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银行松北后台服务中心楼体亮化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哈尔滨银行松北后台服务中心楼体亮化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HTC-17315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哈尔滨银行松北后台服务中心工程已由哈高开委发 [2013]5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中的楼体亮化工程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哈尔滨银行松北后台服务中心楼体亮化工程施工

2.2建设地点:哈尔滨市松北区云飞扬创智港

2.3合同估算价:约80万元

2.4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17年 4月30日,计划竣工日期:2017年 5月30日,总工期:30日历天

2.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招标范围:楼体亮化工程施工,详见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投标期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投标有效期截止之日,下同),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涉及较重及严重失信行为的情形、没有被相关部门列入限制从业招标投标企业名单、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业绩要求:近三年(2014年01月01日-2016年12月31日)内至少具备一项已竣工或正在建设中的单项合同额在100万元及以上类似本工程楼体亮化(类似工程指会议中心、展览中心、体育场馆、候机楼、或大型公共建筑类的工程)的业绩。

需提供真实有效的合同、中标通知书以及网页版中标公示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集团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3.6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7工程投标活动的企业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项目负责人本人(注册建造师)。投标项目负责人必须按照要求参加所有招投标活动,投标企业不得委派其他人以投标代理人的名义代替投标项目负责人投标。

4.投标登记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4月10日至2017年4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到黑龙江省招标公司309室投标登记,以便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日内寄送。

4.4 潜在投标人在投标登记时需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单位介绍信;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3)营业执照;

(4)资质证书;

(5)安全生产许可证;

(6)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

(7)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8)拟派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9)技术负责人的岗位证书、施工员(工长)的岗位证书、质量员(质检员)的岗位证书、造价员的岗位证书、安全员的岗位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有外省市企的业执行外省市相关规定);

(10)业绩证明材料;(合同、中标通知书以及网页版中标公示)

潜在投标人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投标单位未按上述要求备齐相关有效资料原件及复印件的投标登记将不予受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黑龙江省招标公司二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http://)上发布

7.其他

7.1招标人将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对项目投标企业、其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近3年行贿犯罪档案进行查询,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7.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登记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7.3本项目不考虑营改增因素,中标后承发包双方将签订施工合同补充条款,明确营改增后价款调整办法,并执行财税部门的相关规定。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招标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180号

邮 编:150090

联系人:郝赫、刘贵波

电话:****-****************

电子邮件:********6@qq.com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开发区支行

账 号:***************

2017年4月10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楼体亮化 银行 哈尔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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