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监测站大气污染防治监测仪器招标公告
环境保护监测站大气污染防治监测仪器招标公告
临泉县环境保护监测站大气污染防治监测仪器采购项目
招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C********(JQ-2017-037)
招 标 人: 临泉县环境保护监测站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金泉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二○一七年四月十一日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2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4
第三章 评标办法…………………………………………………23
第四章 采购需求及相关要求……………………………………27
第五章 合同条款(格式)………………………………………40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44
第七章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监督机构意见………………58
第一章 招标公告
临泉县环境保护监测站大气污染防治监测仪器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临泉县环境保护监测站大气污染防治监测仪器采购项目(项目编号:C********),招标人为临泉县环境保护监测站,招标代理机构为安徽金泉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
1.项目概况与预算价
1.1招标范围和标包划分:
招标范围:临泉县环境保护监测站大气污染防治监测仪器采购与安装;
标包划分:划分为一个标包,采购预算130.21万元。
1.2交货(含安装)时间:30日历天(中标人须在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交货、安装、调试并验收合格)。
1.3交货地点:临泉县域内,具体按招标人通知。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2、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所投产品的生产商或经销商;
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在《临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zbj.linquan.gov.cn/)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
3.2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600元。投标人需在提交投标文件时交纳招标文件费用。
4.投标文件的提交
4.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5月2日上午10时00分,地点为临泉县委党校东侧二楼临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
4.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省政府采购网》、《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临泉县人民政府网》和《临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6.联系方式
招标人:临泉县环境保护监测站
联系人:张保华
电 话:139*****356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金泉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临泉县城鲖阳西路94号
联系人:王 思 刘 旭
电 话:182*****150(办) 158*****985
传 真:****-*******
邮 箱:ahjinquan@126.com
公共资源交易场所:临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临泉县政务新区县委党校东侧二楼
联系人:唐 枫
电 话:****-*******
7、公共资源交易监督机构
名 称:临泉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 址:临泉县政务新区县委党校东侧二楼
电 话:****-*******
传 真:****-*******
二O一七年四月十一日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人须知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不一致的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
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2.1项目名称及编号临泉县环境保护监测站大气污染防治监测仪器采购项目(项目编号:C********)
2.2招标人临泉县环境保护监测站
2.3招标代理机构安徽金泉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4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机构临泉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2.5招标范围和标包划分招标范围:临泉县环境保护监测站大气污染防治监测仪器采购与安装;
标包划分:划分为一个标包。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及相关要求。
3.2本项目要求投标人需具备的特定资格条件/
3.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8.1踏勘现场□√不组织,由投标人自行踏勘
□ 组织,踏勘时间:
踏勘集中地点:
9.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
□ 召开,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
12.1投标人要求澄清、答疑、修改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15日前
接受疑问的电子邮箱:ahjinquan@126.com
特别提示:提出疑问时须注明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不得署名。
13.2澄清、答疑、修改通知发布方式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修改通知等将在《临泉县人民政府网》《临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一经发布,即视为投标人收到。
14.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内容①投标人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对投标文件修改的内容;
②评标中,投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要求,对投标文件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
15.1采购预算130.21万元。
16.1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时间起60天
17.1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数额:贰万元。
投标保证金形式:保证金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转入临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收款单位不接收当面提交的现钞。
保证金转账凭证复印件(银行转账回单或网银回单)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招标人。投标人应承担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到账的风险。是否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以临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到账记录的时间为准。投标截止时间后到账的保证金无效。
收款单位:临泉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临泉支行
账号:****************7899
银行汇款单上注明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
保证金有效期:同投标有效期。
20.1投标文件份数正本 1 份,副本 4 份。
22.2提交投标文件的地点临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
24.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 同提交投标文件地点
25.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1人,专家4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招标人委托监督部门在安徽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29.1是否授权评标委
员会确定中标人□是
□√否,推荐中标候选人数: 1-3名
30中标结果公告(中标通知书)招标代理机构应当自评审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招标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并在《临泉县人民政府网》《临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告中标、成交结果,成交结果公告(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即视为成交人收到。
31.1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中标合同价的10%,履约完毕、验收合格后退还。
37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37.1证件证件:
(1)因年检、资质增项、资质升级或软件升级等原因不能提供证件原件的,需由发证单位出具证明。
(2)对投标文件中的证件复印件要求:原件为A4幅面或小于A4幅面的,复印件为原件大小;原件大于A4幅面的,复印件可缩小为A4幅面。
(3)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业绩、获奖等的继承性。
□ √不需提交证件原件。以投标文件中的复印件为评审依据。复印件应清晰,关键内容可以辨认。否则,投标人应承担因复印件关键内容不可以辨认的风险。
□ 需提交证件原件。见第三章评标办法。
1、以上证件原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逾期不予接收。
2、评标委员会是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证件原件仅用于检验投标文件中相应的复印件。
3、投标文件中有证件复印件、未按要求提交证件原件,或提交有证件原件、投标文件中没有相应复印件,或证件原件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复印件内容不一致,其证件原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复印件均不作为评审依据。
