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西青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楼及附属楼维修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天津西青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楼及附属楼维修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天津西青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机关 天津西青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楼及附属楼维修改造工程 (项目编号:QX17ZBTJ110)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 天津西青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机关 委托,山东齐信招标有限公司 将以 竞争性磋商 方式,对 天津西青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楼及附属楼维修改造工程 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响应。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天津西青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楼及附属楼维修改造工程 2.项目编号:QX17ZBTJ110 二、项目内容(包括主要标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并注明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参与。) 1.项目内容: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三、项目预算 70.0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需提供中小企业证书,否则不予认定。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 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明细:按照国家节能环保政策执行。按照现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节能产品采用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按照现行《财政部、环保部关于调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环境标志产品采用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 五、供应商资质要求(应明确符合资格要求须提供的具体证明材料) 1.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须提供其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满足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2.供应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在有效期内。 3.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外地施工企业具有有效期内的《进津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卡》5.项目部人员配置:(1)项目经理1名,具备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投标资格的IC卡,建筑工程专业,提供任命书;(2)项目部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6.供应商须具有完成本项目的能力,具有至少三项同类项目业绩且使用良好。(需提供业绩合同及客户使用良好证明文件原件)7.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最近连续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过的财务报告(含报表),且连续盈利;8.供应商没有处于财产被没收 、接管 、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的状态;投标人近五年来没有骗取合同以及其他经济方面有关的严重违法行为和牵涉重大经济诉讼案。(须提供书面承诺并加盖公司公章)。9.供应商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作为审查报名的条件10.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六、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2017-04-12到 2017-04-19 2.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地点:天津市西青区津涞公路与工一号路交口学畔馨园18-1101室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方式: 携带本单位授权委托书及本公告供应商资格要求简要说明的相关材料(原件及盖章复印件)参与报名并购买磋商文件。 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售价(元): 500 七、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2017-04-28 09:30 2.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17-04-28 09:30 3.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天津市西青区津涞公路与工一号路交口学畔馨园18-1101室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刘先生 杨女士 2.联系电话:155*****882 186*****614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西青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机关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开发区兴华七支路8号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王伟:138*****361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山东齐信招标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西青区海泰发展五路海泰创新基地B9-401室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十一、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谈判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 天津西青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机关、山东齐信招标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十三、其他事项 山东齐信招标有限公司 2017年4月12日 |
招标
|
山东齐信招标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