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大楼物业管理服务(第二次)招标公告
办公大楼物业管理服务(第二次)招标公告
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山市政府采购中心) 受 中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南朗分局 的委托,拟对 中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南朗分局办公大楼物业管理服务采购 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将优先确定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自主创新产品、节能产品、环保产品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采购项目编号:442000-201703-nl016-0003
二、采购项目名称:中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南朗分局办公大楼物业管理服务采购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300,000
四、采购数量:1元人民币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5.1服务详细内容、要求及执行标准详见磋商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5.2本项目不允许有备选方案,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六、供应商资格:
6.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6.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6.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6.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且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中心。
6.3供应商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上经营范围包含物业管理及保安服务。
6.4供应商派驻的保安员应持有公安机关发放的《保安员证》。
6.5供应商承诺自开始保安服务之日起30日内向中山市公安局作自行招用保安员单位备案。
6.6供应商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供应商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由供应商营业执照住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复印件无效),在有效期内予以承认。
6.7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截止至项目开标时间),将查询的信用记录提供给评审现场,并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对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不能通过资格性审查)。
6.8须成功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报名的供应商
6.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6.10本次磋商活动相关时间规定:
6.10.1磋商文件公示期(五个工作日):2017年4月12日至2017年4月18日。
6.10.2磋商报名时间:2017年4月12日至2017年4月21日。
6.10.3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磋商开始时间:2017年4月25日9:30。
注:供应商在开标时间前未成功签到的,其投标(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6.11报名、获取磋商文件方式:
6.11.1本次磋商活动采用网上报名形式,供应商须先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zsjyzx.gov.cn)上注册登记后,才能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6.11.2报名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①“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办事指引→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注册登记办事指引、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化平台(企业)用户手册”;②“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通知公告→更多→关于实行固定交易人员电子化录入制度的通知”栏目相关信息,咨询电话:****-********、****-********。
6.11.3供应商自行登陆本项目发布的媒体网站下载有效的电子版磋商文件。
6.11.4已注册登记的供应商应当在采购公告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完成网上报名,上传响应文件和确认投标等操作,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办事指引→政府采购系统(企业)操作指引”栏目相关信息,咨询电话:****-********、****-********。
6.11.5 本项目采用网上电子评标。
6.11.6 为顺利开展网上电子评标,供应商应上传电子版投标(响应)文件。若供应商未成功上传电子版投标(响应)文件或未确认投标,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6.12磋商活动地点及相关要求:
6.12.1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山市东区博爱六路22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E区,详见磋商当天开标室安排);
6.12.2磋商地点: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山市东区博爱六路22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E区,详见磋商当天开标室安排)。
6.13供应商必须按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请参阅《磋商须知》)。
6.14本次磋商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7 年04 月12 日 至 2017 年 04 月 21 日 期间(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山市政府采购中心))(详细地址:中山市博爱六路22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E区)购买谈判(磋商、询价)文件,谈判(磋商、询价)文件每套售价 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提交谈判(磋商、询价)文件截止时间:2017 年04 月25 日09 时30 分
九、提交谈判(磋商、询价)文件地点:中山市博爱六路22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E区
十、谈判(磋商、询价)时间:2017 年04 月25 日09 时30 分
十一、谈判(磋商、询价)地点:(详细地址)中山市博爱六路22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E区
十二、本公告期限 (3个工作日)自2017 年 04 月 12 日 至 2017 年 04 月 18 日 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中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南朗分局 | 地址:中山市南朗镇体育路32号 |
联系人:欧先生 | 联系电话:133*****654 |
传真:****-******** | 邮编:528400 |
(二)采购代理机构 :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山市政府采购中心) | 地址:中山市博爱六路22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E区 |
联系人:李楠 | 联系电话:****-******** |
传真:****-******** | 邮编:528400 |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蒋先生 | 联系电话:133*****654 |
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王攀攀 | 联系电话:****-******** |
发布人: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山市政府采购中心)
发布时间:2017年0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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