37.2合同款支付方式设备安装调试结束验收合格后15日内,付合同价款的95%,余下5%作为质量保证金,卖方承诺的质保期满后如无质量问题退还质量保证金(无息)。
37.3投标人代表1、投标人宜派代表参加开标会,是法定代表人的,持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及其身份证,对开标过程和结果进行签字确认。授权委托书的格式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2、办理成交通知书等相关事宜。
37.4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后,招标代理机构对中标人(包括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在人民检察院违法犯罪档案中进行集中查询,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3年。对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单位或个人由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
投标时,投标人应随投标文件单独提交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提交的复印件应和投标文件中的复印件相同。
37.5投标注意事项投标人对提供的各类材料真实性负责,一经发现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对中标单位的不良投标行为作出网上披露等处理。
37.6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18000元,由中标人支付,含在投标报价的单价、合价和总价中,不得单列。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支付。
37.7质疑和投诉(1)供应商认为本次招标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在法定时限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人或者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应在法定时限内予以答复。如果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可以在收到质疑答复后,以书面形式向临泉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
(2)质疑书应有明确的要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3)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视为无效质疑:
①未按法定时限或规定手续提交质疑的;
②没有明确的要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的;
③不符合质疑程序和有关规定的。
被判定无效质疑的,采购人或者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回复质疑人其质疑无效的理由,记录无效质疑一次,并向临泉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报告。
(4)投诉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临泉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将驳回投诉,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临泉县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并依法予以处罚:
①一年内三次以上投诉均查无实据的;
②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投诉材料的;
③经认定属于虚假、恶意投诉行为的。
(5)以下形为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①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②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③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④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⑤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⑥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⑦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
37.8工作节点管理1、合同签订:中标人须在中标结果公告(中标通知书)发出7个工作日内交纳履约保证金、签订合同等事宜。逾期不签订合同的按中标无效、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2、凡要求签订合同前提交的证件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投标文件中不需附其复印件),如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7日内未提交或提交虚假的证件。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由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
37.9履约管理1、履约保证金
1.1为了确保卖方能全面、及时的履行自身的全部合同义务,卖方必须在签订合同前交纳合同金额的 10%履约保证金,该保证金作为卖方履行本合同相关义务的保证。(投标保证金可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另行缴纳,否则,成交无效,投标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1.2卖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有违约行为,买方可以向临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申请暂时扣留卖方的履约保证金,直至卖方完全履行本合同时为止。
1.3卖方完全认可临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监督双方履行本合同时,应买方要求暂时扣留履约保证金的行为,认可该行为的法律后果均只由卖方承担。
1.4履约保证金或者扣除相关金额的剩余部分保证金,在双方买卖合同履行完毕十五天后,由临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五个工作日内退还给卖方。
2、违约责任
4.1卖方责任:卖方必须提供优质服务,保证供货质量,且不能超越合同规定的范围和种类。
4.2如卖方不能交付货物,买方有权先行向临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申请扣留全部履约保证金。
4.3卖方逾期交付货物的,每逾期1天,卖方应当向买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5‰的违约金,但违约金总额不超过本合同总价款的20%;卖方逾期交货达10天时,买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自到达卖方时生效。
4.4如卖方发生以下违约行为,买方不仅有权解除合同,申请临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扣留卖方的全部履约保证金;需要进行商品检测的,卖方还应当承担该商品的检测费用,并依法接受其它法律法规的处罚。
4.4.1.拒不按时提供货物和服务的;
4.4.2.拆换、调换、截留产品零部件的;
4.4.3.降低产品等级标准或提供存在质量缺陷产品的;
4.4.4.进货渠道非法、不规范、不正当的;
4.4.5.有串通、贿赂、欺诈行为的;
4.4.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4.4.7.其他严重违法、违规、违约行为的。
4.5若卖方违约且不及时纠正,临泉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将对卖方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并视其情节限制三个月以上两年以下参与临泉县公共资源交易的投标资格。
37.10特别要求(1)投标人的中标价即为合同价,后期因招标人要求对颜色、材料消耗和工艺难度的采购物品所进行的调整其价格不予变动,若所采购物品尺寸、材质有调整,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2)特殊工具:中标人应向招标人提供安装、维修所需的特殊专用工具及其清单,其费用应包含在投标价格之内。
(3)备品备件:中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按出厂标准供应的备品备件清单。中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货物质保期满后两年内所需的备品备件清单以及备品备件的不变价格,但不计入投标总价。如市场涨价则按原价格供货,如市场降价则按市场行情定价供货。
(4)人员培训:中标人负责对招标人使用、维护人员进行货物的组装、操作、维修的培训。具体的培训计划中标人详细提供,且费用由中标人提供。
要求中标供应商须派有培训资格的培训人员授课,并提供各产品及部件技术和安装调试的教材培训资料(纸质和电子各一);培训计划的实施要与安装验收相衔接,服从工程项目的整体安装验收计划;提供用于培训的相关设备。培训合格的标准为:受训人要能依据操作的基本规则对设备进行正常工作使用条件和任务下的独立操作。对于有可能遇到的特殊工作使用条件和任务,卖方也要将这部分内容进行说明。
培训分现场和集中使用两种培训,现场培训中标供应商应负责项目的使用管理人员培训。通过施工过程中现场指导和后续的集中培训,使其达到能够自主管理的水平。
培训主要内容是设备及软件的操作培训(包括开机、关机、调试、使用等)以及日常保养维护知识培训(包括设备简单故障处理、设备除尘、设备日常养护等)。
(5)供应商须严格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技术参数提供货物,并保证质量,若提供的货物不符合招标文件中技术参数要求,招标人有权拒绝收货,并拒绝付款。
(6)如果在技术参数或配置中标明了品牌或产地,则仅供参考,并非指定,但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必须满足主要技术参数及配置要求,投标人可以选用替代的方案,但这种替代整体上要优于或相当于招标文件的相关要求,如果招标文件中对相关厂家资质有要求,则替代品牌厂家资质也应不低于招标文件相应要求。
(7)质保期:中标后签订合同前,须提供供应商承诺的原厂商免费质保期服务,所有质保费用均包含在报价中,质保期满后,应提供优先的有偿售后服务及按不高于投标文件中备品备件清单所报价格供应原厂零配件等,并实行终身维护。货物如在验收后3个月内出现严重质量问题,须在15天内无偿给予更换。
37.11投标时,投标人代表携带本项目电子版投标报价表和技术规格响应表,评审结束后成交单位将电子版材料提交给招标代理机构。
(一)总 则
1、定义
1.1采购单位:是指具体负责和从事政府采购业务的集中采购机构、社会中介代理机构和招标人的总称。
1.2招标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成交后按买方理解。
