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县洪山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随县洪山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随县洪山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依据随县财政局随财采计【2017】99号计划确认函,随州市瑞兴招标事务有限公司受随县洪山医院的委托,就其“医疗设备”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项目编号:SZRXCS*******
二、项目名称:医疗设备
三、招标内容:医疗设备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①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3)供应商必须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或代理商,代理商投标须提供制造商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和售后服务承诺函;
(4)供应商必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5)供应商须提供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可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进行信用信息查询。
五、投标人在即日起至2017年4月14日工作时间,到随州市瑞兴招标事务有限公司报名。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证明材料:
①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身份证明及身份证);②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的提供三证合一证件)、银行开户许可证;③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缴纳的2016年社会养老保险发票(并附社保部门出具的相关人员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及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④投标人必须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或代理商,代理商投标须提供制造商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和售后服务承诺函;⑤具有健全的售后服务体系、能响应快速服务机制的证明材料;⑥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⑦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⑧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证明。
以上资料必须提供原件现场审核,所有资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留存备查。不符合资格要求或未按规定提供资格文件和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将被拒绝。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4月21日15:00时(注14:30时开始受理投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七、磋商时间:2017年4月21日15:00时
磋商地点:随州市瑞兴招标事务有限公司(随州市青年路208号)
采 购 人:随县洪山医院
联 系 人:彭院长
代理机构联系人:杨经理
电 话:****-*******
开户行名称:工商银行随州曾都支行
八、信息发布媒体
湖北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hubei.gov.cn)
随州市瑞兴招标事务有限公司
二0一七年四月十日
附件 |
********%E7%A3%8B%E5%95%86%E5%85%AC%E5%91%8A023.doc" target="_blank">磋商公告023.doc |
招标
|
随州市瑞兴招标事务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