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安镇赵村村1#2#楼及三期安置房市政管网工程
泗安镇赵村村1#2#楼及三期安置房市政管网工程
泗安镇赵村村1#2#楼及三期安置房市政管网工程
1.发包条件
本发包项目泗安镇赵村村1#2#楼及三期安置房市政管网工程,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发包人为长兴县泗安镇赵村村经济合作社,招标代理机构为浙江省建设工程设备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发包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发包。
2.项目概况与发包范围
2.1 建设地点:长兴县泗安镇赵村村
2.2 发包范围:泗安镇赵村村1#2#楼及三期安置房市政管网工程,主要内容为雨水管铺设、道路浇筑,管道构筑物、矿渣回填等,工程概约45万元(含2万元暂列金),计划工期40日历天,具体详见发包文件工程量清单。
2.3质量目标: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以上资质(含三级)独立法人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要求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安全生产任职B类证书。
3.3浙江省外企业须提供《浙江省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表》(省内企业无需提供)。
3.4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3.5 无《长兴县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暂行办法》第二十八规定的情形。
3.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投标人必须为“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承包商库”入库企业。
4.发包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投标意向的单位,请于2017年4月12日至2017年4月14日(工作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16:00),持①单位介绍信(原件并注明企业联系电话)②营业执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资质证书、《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表》。项目负责人建造师证及B类证书③授权委托书,其中授权委托人为本公司正式员工,需提供身份证及社保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报名地点:长兴县泗安镇市民服务中心一楼(长兴县老318国道与绿荫大道交叉口,既长兴县泗安镇原开发区办公室一楼)(截止时间后恕不受理)报名费每份300元,售后不退。
4.2本工程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7 年4 月19 日9:30 分
4.3 发包文件内容以纸质文件为准。
5.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发包公告在长兴县招投标网上发布。
6.联系方式
发包人:长兴县泗安镇赵村村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马主任联系电话:136*****888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省建设工程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严工 联系电话:138*****213
长兴县泗安镇赵村村经济合作社
浙江省建设工程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2017年4月12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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