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滨新区晓店第一初级中学餐厅重建工程招标公告
湖滨新区晓店第一初级中学餐厅重建工程招标公告
湖滨新区晓店第一初级中学餐厅重建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E****************
宿迁市湖滨新区晓店第一初级中学的宿迁市湖滨新区皂河小学重建工程已经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于自筹,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工程地点:宿迁市晓店镇;
1.2工程规模:总投资512.9万元;
1.3工期:90日历天;
1.4质量要求:合格;
1.5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工程按形象进度付款,工程主体完工付至合同价款的3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付至合同价款的6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且审计结束付至审定价款的85%;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两年后付至审定价款的95%;余款作为质量保修金待质量保修期满且无质量问题后一次性付清(不计息)。
1.6本次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招标内容如下:
湖滨新区晓店第一初级中学餐厅重建工程;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 资格后审 ,资格审查方法: 合格 ;
3.评标方法
3.1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合理低价法(随机抽取评标基准价)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4.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且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
4.3其他条件:
4.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4.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3.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3.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2)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3)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4.3.6投标人法人代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本单位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及投标截止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可查询的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官方网址及登陆查询信息,如因社保及医疗机构原因不能从官方网址查询的,需提供社保及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后方可进行官方电话查询(社保查询全国统一电话12333),凡因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全面、不准确,或其他任何原因,导致评委会无法登陆系统查询或验证的,均视同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4.3.7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8企业必须取得《宿迁市建设市场信用核准书》,办理地点:市住建局市场处(建设大厦1507房间,联系电话:****-********);
4.3.9企业应具有经宿迁市信用管理部门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综合信用评标报告,且信用报告分值不低于65分。经宿迁市信用管理部门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名单、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请查阅诚信宿迁(http://cxsq.suqian.gov.cn/)网站“宿迁市信用服务机构备案管理专栏”栏目。友情提醒:1、信用报告办理时限为5个工作日,有效期1年。2、宿迁市信用办为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监督管理部门联系电话:****-********;3、按宿迁市信用办要求,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宿迁
市招标投标领域企业信用评价指导性标准和规范(试行)(2016 年版)》标准规范对第三方信用评估报告进行更新办理。
4.3.10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府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4月12日08时30分至2017年 4月18日17时30分登录宿迁市招标投标网(www.sqggzyjy.gov.cn)的投标人业务管理系统,使用网上银行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250元(含网上招投标平台和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费人民币150元),售后不退。咨询电话:****-********。
5.2 CA加密锁办理:网上购买招标文件须申报成为网员并申领CA锁,详情请查阅宿迁市招标投标网(www.sqggzyjy.gov.cn)“通知公告”栏目中《关于电子招标投标办理CA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咨询电话:****-********。
6.投标人面谈
本工程采用不采用面谈方法。
7.投标文件的提交
7.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4月24日14时30分
7.2开标地点: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1楼开标三厅;
7.3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宿迁市网上招投标系统。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到宿迁市网上招投标系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不接受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情形
8.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8.2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8.3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投标的其他情形。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宿迁市湖滨新区晓店镇中心小学
地址:宿迁市湖滨新区晓店镇
联系人:王主任
电话:159*****860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建业恒安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宿城新区东海路与微山湖路交汇处兴邦大厦四楼84003
联系人:黄金龙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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