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新田县人民法院的委托,湖南龙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新田法院警务健身器材进行询价采购,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并参与询价采购活动。。
1、项目名称:新田法院警务健身器材采购
1.1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序号 | 品目名称 | 单位 | 数量 | 预算总价(元) |
1 | 警务健身器材 | 批 | 1 | 370000 |
2、项目编号:政府采购编号:新田财采计【2017】011号
采购代理机构编号:hnlwcg-yz-
********3、供应商资质:
3.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4、报名材料
4.1、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
4.2、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4.3、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如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4.4、货物主要参数及证明材料和公司信誉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
4.5、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5、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邀请公告第四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一式两份。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 2017 年4月 18 日 17 时 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新田县龙泉镇里下村桥头酒家五楼。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6、确定邀请供应商
评审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与询价采购活动。
7、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新田县人民法院
联 系 人: 陈女士
电 话:
****-*******地 址:新田县龙泉镇龙泉路80号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龙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苏小姐
电 话:
177*****888公司驻新地 址: 新田县龙泉镇里下村桥头酒家五楼
附件1
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
我们,(供应商名称)已认真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询价邀请公告》[(项目名称),委托代理编号:]相关内容,知悉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此次按《询价邀请公告》要求提交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已经认真核对和检查,全部内容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我们对此负责,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一、我方在此声明:
(一)我方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二)我方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控股、关联关系,或者与其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
(三)我方未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
二、我方承诺(承诺期:成立三年以上的,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为实际时间):
(一)我方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及各项社会保障资金,没有偷税、漏税及欠缴行为。
(二)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存在下列重大违法记录:
1、受到刑事处罚;
2、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日 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