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生产越野车租赁二次招标公告

国内生产越野车租赁二次招标公告

南昌华路建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国内生产越野车租赁招标二次公告

(招标编号:南铁段招〔2017〕30号)

南昌华路建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对国内生产越野车租赁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南昌华路建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国内生产越野车租赁招标已获批准,采购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南昌华路建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因一次招标投标人不足三家,现进行二次公告。

2.招标内容

序号

品名

规格

单位

数量

备注

1

国内生产越野车租赁

2.4L

10


3.招标方式

本次采购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投标单位需具有良好的信誉,必须是具有工商注册的合法资格的汽车租赁公司,能提供有效的汽车租赁经营许可证且营业执照营业范围需含汽车租赁;

4.2投标车辆行驶证、登记证等所有人必须是租赁公司或法定代表人或合伙人的姓名(如证件所有人为合伙人需提供经工商部门备案的合伙人相关证明);

4.3投标车辆需具有排量为2.4L、投标租赁公司车辆登记时间应在2012年3月20日以后(已使用年限不超过5年),汽车行驶里程在10万公里以内,车况性能良好的国内生产的越野车或城市SUV,车辆品牌及车型满足合法上路使用并符合施工现场实用需求;

4.4投标车辆保险必须投保交强险、商业险(车辆险、第三责任人险要求100万元及以上)前挡玻璃险、车上人员险(含驾驶员)各5万元及以上、机动车损失保险、无法找到第三方、不计免赔;

4.5投标车辆无法律纠纷、无违章、无扣分且年检合格;

4.6其他要求: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投标单位能提供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1 现场获取:潜在投标人携带投标申请表(原件加盖公章)及购买招标文件的汇款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在南昌市站前路29号获取招标文件。

5.1.2 电子邮件的方式获取:潜在投标人需将投标申请表(原件加盖公章)及购买招标文件的汇款凭证(原件)扫描件发送至公告指定的电子邮箱,经确认后将招标文件发送至投标人。

5.1.3 传真的方式获取:潜在投标人需将投标申请表(加盖公章)及购买招标文件的汇款凭证(加盖公章)传真至公告指定的传真号,经确认后将招标文件发送至投标人。

5.2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2017年4月11日至2017年4月17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

5.3招标文件每包件售价1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须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将标书款电汇(不接受现金及个人汇款)至招标代理机构账户(账户名称:南昌华路建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开户行:江西银行南昌铁路支行;银行账号:***************;财务联系电话:****-********),同时须在汇款单据上注明招标编号及包件号。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和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昌华路建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昌市站前路29号

联系人:朱玉婷

电话:****-********139*****322

传真:****-********

电子邮件:nchljlgs@163.com

2017年4月10日

附表:

投标申请表

致:南昌华路建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在研究了国内生产越野车租赁(项目名称)招标公告(招标编号:南铁段招[201730号)内容后,我单位申请参加贵单位招标,详细情况见下表:

投标单位

地址

邮编

招标编号

投标包件

营业执照号

税务登记号

公司主营范围

注册资金

法人代表姓名

联系电话

授权投标代表姓名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号

所提供的资质材料

(对应招标公告资质要求应答,许可证需填证号)

代理情况

(代理商填写)

授权代理单位:

授权代理产品:

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信息(含企业名称、地址、电话、纳税人识别号、开户行及账号)

发票寄送联系人及地址

备注

各投标人如未填写开票信息,将开具普通发票。

 单位盖章:             时间: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租赁 越野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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