1.3供应商:是指对“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所指称项目表现出兴趣,并有可能实际参与该项目投标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1.4投标人:是指按照一定的程序,从采购单位获取了招标文件,并实际参与了该项目投标活动的供应商,成交后按成交人、卖方理解。
1.5 标包:招标采购的最小单位是标包。招标采购要求中未分包的,投标人对要求提供的货物或服务不得部分投标;
2、项目概况
2.1本项目的项目名称及编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2本项目的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3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4本项目的招标采购监督管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5 本项目的招标范围和标包划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投标人资格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3.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合同。违反前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投标费用
4.1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投标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5、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6、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简体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7、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8、 踏勘现场
8.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8.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8.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8.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8.5除非有特殊要求,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招标货物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投标人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如需踏勘现场请与采购单位联系。
9、投标预备会
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9.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9.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0、相关政策
10.1 本次采购活动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规章和规定。
(二)招标文件
11、招标文件构成
11.1 本招标文件包括:
一、招标公告
二、投标人须知
三、评标办法
四、采购需求及相关要求
五、采购合同(格式)
六、投标文件(格式)
根据本章第9.3款、12.1款和13.2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件、条款和规范等要求。
11.3 招标文件提供的工艺、材料、设备、参考的商标或样本目录号码等仅作为说明并没有限制性,投标人在投标中可以选用替代标准,但这些替代标准要优于或相当于技术规格中要求的标准,以满足采购单位的需要。
12、招标文件的澄清
12.1投标人可以要求采购单位对招标文件中的有关问题进行答疑、澄清。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传真,下同)向采购单位提出,对需要澄清的部分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发布,但不说明问题的来源。
13、招标文件的修改
13.1 在投标截止15日前,采购单位可以补充通知的方式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补充通知是招标文件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对参与采购活动的有关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13.2 澄清修改通知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发布,一经发布,视同投标人收到确认。
13.3采购单位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顺延投标截止时间,并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3日前,按前款方式发布通知。
(三) 投标文件
14、投标文件构成
14.1投标文件格式
一、评审因素索引表
二、投标函
三、投标人资格证明资料
四、货物报价表
五、主要设备配置表
六、规格响应表
七、证明货物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文件
八、售后服务承诺资料
九、其他内容
14.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中所提供的格式、内容填写(并可按同样格式扩展)并按上述顺序要求编排、装订成册及编制文件目录以方便评审。
14.3投标人必须对其投标文件的真实性与准确性负责。投标人一旦中标,其投标文件将作为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15、投标报价
15.1投标文件报价中的单价和总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和结算,并不得高于预算价。
15.2每个项目(或每个包)只允许有一个方案、一个报价。否则,多方案、多报价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投标报价不得采用总价优惠或以总价百分比优惠的方式进行投标报价,其优惠应直接体现在各项投标报价的单价中,各项单价合计金额应于投标报价一致。
15.3投标人应在投标报价表上标明拟提供货物的名称、数量、单价和总价等内容。
15.4投标人的报价应含有所投货物及相关的全部费用等。投标报价为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
15.5投标人所报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投标人自行承担市场风险。
15.6投标人必须保证采购单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本次所采购货物、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或经济纠纷。如投标人不拥有相应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
16、投标有效期
16.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16.2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单位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投标人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这种要求。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且需要相应地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
17、投标保证金:
17.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下简称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7.2未按本章17.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17.3未中标单位的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17.4参与投标的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况,采购单位报经监管部门批准同意后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1)参与投标的投标人在截止时间后又撤销其投标;
2)中标人未能在投标文件规定的期限提交足额履约保证金;
3)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
4)由于中标人的原因导致成交无效的。
5)投标人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经查证属实的;
6)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有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招标文件约定的行为。
18、资格审查资料
18.1投标人在其投标文件中,应包括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以及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技术、服务和管理等方面能力的证明文件,一般包括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等,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本项目具体要求见第三章评标办法。
19、证明货物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料
19.1投标人应提交所投货物的合格性以及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等,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包括:
(1)货物主要技术规格的详细描述;
(2)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服务,如果是国家是实行生产、经营准入制度的,投标人应附上有关证书复印件。
(3)为便于评委对产品的认识,投标人应尽可能地附有所投产品的彩色样本图等能证明产品符合性的资料、法定的或权威的检测报告、产品操作手册(使用指南)等。
19.2如果投标文件中附有外文资料,投标人必须把这些外文资料准确、完整地翻译成中文。对于关键性的证明文件,投标人应该提供与英文内容相同、且由同一人签署(或盖章)的中文原件,或经国内公证部门公证的中文翻译件。
20、投标文件的编制
20.1投标文件正本、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
20.2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均需用A4纸打印(彩页资料除外)、以胶装或线装的方式装订整齐,不得采用随时可拆换的活页方式装订,提倡使用软封面包装。依招标文件要求必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署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如为正式授权代表签字的,授权代表须将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在投标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则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署。
