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天津市东丽区新闻中心机关委托,天津市东丽区政府采购中心将以 竞争性谈判 方式,对东丽区新闻中心监控系统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响应。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东丽区新闻中心监控系统
2.项目编号:DLGPC-2017-23
二、项目内容(包括主要标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并注明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参与。)
1.项目内容:监控系统,具体项目数量及规格详见第二部分。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与投标文件中相关内容一致的所投产品详细配置清单,该清单在投标人被确认为中标供应商后上网公示,并作为验收的依据。清单内容应包括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详细配置及技术标准,并与交货时向采购人提供的产品说明书内容一致。
包号 | 采购目录 | 简要技术要求 | 预算(万元) |
第1包 | 视频监控设备 | 31.9757 |
三、项目预算
31.9757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明细:(一)按照现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节能产品采用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二)按照现行《财政部、环保部关于调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环境标志产品采用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三)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五、供应商资质要求(应明确符合资格要求须提供的具体证明材料)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2. 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3. 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4.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 法定代表人盖章的对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受委托人的有效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6. 投标人须具备建筑智能化专业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提供证书复印件; 7. 投标人须提供所投前端摄像机(半球摄像机、宽动态半球摄像机、枪型摄像机)、数字硬盘录像机、交换机(8口接入交换机、24口接入交换机、核心交换机)制造商与投标人在有效期内的签约代理协议,若无签约代理协议,则须提供所投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函原件和不低于一年的售后服务的质保承诺函原件。为保证整体系统稳定性,投标产品摄像机、硬盘录像机为同一品牌;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获取谈判(或磋商、询价)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谈判(或磋商、询价)文件售价
1.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时间:2017-04-11到 2017-04-18
2.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地点:天津市东丽区政府采购中心311室(东丽区先锋路13号)
3.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方式: (一)报名时间、方式及地点1.报名时间:2017年4月11日至2017年4月18日,每日9:00-11:30,14:00-15:30(法定节假日除外)。2.报名方式:携带2017年4月11日之后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现场报名。3.报名地点:天津市东丽区政府采购中心311室(东丽区先锋路13号)。咨询电话:
***-******** 冯女士4. 特别提示: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前需按照天津市政府采购网《关于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事项的通知》进行注册,否则将会影响下次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4.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售价(元): 0
七、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2017-04-25 09:30
2.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17-04-25 09:30
3.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天津市东丽区政府采购中心四楼会议室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付女士
2.联系电话: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东丽区新闻中心机关
2.采购人地址: 天津市东丽区跃进路51号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田占国:
139*****568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东丽区政府采购中心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东丽区先锋路13号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十一、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谈判文件或谈判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谈判文件之日或谈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天津市东丽区新闻中心机关、天津市东丽区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东丽区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十三、其他事项
谈判文件下载
DLGPC-2017-23 谈判文件.zip天津市东丽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