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医大三院血液病房净化工程维修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哈医大三院血液病房净化工程维修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哈医大三院血液病房净化工程维修改造工程,招标人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哈医大三院血液病房净化工程维修改造工程
2.2建设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哈平路150号(本工程位于肿瘤医院院内)
2.3计划工期:2017年5月6日至2017年7月6日
2.4建设规模:空调系统维护改造、血液病房通风主机维护改造、智能控制系统维护改造、加湿模块更新及维修改造、室内电控系统维修改造、机房给排水维修改造
2.5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招标范围:完成上述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自项目实施、调试、竣工验收、交付使用、至后期维保等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7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及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集团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3.5 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6 参加工程投标活动的企业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拟派建造师)本人。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本人必须按照要求参加所有招标投标活动,包括投标登记、开标会等。投标企业不得委派其他人以投标代理人的名义代替投标项目负责人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7具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有效的合同及中标通知书、有效的中标公示网页截图及竣工验收报告)。
3.8各投标单位将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对项目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近三年行贿犯罪档案进行查询(查询日期必须在本公告之后的日期)。
4.投标登记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4月10日至2017年4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 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 北京时间,下同),到天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进行投标登记,以便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
4.4 潜在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在投标登记时需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1)投标登记表(在天和公司网站下载http://www.thxmglgs.com/);
(2)投标承诺(在天和公司网站下载http://www.thxmglgs.com/);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代理人(本项目拟派建造师)身份证(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4)营业执照副本;
(5)资质证书副本;(资质证书可以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法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的复印件,但企业资质情况通过扫描建筑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的二维码无法查询或查询有误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6)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7)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四证合一企业除外)
(8)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9)拟派项目经理(1人)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10)拟派项目组织机构人员岗位证、身份证及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证,项目班子人员配备(施工员(工长)1人、质量员(质检员)1人、安全员安全考核证1人);
(11)项目经理及项目班子人员的近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企业需提供以上人员社保信息的视频材料或人社app用户名和密码,现场进行核实是否为本单位职工,如提供信息不实,后果自负)
(12)类似工程施工业绩一份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有效的合同及中标通知书、有效的中标公示网页截图及竣工验收报告)
(13)《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对项目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近三年行贿犯罪档案进行查询(查询日期必须在本公告之后的日期)
潜在投标人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下同)、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7.其他
7.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规定,投标人
或者其他相关利害关系人认为本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违法或者不当的、或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以书面形式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法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后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
日内作出答复。投标人或者其他相关利害关系人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如出现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或弄虚作假投标的,或者捏造事实、伪造材料、以非法手段或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进行异议和投诉、或者恶意投诉、无理缠诉等行为的,将严格按国家及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招 标 人: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
招标机构:天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安升街46号三楼
邮政编码:150010
联 系 人:许女士
联系电话:****-********
电 子 邮:htzbdl2014@163.com
日期:2017年4月10日
标签: 维修改造 病房净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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