20.3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公章。
20.4 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文件接收地点现场提交。
(四) 投标
2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21.1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用信封密封。封装应该严密、不易破损。如果所投项目分有多个包,则投标文件必须以包为单位进行封装。
21.2 信封应写明:
(1)项目名称、包号、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并于袋口密封处加盖骑缝章。
(2)注明 “请勿在 年 月 日 时(开标时间)之前启封”的字样。
21.3未按本章第21.1项或第21.2 项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22、投标文件的提交
22.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22.2 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2.3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22.4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23、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3.1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但这种修改和撤回,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单位。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再要求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
23.2 投标人的修改书或撤回通知书,应按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提交,且在内层信封上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
23.3在投标截止时间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有效期终止日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能撤销投标文件,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记入不良记录。
(五) 开标
24、开标
24.1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投标人宜委派代表参加,参加开标的代表应签名报到并留下联系方式以证明其出席,留下的联系方式,请确保畅通,否则将自行承担在评标期间因联系不正常导致信息接收不到或投标失败的风险责任。
24.2 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l)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家数;
(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督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5)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6)按照提交投标文件的顺序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启顺序;
(7) 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交货期等投标函中的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8) 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督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9)开标结束。
24.3开标异议: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六)评标
25、评标委员会
25.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招标人代表参加评标的应具备专家资格或熟悉相关业务,如不具备该条件,评标委员会全部成员应从专家库中抽取。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5.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25.1.3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25.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25.3 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26、评标的准备
26.1开标会结束后,评标随即开始。
26.2开标后,直到授予中标人合同止,凡是与标书审查、澄清、评价、比较以及授标建议等评审方面的情况,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
26.3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对交易中心、监管部门、采购单位和评委会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一经发现都将导致取消其投标资格。
26.4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认真研究招标文件,至少应了解和熟悉以下内容:
(1)招标的目标;
(2)招标项目的范围和性质;
(3)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主要技术要求、标准和商务条款.
(4)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评标标准和在评标过程中考虑的相关因素。
26.5评委会应当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系统地评审和比较。招标文件中没有规定的方法和标准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26.6评委会判断投标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投标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
27、评标方法
27.1根据财政部的规定,政府采购货物服务招标采购评审方法有最低评标价法和综合评分法。
27.2最低评标价法是指以价格为主要因素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的评标方法,即在全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依据统一的价格要素评定最低报价,以提出最低评标价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或者中标供应商的评标方法。
27.3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的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的主要因素是:价格、技术、财务状况、信誉、业绩、服务、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以及相应的比重或者权值等。上述因素将在招标文件中事先规定。
27.4本项目的具体评标方法,以本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方法”为准。
28、评标结果
28.1评标结束时,评委会要按照规定的格式写出评标报告,推荐一至三个中标候选人。
28.2评标结束后,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将在前附表规定的媒体发布,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内容应包括无效标投标人名单及原因,中标候选人所投主要货物的品牌、型号、关键技术标准等内容。
28.3在确定中标人前,采购单位不得与投标供应商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单位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8.4采购单位将不对中标和未中标的原因作任何解释(对符合质疑条件并提出质疑的供应商的回复除外)。
(七)合同授予
29、定标方式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
30、中标结果公告
中标供应商确定后,中标结果应当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公告内容应当包括招标项目名称、中标供应商名单、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招标采购单位的名称和电话。
在发布公告的同时,招标采购单位应当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1、履约保证金
31.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提交履约担保。
31.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31.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32、签订合同:
32.1中标人应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承诺与招标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澄清文件、履约约谈承诺书等,均作为合同的附件。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不得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32.2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32.3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八) 重新采购
33、重新采购:在招标采购中,有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二)至第(四)项规定情形之一的,招标采购单位应当予以废标,废标后,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招标采购单位应当重新组织采购。需要采取其他采购方式的,按《政府采购非招标方式管理办法》进行。
(九)质疑和投诉
34.1招标文件发出后,投标人如发现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技术要求存在倾向性、错误、遗漏、含混不清等问题,可在本章12.1项规定的时间之前,以书面的方式向招标人提出质疑,要求澄清、答复。
