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陵区农村河道疏浚整治提标工程招标公告

广陵区农村河道疏浚整治提标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广陵区农村河道疏浚整治提标工程已经扬州市水利局、扬州市财政局以扬水发[2017]154号文批准建设。工程建设资金来源为市级财政补助和地方自筹资金。项目法人(招标人)为扬州市广陵区农村水利重点工程建设处,现委托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宏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投标工作。目前工程投资计划已落实,各项招标手续齐全,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扬州市广陵区头桥、李典镇。

2.2工程概况:本次招标共分2个标段,每标段的工程概况如下:

施工Ⅰ标段(合同编号:GLHDTB-2017-S01):范围为头桥镇,内容包含北洲主排河整治约1200m,主要整治从丰裕桥到立新桥下游500m河段,下部利用防木板桩护岸,新建亲水平台,河道边坡植草皮护坡,铺石板步道,种植金桂、冬青球、银杏绿化;丰裕河整治约1120m,两岸各铺透水混凝土砖步道一条,近护岸种植菖蒲类挺水植物,上部草皮护坡,种植香樟、桂花树绿化,15处亲水平台,三处荷塘周边做生态堆石护岸和跨塘栈桥等。

施工Ⅱ标段(合同编号:GLHDTB-2017-S02):范围为李典镇,内容包含田桥河整治1625m,部分岸坡在原有护坡基础上整理,部分岸坡采用仿木板桩护岸,河道边坡植草皮护坡,并种植香樟绿化;新建150HW灌溉泵站一座、DN200低压管道130m,3m宽机耕路150m等。

2.3投资规模:工程总批复概算1642.91万元,其中施工Ⅰ标段1009.58万元、施工Ⅱ标段633.33万元。

2.4质量等级:合格。

2.5计划工期:本工程计划于2017年5月上旬开工,2018年4月30日具备完工验收条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1)独立法人资格;2)资质等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3)施工Ⅰ标要求企业近5年(2012年1月1日起,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有中标价500万元以上类似河道或水工建筑物工程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完工证明或竣工验收鉴定书】。施工Ⅱ标要求企业近5年(2012年1月1日起,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有中标价300万元以上类似河道或水工建筑物工程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完工证明或竣工验收鉴定书】;4)省部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任的项目经理具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在本单位注册,无以项目经理身份承担的在建工程。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下称“三类人员”)须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3投标人企业、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登录“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点击进入曝光台选择行贿犯罪进行查询,网址:http://www.jszb.com.cn/jszb/。若查询发现存在行贿犯罪的,资格审查不通过)。

3.4江苏省省外单位首次投标必须先通过江苏省水利厅备案。(备案表从江苏水利网http://www.jswater.gov.cn/art/2008/11/12/art_83_30211.html下载)。

3.5 投标单位信用等级须江苏省水利厅评审为C级及以上(信用等级相关规定见:江苏水利网http://www.jswater.gov.cn/art/2016/4/11/art_79_63033.html,投标人须将信用等级查询界面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若投标人查询不到相应信用等级,须在江苏省水利厅新的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登记后方可查询)。

3.6投标单位信用等级须经扬州市水利局评审为C级及以上(信用等级相关规定见:扬州水利网http://slj.yangzhou.gov.cn/slj/tzgga/201604/5ef6dd390c614eb8861b3cf1bc372a17.shtml)。

3.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3.9符合要求的每个投标人可对上述一个或两个标段进行投标报名,但只可中1个标段(概算投资高的标段优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实行电子招投标,请各投标人于2017年4月18日17时30分前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招投标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221.226.253.14:8888/jsztb/)中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

4.2投标人在网上投标报名前,须下载企业公章和法人签名登记表(下载地址:http://221.226.253.14:84/filedownload→江苏水利工程建设电子招投标电子密钥申请表.doc)并按《关于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电子招投标系统办理电子CA证书签章有关事项的通知》办理。

4.3凡有意向的投标人于2017年4月12日9:00至2017年4月18日17:30期间,经“扬州水利电子招投标系统网站”(登录路径:“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工程建设登入→水利业务登录”,网址http://221.181.158.13:9066/login.aspx)网上报名成功后,于2017年4月12日至2017年4月1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江苏宏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扬州市维扬路233号)购买招标文件。

4.4持单位介绍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或2017年度企业资质网上查询记录并加盖公章、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完工证明或竣工验收鉴定书)、省外首次投标企业水利厅备案表、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及项目经理所在单位2016年10月至2017年3月连续6个月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或养老保险手册(以上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装订成册)购买招标文件。

4.5 招标文件施工Ⅰ标1000元、施工Ⅱ标800元/每标段,售后不退。

5.踏勘现场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及召开投标预备会。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电子招投标系统中的电子投标文件在2017年5月3日9时30分前上传至电子招投标系统;纸质投标文件在2017年5月3日9时30分前递交至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扬州市文昌东路9号科技馆1号楼5楼第8开标室)。

6.2 纸质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电子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招标人不接受该投标。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扬州市广陵区农村水利重点工程建设处

地址:扬州市广陵区水利局(扬州市解放南路90号)

联系人:郑珊珊

电话::0514-********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宏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扬州市维扬路233号

联系人:郭咏梅、刘香

电话:138*****810

传真:0514-********

邮编: 225009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整治 河道疏浚 农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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