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政府采购公务用车项目竞价说明书

福建省政府采购公务用车项目竞价说明书

编号:FJBD*******-***根据福建省财政厅文件(闽财购〔2006〕38号),省政府采购中心采用网上竞价方式组织实施本次公务用车的政府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报价。1、本次采购车辆的情况与基本要求见采购车辆需求一览表:采购车辆需求一览表
合同包车型主要配置要求数量最高限价(人民币:元/辆)交货期备注
1金杯旅行车SY6483F2丰田动力版、旗舰型、白色壹辆249800合同签订后7天内福州交货合同应在成交通知书签发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签订。
2金杯旅行车SY6471CS银灰色四辆166800合同签订后20天内福州交货合同应在成交通知书签发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签订。
金杯旅行车SY6471CS上白下黄八辆166800
注:供应商所报价格为全票价格,必须提供全新原装品牌的车辆,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具有合法的可报牌手续。供应商应提供车辆的全套使用说明书与相关资料及配件。原则上要求车辆零公里销售,若供应商做不到,需解释并在合理的范围内自限定公里数。其中进口车辆必须是正规大贸进口,并能提供完备有效的海关、商检证明。2、参与竞价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条件。原则上,竞价供应商应符合《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规定的汽车品牌总经销商或经销商的条件,并有能力提供良好的售后服务。3、在购买本文件时,供应商应向我中心提交以下资格文件(供预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经销证明等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原件备查),若非由法人本人参与竞价的,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通过年度资格审核的供应商,在当年内无需再提供上述的资格证明文件(但只能参与厂家授权经销产品的竞价)。竞价保证金:在竞价截止时间之前,参加竞价的供应商应向省政府采购中心交纳本项目的竞价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竞价供应商应在转帐单注明项目编号)及其银行回单等相关证明。已提交年度竞价保证金的供应商,在当年内无需每次提供竞价保证金。竞价保证金在评出中选的供应商后的5个工作日之内,按原额无息退还给未违反有关规定的未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待交车叁个月后退还。报价有效期为报价截止之日起10天;所报的单价或总价均应包括:供应商将符合交货要求的车辆及附件送达用户指定的交货地点(交货之前)所发生的与应发生的一切成本和费用。。

4、评选准则:评选按合同包分别进行,合同将授予其报价符合采购要求、报价最低且低于最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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