34.2中标(成交)结果发布后,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该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时限向招标人书面提出质疑。但属于本章第12.1项情形,且未在规定时间提出质疑的,不得提出质疑。
34.3投标人对中标(成交)结果以书面形式且署实名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同时负有举证的责任。在质疑函中应清楚地写明所质疑的项目名称、编号、包号包名(如果有分包)、质疑的事项与事实等内容,并附上质疑事项、事实的证明文件。投标人在经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上投标人公章后,将该质疑函当面提交至招标采购单位。
34.4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对招标人的答复不满意或招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投诉。
(十)纪律和监督
35.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不得在采购过程中接受贿赂或者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35.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监管部门人员、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35.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与任何投标人或者与招标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进行私下接触,不得收受投标人、中介人、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招标人征询其确定中标人的意向,不得接受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明示或者暗示提出的倾向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的要求,不得有其他不客观、不公正履行职务的行为。
35.4对监督人员及与招标采购工作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监督人员及与招标采购工作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职务便利以直接或间接、明示或暗示等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招投标活动,不得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
(十一)其他事项
36、招标文件的解释权: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同一文件就同一事项的约定不一致的,以逻辑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文件不同版本之间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约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单位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人负责解释。
37、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8、未尽事宜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执行。
第三章 评标办法
1、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按照本章初步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初步评审有一项不通过的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评标委员会应以书面形式告知投标人无效标的原因,并经投标人签字确认。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详细评审标准进行详细评审。详细评审时,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独立对每个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打分,对投标文件中的证件复印件打分,应经投标人签字确认。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绝签字的,视为投标人确认评标委员会的评审。然后汇总每个投标人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为了有效避免评委在评审中打畸形分,影响评审结果的公正性,各个评委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文件分项(指主观项)各自进行打分,每一项最终得分计算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值,作为此项得分,汇总各项得分即为此投标人的技术标得分。根据技术标和商务标得分和由高到底的顺序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的,以报价得分高的优先。报价得分也相同的,由报价得分相同的投标人随机抽取确定排序。依次推荐中标候选人。(各阶段计算分值,保留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2、评审程序
2.1初步评审
2.2详细评审
3、初步评审
评标委员会按照初步评审表中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评标委员会对上述各项评审因素独立评审,出现某项评审因素评审意见不一致时,以少数服从多数确定该项评审因素是否通过。
初步评审有一项未通过的,为初步评审不合格,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初步评审标准表
评审因素评审标准
资格性评审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一致
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需具备的特定资格条件/
投标保证金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的保证金到账单为评审依据)
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文件内容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内容的实质性要求(影响投标人资格、合同履行的内容),详细评审得分内容除外。
投标文件签署的有效性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
投标报价只能有一个报价,且不超过采购预算金额;投标函中的报价和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的合计合价一致。
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6.1款要求
投标货物内容符合第四章“采购需求及相关要求”的全部货物(所投标包所采购的全部货物)
供货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权利和义务同意招标文件中的合同条款(以投标函中的承诺为评审依据)
注:资格性评审要求相关证件以投标文件中复印件为评审依据。
4、详细评审
4.1 技术标(50分)
详细评审标准表
序号评分项目分值评分细则
1认证证书6分所投主要产品生产商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项2分,本项满分6分。(以投标文件中证书复印件为评审依据)
2技术评审30分全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30分,★号指标有1项不满足, “技术评审”不得分;在★号指标全部满足的情况下,非★号指标每有1项负偏离扣2分,扣完为止。
3业绩10分近三年以来(从2014年1月至今,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每提供一个单份合同金额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上的类似业绩(大气污染防治监测仪器、设备)得2分,满分10分。(以投标文件中的中标通知书、合同、验收报告复印件为评审依据,中标后签订合同前提供以上证明材料原件查验)
4售后服务4分1、主要产品服务网点设在项目市的得2分,设在项目省内的得1分。(提供官方网站链接证明、服务网点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人须承诺质保期间24小时内响应并解决问题,需提供售后服务方案、供货安装调试方案、培训方案及厂家售后服务承诺情况,有详细的售后服务计划和完善的故障解决方案,能及时、快速地解决故障等得2分。(不齐全不得分)
4.2 商务标(50分)
4.2.1、商务标审查主要内容为采购清单项数、采购数量的响应性、有无算术计算错误等。凡招标文件采购清单列项的,投标人均须报价。投标文件报价清单项漏(缺)项或采购数量少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商务标评审不合格,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
4.2.2、商务标得分计算
评分项目分值评分细则
投标报价50分报价得分计算方法:
投标文件通过初步评审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为满分5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50分,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4.2.3、投标报价是否有算术错误及其修正。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进行修正;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进行修正,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4.2.4、评委会按照投标人的总得分(技术标+商务标=总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1至3名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的,以报价得分高的优先。报价得分也相同的,由报价得分相同的投标人随机抽取确定排序。依次推荐中标候选人。(各阶段计算分值,保留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第四章 采购需求及相关要求
一、货物标准及技术规格要求
序号设备名称功能及技术参数要求数量
1.微电脑烟尘(烟气)平行采样仪★仪器主机系统采用ARM+CPLD的主从架构,ARM负责处理数据、人机交互、系统控制、通讯处理等;CPLD负责实时性较高的数据采集、 硬件时序控制、电机驱动及各类开关量等驱动;
采样抽气电机驱动采用PWM控制,并且电机过流保护、停转检测、硬件异常等保护;
仪器压力、温度等传感器均选用高品质数字传感器,免校准,保证测量数据准确性;
★仪器采用V型内锥流量传感器,具有精度高、压损小、宽量程等特点,保证烟尘(气)采样流量准确可靠;
仪器采用多级冷凝法脱水装置,脱水效率高达70%以上,有效保证采样的连续性,延长采样泵寿命;
仪器采用最新研制长寿命、高扭矩电机,低流量稳定,抗干扰性能强,体积小,维护成本低;
★采用触摸屏进行显示和操作。
★配备红外无线遥控操作器,可远距离操控仪器。
★面向用户的人性化提示操作界面,参数设置或修改更直观、高效、简洁,可实现污染源GPS定位;
