锅炉加工安装及施工图设计招标公告
锅炉加工安装及施工图设计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受新郑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的委托,就新郑市热源厂煤改气项目锅炉加工安装及施工图设计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投标单位前来报名。 二、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新郑市热源厂煤改气项目锅炉加工安装及施工图设计招标项目 1.2招标编号:新财购-2016-350 1.3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5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新郑市热源厂“煤改气”工程3×75t/h燃气蒸汽锅炉(含燃烧器、鼓风机)设备的采购、运输、安装、调试、运行、报验、质保期维保、培训等相关服务。 燃气蒸汽锅炉(含燃烧器、鼓风机)参数:75t/h(3台);工作压力1.6Mpa;蒸汽温度300℃(具体参数以招标文件为准)。 氮氧化物NOx排放值(含氧量3%时):<30mg/m3。 1.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两个标段 一标段:锅炉加工及安装 二标段:锅炉加工安装监理工作 1.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7质量要求: 一标段:符合国家、行业及地区现行相关规范和标准,满足需方使用要求 二标段:合格 1.8招标内容:招标文件所规定的内容 1.9项目工期:供货及安装期:150日历天 监理工期:锅炉采购加工及安装期 2.0定标方式: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确定中标人; 三、报名条件: 1、投标单位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采购项目有特殊要求的,供应商还应当提供其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 2、资格要求: 一标段:⑴、潜在的投标人必须是独立的法人组织,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生产商,不接受代理商报名; ⑵、锅炉生产厂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锅炉)A级许可资质; ⑶、锅炉生产厂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容器)许可资质及安装改造维修一级资质; ⑷、投标单位必须具有2013年1月1日以来至今58MW(75t/h)或以上的超低氮排放燃气锅炉国内成功运行经验(以签订合同和运行单位证明为准); (5)、燃烧器是低NOx型的燃气燃烧器及采用烟气回流技术FGR系统,满足NOx排量<30mg/Nm3。 (需提供官方出具的相应检测报告、用户使用意见、使用单位评价函和配套方合同以便验证。) 二标段:投标人须具有机电安装工程监理甲级或综合甲级资质,拟派项目总监必须是本单位注册的相关专业监理工程师,且具有燃气锅炉监理工作经验。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总监或项目经理在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名单中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须知: 4.1、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投标单位报名前须在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注册成为会员,并携带相关证件到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局、财政局采购办办理会员审核、备案等手续,详细内容见新郑市政府采购网文件下载,申请加入新郑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流程及提供资料,再进行网上报名。 4.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法,开标时须携带以下资料到现场进行核对: 一标段:投标单位须携带法人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和制造/生产许可证书、国内58MW(75t/h)或以上的超低氮排放燃气锅炉合同与运行单位证明(至少一份)及其它资格要求的证件证明材料和受托人身份证;以上证件要求出示原件,留复印件一份(复印件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留存)。 二标段:监理标段投标单位开标时须携带以下资料到现场进行核对:法人代表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监理工程师证、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等相关证件、燃气锅炉及锅炉房监理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及业主评价等; 4.3以上相关证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五、网上报名时间:2017年4月10日至2017年4月18日17:00整。 六、投标保证金及标书费缴纳 本项目采用网上支付标书费和保证金 1、该项目投标保证金:陆拾万元整;二标段:一万元整;标书费伍佰元整/份。 2、缴纳方式:以转帐形式从投标单位基本帐户转入。 3、保证金缴纳日期:2017年4月10日至2017年4月18日17时前。(必须在此时间段内进行绑定) 4、标书费缴纳日期:2017年4月10日至2017年4月18日17时前。(必须在此时间段内进行绑定) (注:保证金支付需要按标段一次性足额支付完毕,如果多个标段,需要逐标段分笔足额支付,且保证金支付帐号必须与会员库注册的开户行帐号一致。支付保证金/标书费之后,需在该项目的项目信息“网上报名”一栏中,对所投项目进行保证金/标书费绑定,否则不能下载招标文件,视为报名无效。详细流程见本单位会员系统通知栏) 收款单位: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新郑支行 银行账号: ****************3430-0004(保证金交纳帐户) ****************3430-0005(标书费交纳帐户)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支付标书费后自行下载。 七、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以招标文件规定为准):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5月2日9:30分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郑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联系人:王先生 代理机构: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闫先生 电话:156*****196 十、监督单位及电话: 新郑市纪委公共资源交易监察室0371—******** 新郑市财政局采购办03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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