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公安局进口产品专家组论证意见公示

泸州市公安局进口产品专家组论证意见公示

泸州市公安局进口产品专家组论证意见公示 2017-04-11 18:02

进口产品专家组论证意见公示

采购人(盖章)

泸州市公安局

政府

采购

进口

产品

论证

专家

名单

姓名

工作单位

职称

专业

沈富兵

成都医学院

副教授

医学免疫学

杨在君

西华师范大学

副教授

遗传学

胡华子

成都市公安局成华分局

副主任法医师

法医

周李华

中国测试技术研究院

副研究员

测试技术

杨嘉富

四川维是律师事务所

律师

泸州市公安局刑科所在DNA检验鉴定中对于案件检验的试剂耗材要求:①DNA检验鉴定中的STR分型利用的是片段长度多态性特点,当所检测位点增多时,认定效果会增强,但为了避免在同一长度区间内的位点相互干扰,目前采用荧光标记技术加以分辨,荧光颜色数量越多,分辨率越好,分型更加准确;在日常案件检验中,需要针对腐败降解、微量的疑难生物物证进行检验,而这些物证往往只能在小片段长度区域检出分型,为了增加位点,同时准确判型,要求选用目前最先进的具备六色荧光技术的试剂盒。 ②在日常检案中,需要针对腐败降解、微量的疑难生物物证进行检验,而此类物证的片段长度一般低于400bp。当试剂盒扩增产物的片段长度不能稳定地小于400bp时,则会存在错判STR分型的风险。因此采购方要求试剂盒在扩增产物的片段长度参数上能稳定地小于400bp。

目前:①进口试剂耗材具备六色荧光标记技术,而国产试剂耗材一般采用四色或五色荧光标记技术;②进口试剂耗材扩增产物的片段长度小于375bp,而国产试剂耗材扩增产物的片段长度小于420bp,不能稳定地小于400bp。

因此,专家组一致认为该单位提出购买进口DNA耗材的申请合理,技术参数能满足目前工作需要,目前国产产品无法达到这些参数要求,同时该产品不属于《中国禁止进口限制进口产品目录》禁止或限制进口产品,故同意该申请意见,建议购买进口DNA耗材。

序号

产品名称

数量

1

Identifiler-Plus;200人份/盒

28盒

2

Y filer-Plus;100人份/盒

8盒

相关单位和个人对专家组论证意见有异议的,可以自本公示发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书面意见(包括异议具体事项和内容、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等),分别反馈至采购人和财政部门。

采购人联系人:周先生 电话:134*****909

财政部门联系人:温女士 电话:****-******* 传真:****-*******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论证 专家 进口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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