仪器具有“一键采样”功能,仪器可设置及保存历史采样点的设置参数及测量参数,实现对该测试点快速采样;
★测量数据可保存10万组以上,可选择实时云存储;
主机自动识别测量组分、量程,智能性电化学传感器免调试,预装4组(见下表,最大可扩充8组)定电位电化学传感器,实现烟道有毒有害气体浓度测量及浓度折算,并可计算锅炉燃烧效率及热损失;
★仪器符合国家EMC和EMI规范设计,最大可抗8000V静电干扰。
★实时曲线:可显示各项数据的实时动态曲线图;
备份恢复:可备份多组系统参数,恢复系统参数,当进行非法操作或错误操作或出现某些故障引起系统参数破坏后时仍能恢复到原来正确状态;
★仪器具备拼音及手写式中文输入方式。
★一体化设计,主机集机微型打印机,并可以有选择性打印各种项目;
★故障保护:自动监测采样状况,实时报警保护控制(包括计压超量程、小流量控制、采样系统故障保护等);
掉电保护:具有掉电及电压过高数据保护,来电后继续采样功能。
技术参数:
测量项目 测量范围 分辨率 准确度
动 压 0-2500Pa 1Pa ≤±2%
静 压 -30-+30kPa 0.01kPa ≤±2%
计前压 -30-30 kPa 0.1kPa ≤±2.5%
采样流量 5-60L/min (可扩展100L/min)0.1L/min ≤±2.5%
烟气温度 0-500℃(可扩充到800℃) 1℃ ≤±3℃
O2 0-25% 0.10% ≤±2.5%
SO20-5000mg/m3 1mg/m3 ≤±3%
NO20-1000mg/m3 1mg/m3 ≤±3%
NO0-2500mg/m3 1mg/m3 ≤±3%
流速: 5~45m/s
★主机重量小于4kg
主机尺寸305×135×170(L×W×H)
★最大功耗:70W
流量稳定性 ≤±2%
跟踪响应时间 不大于4秒
1
2大气颗粒物浓度直读仪(便携式智能测尘仪)主要功能求
操作简便:中文界面显示,人机器自带对话操作,监测结果微电脑处理,监测全过程微机监控。
数据安全:测量结果可直接由仪器贮存,也可由仪的打印机现场打印。
★仪器采用β射线吸收法,测量结果不受尘粒的形状、大小、光折射率等特性影响
★一机多用:配上不同采样切割器,可对TSP、PM10、或PM2.5大气颗粒物分别监测、分析。
携带方便:仪器体积小,重量轻(约2.5kg)
★内置锂电池供电,携带和使用方便。一次充电可用8小时。
★ 带自动轮盘旋转采样功能,一次设定,可最多连续采集、分析12个样品值,实现无人值守自动连续工作。
主要技术指标
项目测量范围准确度项目测量范围准确度
测量浓度0.05~500mg/m3±2.5%F.S斑点面积0.5cm2±1.5%
采样流量10L/min±3%尘样满标值2.0mg/cm2±1.5%
β射线源C14,半衰期5730年,
强度≤100微居重复性2.5%
存储数据200组
2
3移动气象仪主要功能要求
★传感器(风向,风速,大气压,温度,湿度)均采用进口,高精度,坚固耐用的工业级气象传感器。
★采用嵌入式工业计算机为核心,保证了仪器工作稳定性
实时测量和记录各项气象参数的最大值,最小值和平均值,还可外接打印机对数据进行打印
★数据输出方式灵活多样,可用USB接口拷贝输出,COM口通信或外接打印机
全中文界面显示,操作人机对话,用户界面友好
内置大容量存储器,可存储实时测量数据达六个月之久(可扩展)体积小,重量轻,易于安装,携带方便
★采用可定位三角架支撑仪器,同时增加金属固定盘来加固仪器,防止大风造成仪器移动。
仪器技术指标
名 称测量范围精 度使用温度备 注
温 度-50℃~100℃±0.5℃-50℃~+50℃
大气压70 kPa -120 kPa±0.2 kPa-50℃~+50℃
湿 度0-99%RH±3%-50℃~+50℃
风 向0-3600±30-50℃~+50℃正南为0
风 速0-50m/sI在小于10m/s时:
±0.35m/s
II在大于10m/s时:
±0.5m/s-50℃~+50℃启动风速小于等于0.7m/s
1
4智能中流量TSP采样器
性能要求
★操作更直观简单,仪器自带常规模式、间隔模式、恒积模式、科学模式等多种采样模式设置,可分别定时、间隔采样,带多次采样体积累计功能并可进行状态换算。
★颗粒物采样部分采用专利直流无刷电机,使用寿命长,运行噪声低
内置大容量存储器,可实现采样数据永久保存。断电自恢复采样,有选择掉电后采样补时或不补时的功能。
软件标定功能并带用户密码保护。
★停电、来电日志记录,可选配蓝牙无线打印机。
OLED宽温液晶汉字显示屏
自动测量现场大气压和温度并自动参与气体状态换算。
★安全保护功能:计压超限报警保护功能、流量超限报警保护功能、电压超限报警保护功能确保电机长期稳定运行。
★配备TSP/PM10切割器
主要技术指标
序号 项目名称 技 术 指 标
1 采尘流量 ★测量范围 (60~150) L/min
分辨率 0.1L /min
示值误差 ± 2%
2大气压 测量范围 (65~110) kPa
分辨率 0.01kPa
3 计时误差 0.1%
3
5便携式紫外荧光法二氧化硫分析仪本仪器采用紫外荧光法现场测量分析环境空气中二氧化硫浓度,也可在现线测量用作空气自动站备用机。
★采用7吋全触摸彩屏,监测值可在ppb、ppm、μg/m3、mg/m3间任意切换
★ 中英文菜单式操作界面,操作简便
★ 具有自动量程转换功能
★ 监测值可图形显示,图形曲线可自由缩放
★ 具有温度压力自动补偿功能
★ 采用自适应优化算法,使响应时间和信噪比达到最佳
★ 支持远程校准,远程诊断内部工作参数
★ 海量历史数据存储、查询与输出功能(每5min 一条)
★ 具有多参数报警功能
★ 对锌灯的光强进行跟踪监测及补偿,提高光强的稳定度
★ 交直流两用,一次充电可使用10小时以上
★ 可事先开机预热,到达现场迅速监测
技术指标:
量程范围: 0~1000ppb 1000ppb(含0~20,50,100,500,1000ppb或更多可选量程)
跨度漂移 :<±1ppb /24h
最低检测限:0.2ppb1
6便携式型化学发光法氮氧化物分析仪本仪器采用化学发光法法。现场测量分析环境空气中NOX浓度,也可在现线测量用作空气自动站备用机。
★采用7吋全触摸彩屏,监测值可在ppb、ppm、μg/m3、mg/m3间任意切换
★ 中英文菜单式操作界面,操作简便
★具有自动量程转换功能
★ 监测值可图形显示,图形曲线可自由缩放
★ 具有温度压力自动补偿功能
★ 采用自适应优化算法,使响应时间和信噪比达到最佳
★ 支持远程校准,远程诊断内部工作参数。
★ 海量历史数据存储、查询与输出功能(每5min一条)
★ 采用双路单通道分时采样气路系统
★ 具有多参数报警功能
★ 交直流两用,一次充电可使用5小时以上
★ 可事先开机预热,到达现场迅速监测。
技术指标:
量程范围: 0~1000ppb 1000ppb(含0~20,50,100,500,1000ppb或更多可选量程)
跨度漂移 :<±1ppb /24h
最低检测限:0.2ppb1
7中流量空气质量流量计采用“精确分流技术+质量流量计(空气)”原理测量流量,用于空气自动站气态分析仪的流量测试
主要功能要求:
★流量范围:(0-3L/min)
★触摸式界面,操作方便
★五分钟自动存一次流量,温度,压力,体积。
可根据需要选择标况或工况流量(0℃、20℃、25℃任选)
★内含无线模块,可远程设置及记录流量计校准和测量参数
★气路结构简单,连接方便
★ 自动温度、压力补偿功能
★ 高清液晶触摸屏,自动亮度调节。
★电池性能:内置大容量锂电池供电,一次充电可用18小时以上。(配充电器)。
重量:0.65kg1
8小流量空气质量流量计采用“精确分流技术+质量流量计(空气)”原理测量流量,适用于空气自动站动态气体发生器的流量测试
主要功能要求:
★流量范围:(0-200ml/min)
触摸式界面,操作方便
★五分钟自动存一次流量,温度,压力,体积。
可根据需要选择标况或工况流量(0℃、20℃、25℃任选)
★内含无线模块,可远程设置及记录流量计校准和测量参数
★气路结构简单,连接方便
★自动温度、压力补偿功能
★高清液晶触摸屏,自动亮度调节。
★电池性能:内置大容量锂电池供电,一次充电可用18小时以上。(配充电器)。
重量:0.65kg1
9便携式气体、粉尘、烟尘采样仪校验装置适用范围:
本仪器是适用于对环境监测中所用的大气采样器,中流量空气颗粒物采样器,烟气、烟尘采样器流量,、烟尘采样器皮托管压力等进行校准。仪器经计量部门标定,可确保量值传递的准确性、一致性,附国家级测试证书。
功能要求:
由多种原理的流量校准仪组合而成,流量校准范围宽;
设计新颖、结构紧凑、精度高、体积小、便于携带;
微电脑程序控制,数据自动处理,大屏幕中文显示;
可贮存、查询和打印检测结果;
★仪器配备内置压力发生器,可进行皮托管压力校准;
★内置直流充电池,可连续工作8小时以上。
技术指标:
流量范围: (0.1~150) L/min
流量检测准确度:±1.0%
流量检测重复性误差:0.5%
微压测量范围:(0 ~2500) Pa
微压测量准确度:±0.5%F.S
★表压测量范围:(-60 ~60) KPa 准确度±1 %
尺寸:315×245×525(mm)
主机重量:10kg 1
10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1、分光系统
1.1波长范围:190~900 nm
1.2单色器:消象差C-T型单色器
★1.3八只灯自动切换转塔,预先设置空心阴级灯的工作条件
★1.4光谱带宽:0.1、0.2、0.4、1.0、2.0nm五档自动切换
1.5波长准确度:0.15nm
1.6基线漂移:0.005A/30min
2、火焰分析
2.1特征浓度(Cu):0.03ug/ml/1/%
2.2检出限(Cu):0.006μg/mL
2.3燃烧器:金属钛燃烧器
2.4喷雾器:高效玻璃雾化器
2.5雾化室:耐腐蚀材料雾化室
2.6位置调节:火焰燃烧器最佳高度及前后位置自动设定
2.7安全措施:具有多种自动安全保护功能
2.8精密度: RSD≤1.0%
2.9火焰监视器可随时监测火焰变化,意外熄火时,仪器会自动关闭乙炔流量并提示报警;有乙炔漏气保护装置和压力异常保护装置
3、数据处理
3.1浓度计算方式:标准曲线法(1-3次曲线)、标准加入法、内插法
3.2重复测量次数:1-20次,计算平均值,给出标准偏差和相对标准偏差
3.3结果打印:参数打印、数据结果打印、图形打印
4、配置要求
4.1火焰型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主机1台,专用软件1套
4.2元素灯:铜、汞、锰共3只
4.3商务电脑1台,激光打印机1台,乙炔装置(含气、瓶、阀)1套
5、培训要求
★5.1要求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的制造厂家具有实验室NTC培训资质,且培训能力范围包含原子吸收光谱分析技术(附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帮助1名实验人员获得原子吸收光谱分析技术的NTC证书(全国分析测试人员能力证书)。1
11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1、仪器参数:
1.1.波长范围:190-1100nm
1.2工作模式:PC机模式
1.3.光谱带宽:2nm
1.4.波长准确度:±0.3nm(开机自动校准)
1.5.波长重复性:0.2nm
1.6.杂散光: ≤0.2%T
光度范围:-0.3Abs-3Abs
1.7.光度准确度:±0.002Abs(0~0.5Abs)
±0.004Abs(0.5~1.0Abs)
±0.3%T(0~100%T)
1.8.光度重复性: 0.001Abs(0~0.5Abs)、0.002Abs(0.5~1.0Abs)
1.9.基线平直度:±0.001Abs
1.10.基线漂移: 0.001Abs/h(500nm,0Abs2nm光谱带宽,预热2h后)
1.11.噪声:0.001Abs
★1.12.自带紫外应用分析工作站软件,具备光度测量、光谱扫描、定量测定、三维谱图和DNA/蛋白质浓度测定功能,样本彩页中需有这5种功能的软件界面截图
1.13. 可选配镜面反射附件、微量池架、可变角度固体样品架、八联池附件
2、配置要求
2.1.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主机 1台,样品池架1套,10mm光程石英比色皿2只,中文操作软件1套;
2.2.商务电脑1台,激光打印机1套1
二、其他要求:
