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银花苗招标公告
金银花苗招标公告
民宗局民族特色村产业发展项目(金银花苗采购)
招标公告
交易编号:LPCG[2017]011
1.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18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招标项目民宗局民族特色村产业发展项目(金银花苗采购)已由财政局审,项目业主为兰坪县啦井镇人民政府,采购资金来自政府投资,资金已落实。招标代理机构为保山市天瑞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投标申请。
2.采购范围及项目地点:
2.1项目编号: TRZBLPCG2017-05
2.2 招标范围:
苗木名称 | 计量单位 | 数量 | 交货地点 | 规格技术参数 |
金银花 | 亩 | 984.4 | 项目实施村委会 | 3年苗,株径出土3cm以上 |
2.3项目地点:怒江州兰坪县;
2.4交货期:60日历天;
2.5本项目预算价为*******.00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良好资信,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企业证件;或已办理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
3.2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3财务状况良好,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冻结财产、接管和破产状态;
3.4参加本次政府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5供应商须具备林业主管部门核发的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许可证,同时具备承担本次采购任务的能力;
3.6要在啦井镇长涧村建设加工厂(报名时要出示在啦井镇范围有建设金银花加工厂的土地租凭合同);
3.7今年工程业绩要有在啦井镇内实施过金银花种植项目(报名时要出示在啦井镇内实施过金银花种植项目合同);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4月10日至2017年04月14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1:00 时,下午15:0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兰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大厅(人民路12-1号)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请按上述要求提供加盖鲜章的复印件并装订成册(要求提供原件的须按要求提供)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人民币壹仟贰佰元(¥:1200.00元)整,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7年05月02日上午09时30分前,地点为:兰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方式
6.1本次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服务系统》上发布。
8.投标保证金的相关事宜:
本项目保证金金额:人民币20000.00元(大写:贰万圆整)
1.交纳时间:保证金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一天下午17:00时前一次性汇至云南省怒江州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投标保证金凭据不再装订到投标文件投标函中。保证金交纳情况以兰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在开标现场宣布为准。
2. 投标保证金的交纳形式:电汇或转账。
3.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单位法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转出,不得从分公司或同一公司的其它基本户、办事处、其它机构以及个人账户转出。
4.在汇款附言中注明项目入场交易编号(LPCG[2017]011),因未注明项目入场交易编号而查询不到保证金情况的,视为未交纳,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中标候选人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合同签订后 5 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利息不计)。其余投标人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将于中标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利息不计)。
6、未按相关要求存入我中心账户的资金,开标5个工作日后需凭《退拨申请》按照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制度予以退还。
户名: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兰坪县支行
账 号:2513 0416 0902 6484 631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兰坪县啦井镇人民政府监督部门:兰坪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股
联系人: 和江云电 话:****-*******
电 话: 139*****272
招标代理机构:保山市天瑞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和海敏
电 话: 189*****277
标签: 产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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