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塘沽街道办事处机关塘沽街新港2号卡子门西侧2-3号路围墙工程(项目编号:SYZXZC-2017-018)竞争性磋商公告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塘沽街道办事处机关塘沽街新港2号卡子门西侧2-3号路围墙工程(项目编号:SYZXZC-2017-018)竞争性磋商公告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塘沽街道办事处机关 塘沽街新港2号卡子门西侧2-3号路围墙工程 (项目编号:SYZXZC-2017-018)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塘沽街道办事处机关委托,天津市森宇建筑技术法律咨询有限公司将以 竞争性磋商 方式,对 塘沽街新港2号卡子门西侧2-3号路围墙工程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响应。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塘沽街新港2号卡子门西侧2-3号路围墙工程
2.项目编号:SYZXZC-2017-018
二、项目内容(包括主要标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并注明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参与。)
1.项目内容:采购单位所发塘沽街新港2号卡子门西侧2-3号路围墙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内容。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包号采购目录简要技术要求预算(万元)
第1包其他建筑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95.7


三、项目预算
95.7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采购本国产品采购本国产品明细: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明细:按照国家节能环保政策执行,按照现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节能产品采用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明细:按照现行《财政部、环保部关于调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环境标志产品采用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
五、供应商资质要求(应明确符合资格要求须提供的具体证明材料)
(一)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在有效期内;(三)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在有效期内;(四)外地施工企业必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进津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卡》;(五)项目部人员配置:(1)正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投标资格的IC卡,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2)项目安全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专业不限;(3)正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和项目安全经理均应由供应商任命并出具任命书,且为本单位职工,须提供劳动合同或相关证明材料;(4)项目部其他人员按照建筑[2012]1091号文件配置,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六)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七)供应商需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八)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2017-04-10到 2017-04-17
2.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地点:天津市森宇建筑技术法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滨海高新区华苑科技园华天道8号海泰信息广场F座南楼4层418室)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方式: 携带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本公告第五条内容要求的相关材料(原件及盖章复印件)参与报名并购买磋商文件。
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售价(元): 800
七、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2017-04-21 09:30
2.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17-04-21 09:30
3.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塘沽街道办事处(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新港喻园南街298号413会议室)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毛同芳
2.联系电话:***-********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塘沽街道办事处机关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新港喻园南街298号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刘岱岳:***-********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森宇建筑技术法律咨询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滨海高新区华苑科技园华天道8号海泰信息广场F座南楼4层418室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十一、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谈判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塘沽街道办事处机关、天津市森宇建筑技术法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十三、其他事项

天津市森宇建筑技术法律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4月10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围墙工程 卡子 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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