1、微电脑烟尘(烟气)平行采样仪:中标后签订合同前提供针对该项目原厂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无法提供的由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2、智能中流量TSP采样器:中标后签订合同前提供针对该项目原厂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无法提供的由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3、便携式紫外荧光法二氧化硫分析仪:中标后签订合同前提供针对该项目原厂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无法提供的由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4、便携式型化学发光法氮氧化物分析仪:中标后签订合同前提供针对该项目原厂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无法提供的由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5、中流量空气质量流量计:中标后签订合同前提供针对该项目原厂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无法提供的由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6、便携式气体、粉尘、烟尘采样仪校验装置:中标后签订合同前提供针对该项目原厂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无法提供的由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7、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中标后签订合同前提供所投产品最新彩页,★号项参数需在彩页中体现,并提供证明材料,无法提供的由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8、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中标后签订合同前提供所投产品最新彩页,★号项参数需在彩页中体现,并提供证明材料,无法提供的由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售后服务要求
(1)特殊工具:中标人应向招标人提供安装、维修所需的特殊专用工具及其清单,其费用应包含在投标价格之内。
(2)备品备件:中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按出厂标准供应的备品备件清单。中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货物质保期满后两年内所需的备品备件清单以及备品备件的不变价格,但不计入投标总价。如市场涨价则按原价格供货,如市场降价则按市场行情定价供货。
(3)人员培训:中标人负责对招标人使用、维护人员进行新产品的操作、维修的培训。具体的培训计划中标人详细提供,且费用由中标人提供。
要求中标供应商须派有培训资格的培训人员到各地授课,并提供各产品及部件技术和安装调试的教材培训资料(纸质和电子各一);培训计划的实施要与安装验收相衔接,服从工程项目的整体安装验收计划;提供用于培训的相关设备。培训合格的标准为:受训人要能依据操作的基本规则对设备进行正常工作使用条件和任务下的独立操作。对于有可能遇到的特殊工作使用条件和任务,卖方也要将这部分内容进行说明。
培训分现场和集中使用两种培训,现场培训中标供应商应负责项目学校的使用管理人员培训。通过施工过程中现场指导和后续的集中培训,使其达到能够自主管理的水平。
培训主要内容是设备及软件的操作培训(包括软件的使用、设备的调试、日常保养、故障处理、维护维修、软件升级等)。
(4)供应商须严格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技术参数提供货物,并保证质量,若提供的货物不符合招标文件中技术参数要求,招标人有权拒绝收货,并拒绝付款。
(5)如果在技术参数或配置中标明了品牌或产地,则仅供参考,并非指定,但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必须满足主要技术参数及配置要求,投标人可以选用替代的方案,但这种替代整体上要优于或相当于招标文件的相关要求,如果招标文件中对相关厂家资质有要求,则替代品牌厂家资质也应不低于招标文件相应要求。
(6)质保期:中标后签订合同前,须提供供应商承诺的原厂商免费质保期服务,所有质保费用均包含在报价中,质保期满后,应提供优先的有偿售后服务及按不高于投标文件中备品备件清单所报价格供应原厂零配件等,并实行终身维护。货物如在验收后3个月内出现严重质量问题,须在15天内无偿给予更换,所有设备质保期≥3年。
第五章 政府采购合同(格式)
临 泉 县 政 府 采 购 合 同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招标人:
供应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买卖双方通过见证方组织的采购活动同意按如下条款和条件签订本合同:
1.合同文件内容
以下文件是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本项目采购文件;
(2)本项目供应商提交的全部投标报价文件;
(3)中标通知书;
(4) 项目采购清单;
(5)本合同的补充协议;
(6) ;
(7) 。
2.合同金额
根据采购文件的要求和卖方承诺,本合同的总金额为人民币: 元(¥: )。
3.付款条件
设备安装调试结束验收合格后15日内,付合同价款的95%,余下5%作为质量保证金,卖方承诺的质保期满后如无质量问题退还质量保证金(无息)。
4.质量保证
4.1卖方所提供的货物,若技术性能无特殊说明,则按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标准及规范为准,没有国家标准的,按生产企业标准履行。
4.2卖方应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生产企业或国家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卖方应保证其提供的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内具有良好的性能。货物验收后,在质量保证期内,卖方应对由于设计、制作、安装、工艺或材料的缺陷所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所需费用由卖方承担。
5.项目完成时间
卖方应于合同签字生效之日起30日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责任与义务,并提交一份完整的验收报告、验收资料。
6.项目验收
买方在卖方提交《临泉县政府采购项目货物类验收报告单》之日起 日内组织验收。逾期视验收合格。
在验收过程中,买方发现卖方提供的货物和服务不符合约定标准的,应当及时通知卖方以及临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并有权责令卖方在五个工作日内予以调换或修正。卖方逾期仍不予调换或改正的,视为不能按时提供货物或服务,买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第第8.1项的规定追究卖方违约责任。
7.伴随服务/售后服务
7.1卖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三包”规定以及合同所附的“服务承诺”提供服务。
7.2货到后,由卖方负责送货上门并负责安装保证正常使用。所有货物保修服务方式均为卖方上门保修,即由卖方派员到货物使用现场维修,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卖方承担。
7.3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及相关要求已注明的设备硬件保质期为 年。
8.违约责任
8.1卖方责任:卖方必须提供优质服务,保证供货质量,且不能超越合同规定的范围和种类。
8.1.1如卖方不能交付货物,买方有权先行向临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申请扣留全部履约保证金。
8.1.2卖方逾期交付货物的,每逾期1天,卖方应当向买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5‰的违约金,但违约金总额不超过本合同总价款的20%;卖方逾期交货达10天时,买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自到达卖方时生效。
8.1.3如卖方没有遵守协议供货规定,发生以下违约行为,买方不仅有权解除合同,且有权申请临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扣留卖方的全部履约保证金;需要进行商品检测的,卖方还应当承担该商品的检测费用,并依法接受其它法律法规的处罚。
(1)拒不按时提供货物和服务的;
(2)拆换、调换、截留产品零部件的;
(3)降低产品等级标准或提供存在质量缺陷产品的;
(4)进货渠道非法、不规范、不正当的;
(5)有串通、贿赂、欺诈行为的;
(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7)其他严重违法、违规、违约行为的。
8.1.4若卖方违约且不及时纠正,临泉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将对卖方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并视其情节限制三个月以上两年以下参与临泉县政府采购的投标资格。
8.2买方责任:买方必须配合卖方的安装和调试工作,并对卖方提供的验收报告及时组织验收。
8.2.1买方如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由买方向卖方偿付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
8.2.2买方应当在约定的付款期限内,及时向卖方支付价款,如买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向卖方支付货款的,每逾期一天买方向卖方偿付欠款总额 5‰的违约金,但累计违约金总额不超过本合同总价款的20%。
9.履约保证金
为了确保卖方能全面、及时的履行自身的全部合同义务,卖方必须缴纳履约保证金,该保证金作为卖方履行本合同相关义务的保证。
9.1卖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有违约行为,买方可以向临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申请暂时扣留卖方的履约保证金,直至卖方完全履行本合同时为止。
9.2卖方完全认可临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监督双方履行本合同时,应买方要求暂时扣留履约保证金的行为,认可该行为的法律后果均只由卖方承担。
9.3履约保证金或者扣除相关金额的剩余部分保证金,验收后15天内,经买方同意,由临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退还给卖方。
10.税费
根据现行税法规定,对卖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卖方负担。
11.仲裁
在本合同执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端,买卖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的办法加以解决。如从协商开始的30天内仍得不到解决,双方应将争端提交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寻求解决的办法。如仍得不到解决,则应申请仲裁或诉讼。
仲裁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规定,向阜阳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12.其它条款
买方将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及所中标货物的生产商提供的技术标准对货物质量进行验收,验收工作在交货地点进行。设备到达项目地点、安装调试完毕后,甲方应在3个工作日内对设备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施工间各环节,由甲方组织有关专家按照合同、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国家有关标准进行阶段性验收。
