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生物检测设备招标公告
微生物检测设备招标公告
抚州市弘兴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江西省乐安县中医院的委托,现对微生物检测设备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响应。
(一) 项目编号:FZHX-LZC-2017-J002
(二) 采购内容: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主要技术规格及要求 | 预算金额 (万元) |
1 | 微生物检测设备 | 1 | 批 | 详见谈判文件 | 22.7 |
(三)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资格标准:
1、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d.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e.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f.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资质文件:
①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法人代表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②投标人需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和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③供应商若为制造商需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供应商若为经销商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④需提供投标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注册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厂商公章)。
备注:以上材料(①-④项)开标时应现场提供证件原件用于资格审查,⑤项提供复印件加盖厂家公章,未提供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本项目实行网上报名:投标人于2017年4月1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在乐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jxlean.gov.cn/ztb)上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并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后直接投标。标书工本费300元/份,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以现金方式提交,标书售后不退.
(五)投标保证金:响应供应商必须在开标前,以转账的方式从响应供应商的基本账户向乐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肆仟伍佰元整(¥4500.00元),否则响应无效。响应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须在开标的前一天17:00(北京时间)之前到账。
(六)响应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2017年 4月18日上午10:3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乐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届时请投标人的法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出席开标会。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七)已下载竞谈文件并缴纳了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如果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此次投标,应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书面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放弃此次投标。若该项目因不足三家而导致重新招标,未予书面通知的单位将被取消该项目投标的资格。
(八)联系方法:有关此次招标事宜,可按以下联系方式联系
招标机构:抚州市弘兴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乐安县财苑宾馆旁
联 系 人: 王女士 电话:183*****668
采 购 人:江西省乐安县中医院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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