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建小区(二期)安置房第2标段(电梯及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金建小区(二期)安置房第2标段(电梯及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闽泓业〔2017〕招013号 |
开标时间:2017-05-04 |
所属行业: |
标讯类别: |
资金来源: |
招标代理:福建省泓业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
业主名称:福州鑫居房地产有限公司 |
所属地区: |
招 标 公 告 招标编号:闽泓业〔2017〕招013号 1、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金建小区(二期)安置房第2标段(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已由福州市仓山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仓发改〔2013〕7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州鑫居房地产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人为福州鑫居房地产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泓业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电梯采购与安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实施地点:福州市仓山区。 2.2、招标范围和内容:金建小区(二期)安置房第2标段电梯采购与安装,共30台电梯(具体详见第二章招标内容及技术要求)。 2.3、供货安装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招标人发出供货通知书之日起90日历天内供货;货物到工地验收合格后须在90日历天内安装调试、验收完毕,并交付使用。 2.4、工程质量要求:产品质量达到国家有关规范合格标准,工程质量达到国家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有关规范合格标准。 2.5、本项目电梯井道已施工,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可自行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电梯井道施工情况、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各投标人对踏勘的结果应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现场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 3、投标人资格及审查办法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及安装维保服务的国内制造商或供货商。 3.2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具备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3投标人所投品牌货物制造商具备合法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制造许可明细表中的电梯生产类型为乘客电梯,电梯型式为:曳引式客梯、消防电梯,速度参数须满足大于等于1.75米/秒要求); 3.4本项目安装、售后维保单位具备合法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获得乘客电梯的安装和维修许可)并满足验收要求;且安装维保单位未被闽质监特〔2011〕530号文列入注销《许可证》、暂停新接业务的电梯施工单位处理名单。(已重新取得《许可证》或取消暂停新接业务限制的除外); 3.5本招标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但仅允许一个电梯制造商(或授权代理商)与一个安装维保单位组成联合体,且应确定电梯供货商(或授权代理商)为主办方,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参加投标。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及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否则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4 月 10 日至2017年 4 月 14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2时30分至5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省泓业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东水路88号闽发大厦6层)以无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应从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方)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交存项目投标保证金,汇到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贰拾万 元人民币。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 5 月 4 日上午9时30分,提交地点为仓山区行政服务中心本项目开标室(仓山区闽江大道238号金山文体中心一楼,仓山区政府旁); 7.2、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和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到场,且应出示其各自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须持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方)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凭证原件(一份凭证仅代表一个投标人)等资料到现场核验登记,上述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并携带原件核验。(项目负责人和委托代理人可以为同一人) 7.3、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或密封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不予受理。 8、最高投标限价(即招标控制价):人民币 ******** 元。 招标人:福州鑫居房地产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仓山区闽江大道126号,邮编:350007; 电话:****-********,传真:****-********; 联系人:陈工、林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泓业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东水路88号闽发大厦六层 电话:****-******** ;传真: ****-******** 联系人:张工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 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山支行 ; 帐户名称: 福州鑫居房地产有限公司 ; (应在汇款凭证上注明“闽泓业〔2017〕招013号投标保证金”,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项目招标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监督机构名称:仓山区民用建筑统建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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