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硝设备招标公告

脱硝设备招标公告

脱硝设备采购(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LTMC-2017-014

乐亭县明诚建筑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河北永大食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对脱硝设备采购进行(二次)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

1.1我公司锅炉(1台20t/h燃煤锅炉)运行目前尚未安装脱硝设备,NOx的排放浓度最高时达到380㎎/m?,不符合NOx≤200㎎/m?的地方标准,环保部门提出必须进行整改后方可生产。为响应环保法律法规,保证公司正常生产运转经营,拟建设增加脱硝环保设施,实现达标排放。

1.2新设备安装地点在河北永大食盐有限公司动力车间。

1.3资金来源为企业自有资金。

2.招标货物内容

一套锅炉脱硝设备的制作、安装及调试,保证NOx排放浓度满足环保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具备招标设备设计、制作、安装、调试能力的制造商;

3.3具有4001环境体系认证证书、中国环境保护产品认定证书或具有省级环保产业协会颁发的脱硝产品认定证书;

3.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状况及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

3.5要求投标人在2015年至今有至少有二项同类项目供货业绩;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或代理商投标。

4.工期

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工。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愿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4月11日至2017年4月15日(节假日不休),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持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一套(以上复印件均加盖公章)到乐亭县明诚建筑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乐亭县大钊路128号)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200元/套,售后不退 。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5月4日上午9时00分,地点为乐亭县明诚建筑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欲获得本项目的进一步信息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人:河北永大食盐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乐亭县大清河盐场

联系人:李明

联系电话:159*****663

传真:****-*******

招标代理机构:乐亭县明诚建筑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乐亭镇大钊路128号

邮政编码:063600

联系人:刘春光

联系电话:133*****955

传真:****-*******

电子邮箱:********1@qq.com">********1@qq.com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脱硝设备 食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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