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曙光村南兜港、中兜港生态护岸工程招标公告

2017年曙光村南兜港、中兜港生态护岸工程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2017年曙光村南兜港、中兜港生态护岸工程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本次招标项目法人为湖州市吴兴区织里镇曙光村村民委员会(委托代理单位为浙江新诚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招投标监督机构为湖州市吴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织里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发包。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本工程护岸总长1682.5m,其中南兜段生态护岸总长1065.2m,董家兜段生态护岸总长213.7m;中兜生态护岸总长403.60m。新建护岸采用新型的生态砼砌块结构,墙高1.05m,墙顶高程1.95m,底部设0.20m厚砼底板基础。坡面采用植物护坡,距上游坡顶1m范围内每隔8m间隔种植垂柳、香樟,垂柳胸径不小于5cm,香樟胸径不小于7-8cm。生态砌块标准尺寸为400*300*150mm(长*宽*高)。底板采用20cm厚C20砼结构,前端设40cm深齿坎,墙身设6层生态砌块墙身,顶部设15cm厚C20砼压顶,墙后压顶及以下生态砌块后采用普通的开挖土方回填。

项目基本建设项目投资约100万元。计划工期为120日历天。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其他条件详见附表。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文件均以网页下载的方式发放,下载的网址为:http://ggzy.wuxing.gov.cn/zlz。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下载本公告附件中的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 元,售后不退。

4.3 潜在投标人应将投标疑问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可匿名)提交至招标人如下信箱:********6@qq.com">********6@qq.com,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17 年4月17日。招标人将于2017 年4月18日前网上发布补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4月20日14时00分,地点为织里镇公共资源交易分中心开标室(织里镇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北侧,吴兴大道与大港路交叉口)。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须递交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的《湖州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投标人廉洁守信承诺书》,开标前未递交则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不予唱标)。投标人可在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湖州市行政服务网ztb.huzhou.gov.cn“公共资源交易”栏目)自行下载打印。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州市吴兴区织里镇曙光村村民委员会代理机构:浙江新诚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湖州市吴兴区织里镇地址:湖州市龙王山路1408号

邮编:313000 邮编:313000

联系人:宋新泉联系人:孙宇娟

电话:137*****872电话:****-*******

传真:****-*******


2017年4月11日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附表

序号
资格条件内容


企业

1
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2
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近3年(2014年3月 1 日)以来至投标截止前二个月内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投标截止日前二个月内均有效)。

3
应未被项目所在地区(吴兴区)水利建设市场限制投标


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

1
项目负责人应持有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其他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

2
项目负责人近3年(2014年3月 1 日)以来至投标截止前二个月内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投标截止日前二个月内均有效)。

3
项目负责人应未被项目所在地区(吴兴区)水利建设市场限制投标

4
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水利及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5
项目安全员、质量员和施工员必须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认可的上岗证。

6
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两个岗位不得相互兼任。


其它

1
申请人的“三类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B、C证),其中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应有任命文件;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1人。

2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与安全员不得相互兼任。

3
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指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下同)必须已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上公示,外地进浙施工企业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是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上已经公示的授权委托人。

4
授权委托人及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应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员工,均须提供近3个月出具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注:至少自2017年1月1 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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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护岸 生态 曙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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