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州宾馆安防监控改造及维修招标公告
韶州宾馆安防监控改造及维修招标公告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受 韶关市接待办公室的委托,对 韶关市韶州宾馆安防监控改造及维修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200-201704-100901-0002
二、采购项目名称:韶关市韶州宾馆安防监控改造及维修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800,543
四、采购数量:1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采购项目需求一览表:
编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主要技术规格 | 预算金额 |
1 | 韶关市韶州宾馆安防监控改造及维修项目 | 一批 | 详见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800543.96元 |
注:(1)报价超出预算金额的,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2)供应商必须对本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3)报价应为人民币含税全包价,包括测试、运输、安装调试、验收、培训等一切费用(其中包含零配件的购置和运输、保险、装卸、质保期售后服务、全额含税发票、雇员费用、政府采购代理服务费、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等)。六、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以上要求中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其它无法提供书面证明材料的必须在报价书中作出书面承诺或声明,否则可能导致报价无效。
(2)供应商必须提供由人民检察院出具的供应商和法人代表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供应商应为独立法人,具有建筑智能化施工叁级(或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书;供应商为代理经销商的投标时须提供生产厂商出具针对本次采购项目产品主要设备(摄像机、视频存储服务器、UPS电源)授权函及承诺函;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7年04月10日 至 2017年04月14日 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详细地址:韶关市浈江区五里亭良村综合商贸城D栋903)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4月25日09时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韶关市浈江区五里亭良村综合商贸城D栋903
十、开标时间:2017年04月25日09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韶关市浈江区五里亭良村综合商贸城D栋903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7 年 04 月 10 日 至 2017 年 04 月 14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韶关市接待办公室 | 地址:韶关市风度北路125号一楼 |
联系人:何建奎 | 联系电话:****-******* |
传真:****-******* | 邮编:512000 |
(二)采购代理机构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地址:西安市碑林区南二环西段21号华融国际商务大厦B-1701 |
联系人:潘文健 | 联系电话:****-******* |
传真:***-******** | 邮编:710061 |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何建奎 | 联系电话:****-******* |
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钟宜殷 | 联系电话:****-******* |
发布人: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发布时间:2017年0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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