甲方在验收时,可能会对中标人所送的货物进行破坏性检测验收,设备破坏所产生的设备损坏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并重新提供1套设备;中标人所供的货物如不符合招标和投标的技术要求,将承担一切责任。
13.本合同条款未尽事宜
如本合同条款不能满足项目的需要,其特殊条款将另做书面说明,其他条款详见招标文件。
14.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九份,经买卖双方授权代表和见证方签字盖章且卖方按照采购文件中的约定交纳履约保证金后生效。买方执七份,分送有关单位,卖方执两份。
15.合同签订地点:临泉县政府采购中心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招标人(盖章):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签字):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账号:
临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临泉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临泉县环境保护监测站大气污染防治监测仪器采购项目
投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C********(JQ-2017-037)
投 标 人:
年 月 日
目 录
一、评审因素索引表
二、投标函
三、投标人资格证明资料
四、货物报价表
五、主要设备配置表
六、技术规格响应表
七、证明货物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文件
八、相关证件复印件
九、售后服务和保修承诺及有关证明资料
十、实施方案
十一、投标人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
一、评审因素索引表
序号评审因素投标文件页码范围
P ~P
P ~P
P ~P
P ~P
p ~P
P ~P
P ~P
P ~P
P ~P
P ~P
P ~P
P ~P
P ~P
P ~P
对照第三章评标办法中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内容填写。
二、投标函格式
致: (招标人名称):
1、根据你方招标文件,我方决定参加你方组织的 采购项目的招标采购活动。
2、我方的投标报价为(大写) ,交货期 日历天内交货、安装、调试并验收合格,投标有效期60天,货物质量合格。
3、我方愿意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招标人提供所需的货物与服务。
4、我方同意招标文件中的合同条款。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保证按时供货,并交付招标人验收、使用;我方承诺中标后实际所供货物的数量和质量技术标准不低于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文件承诺,绝不改变中标货物品牌型号及技术规格,绝不降低产品配置、减少数量、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如发生有违反法律法规、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及本承诺的情形,我方自愿接受被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等违者应负的法律和经济责任处罚。
5、我方同意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向你方提交金额为人民币 (大写) 元的投标保证金。并且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如果我方撤销投标文件或中标后拒绝签订合同,资料如有虚假,或发现我方在招标投标中围标、串标,可否决我方投标书,并按照《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及本招标文件的约定对我方进行处理。我方将放弃要求你方退还该投标保证金的权力。
6、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投标书一式五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7、我方愿意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
8、我方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在处罚期的不良行为记录。
9、我方完全理解你方不一定将合同授予最低报价的投标人。
10、我方承诺完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投标人名称(盖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
通讯地址:
电 话:
传 真:
日 期:
三、投标人资格证明材料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
传真网址
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
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
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
营业执照号其中高级职称人数
注册资金中级职称人数
开户银行初级职称人数
账号技工
经营范围(填写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
备注
?
授权委托书(如有委托)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提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同投标有效期。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投标人: (盖章)
传真: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手机号码:
年 月 日
注:法人代表投标的,不需有授权委托书。
四、投标报价表
序号设备名称单位数量单价(元)合价(元)备注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
总 价元
投标人名称(盖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
五、货物配置表
序号货物名称品牌、型号详细技术规格及配置备注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
投标人名称(盖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
六、技术规格响应表
按招标文件要求填写按投标人所投产品内容填写
序号货物名称技术参数技术参数响应情况
1
2
3
4
5
6
7
8
…
注:1、按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货物名称”“技术参数”为第四章采购需求及相关要求的“货物名称”“技术参数”。
2、投标人必须将自己所投产品真实、准确地填入。
3、投标人必须根据自己所投产品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差异情况,实事求是地填写“响应情况”(优于、满足、不满足),并将这些差异内容用加粗的字体显示出来。
投标人名称(盖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
七、证明货物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文件
能证明供应商所提供货物质量合格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生产厂家的授权书(仅适用于采购相关要求中规定需要提供的)
(参考格式)
致:
(制造厂家名称)是根据 依法正式成立的,主营业地点在 (制造厂家地址)。 公司是我公司正式授权经营我公司 (产品名称)的商家,它有权提供临泉县 采购项目所需的由我公司生产或制造的货物,我公司拟提供于本次投标活动的主要货物品牌型号及主要参数主要如下:
1、
2、
我公司保证与投标人共同承担该项目的相关法律责任及义务。
出具授权书的生产商名称(并加盖公章):
授权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单位传真号码及联系电话:
被授权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
被授权单位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
(中标后签订合同前提供)
八、 相关证件复印件
1、初步评审证件复印件
序号证件名称页码(范围)备注
1营业执照
…
2、详细评审得分证件复印件
序号证件名称页码(范围)备注
1
2
3
4
5
6
7
8
…
3、其他材料
九、售后服务和保修承诺及有关证明资料
1、售后服务
(1)培训计划(培训内容、地点、时间、培训费用等)
(2)故障响应时间(指接到报修电话起赶到现场的时间)
(3)接到报修后,投标人详细的故障响应方案
(4)售后服务
(5)其他
2、设备免费质保期一览表
(如果不同的部件质保期不同,应分别列明)
序号品名品牌规格型号生产厂家免费质保期
1
2
…
十、实施方案
(格式内容自定)
十一、投标人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
附件1:承诺函
承诺函
我单位参加本次投标,若我方有幸中标,作如下郑重承诺:
1、我方按招标文件和签订合同的具体要求、具体时间、地点,负责交货、安装、调试、技术培训、验收测试和售后服务等工作,保证于签订合同后 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和交付工作。安装时必须派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工程师前往采购人所在地进行,在安装过程中如有仪器损坏,我方负责免费更换。
2、中标后签订合同前,我方提供供应商承诺的免费质保期服务,所有质保费用均包含在报价中,质保期满后,应提供优先的有偿售后服务及按不高于投标文件中备品备件清单所报价格供应原厂零配件等,并实行终身维护。货物如在验收后3个月内出现严重质量问题,须在15天内无偿给予更换。
3、我方提供完善的售后服务方案,设有7×24小时维修服务电话,负责解答用户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和操作方法。
4、在设备平台出现故障后的24小时之内响应并解决问题,若24小时内不能排除故障,我方提供不低于原设备标准的备用产品保障正常使用。
5、我方结合设备安装、调试、试运行、正式验收等各阶段,同步地对使用方的所有机房管理人员和维护人员就有关系统安装、维护、操作使用等方面进行技术培训,培训地点可采用本地或异地方式进行。
6、培训地点、培训所需硬件环境由采购人负责提供,培训所需软件环境、培训讲义教材、培训教员等均由我方负责提供。
7、培训目标:建设单位完全掌握各设备的使用方法,能熟练开展工作。我方提供完整的用户培训教案提交使用单位,并免费提供以后因设备升级等原因带来的学习培训等工作。
8、我方承诺:我方所提供的货物安装均符合第四章“采购需求及相关要求”中的规定。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第七章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监督机构意见
招标人:临泉县环境保护监测站
本次采购项目的招标文件,我们确认。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金泉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监督部门:临泉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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