之日起至出具之日无行贿犯罪档案纪录。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有效期自出具之日2个月内有效,开标时间必须在有效期内;

(5)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政府采购和各项经营活动中,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无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自行提供书面声明)。

(6)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不良行为记录;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本项目投标;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5、供应商须在采购代理机构登记并购买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投标人于2017年4月10日至2017年4月1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在湖北中天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有限公司(鄂州市文星大道7号明堂市场四楼,下同)(****-*******)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等资料:

(1)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

(3)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基本帐户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5)甲级《城市规划编制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投标人须提供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城市规划专业高级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投标人须提供本项目成员名单及除负责人以外的成员城市规划专业高级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8)投标人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及复印件(自出具之日起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若投标人自成立之日起不足3年的,则出具自成立之日起至出具之日无行贿犯罪档案纪录。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有效期自出具之日2个月内有效,开标时间必须在有效期内。

(9)投标人需提供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政府采购和各项经营活动中,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承诺原件。

(10)投标人须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不良行为记录(提供网站查询截图扫描件)。

(以上10项原件及其它复印件资料装订成册(共两份),复印件要求加盖投标人原始印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在报名资料封面上用正楷字写上投标报名联系人名称及其联系手机电话及办公室电话。报名资料需编页码。其它原件现场核验退回。)

4.2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人提交的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发售招标文件),初审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评标委员会审议结果为准。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保证金

5.1 本采购项目投标保证金为陆万元整(人民币)。供应商必须在2017年5月3日上午09:30时前到账。

5.2投标保证金必须由供应商基本账户汇入湖北中天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有限公司投标保证金专户,不是供应商基本账户汇入的投标保证金视同资格后审不合格。

单位名称:湖北中天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有限公司

开户行:湖北省鄂州市农行国贸支行

帐户:176*****040002480

行号:********1517

在规定时间内投标保证金未到帐的资格后审申请人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6.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时间

6.1投标文件的递交采取书面递交。书面投标文件及相关原件资料在2017年5月3日上午08:30-09:30时提交至湖北中天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有限公司,由采购代理机构接受。逾期送达的将被拒绝。

6.2本招标工程的开标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湖北中天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有限公司开标室公开进行,投标单位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携授权委托书和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准时参加。

7.3信息发布时间若发生延迟,日程安排顺延。

8.联系方式

8.1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名称:鄂州市梁子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地址:湖北省鄂州市梁子湖区区府路13号

联系人:鲁国军 电话/手机:****-*******

8.2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名称:湖北中天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有限公司

地址:鄂州市文星大道7号明堂市场四楼

联系人:王子烜 电话/传真/手机:****-*******/3258370/130*****579

二〇一七年四月十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3.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关证明材料);(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4、2015年财务报告;投标人为当年注册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或相关证明材料);(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6 年任意一月缴纳税收和保险的凭证。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2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1)投标人须具备城市规划编制甲级资质;(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城市规划专业高级职称;(3)投标人拟派项目团队人员不少于5人,其中除项目负责人外,其他成员具备高级职称人数不少于1人;(4)投标人须出具供应商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若投标人自成立之日起不足3年的,则出具自成立之日起至出具之日无行贿犯罪档案纪录。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有效期自出具之日2个月内有效,开标时间必须在有效期内;(5)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政府采购和各项经营活动中,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无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自行提供书面声明)。(6)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不良行为记录;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本项目投标;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3.5、供应商须在采购代理机构登记并购买招标文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0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4月10日 08:30至2017年04月14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湖北中天工程造价咨询事物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售价:¥8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招标代理机构现场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5月03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5月03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湖北中天工程造价咨询事物有限公司(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规划设计 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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