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宁家埠镇刘家、张码塘坝维修整治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2016年度宁家埠镇刘家、张码塘坝维修整治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济南市章丘区2016年度宁家埠镇刘家、张码塘坝维修整治工程已经济南市水利局以“ 济水发【2016】250号 ” 批准建设,项目法人已组建完毕,建设资金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济南市章丘区2016年度宁家埠镇刘家、张码塘坝维修整治工程
项目编号:2017SLSG20Z0309
建设地点:济南市章丘区宁家埠镇刘家、张码村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1个标段。
施工标建设内容情况如下:
库区工程:包括刘家、张码村塘坝库岸清基及库区清理、砌块石挡土墙、砌乱石基础、植草砖护坡、人工铺筑碎石垫层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3.2投标人的资质要求:投标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拟投标项目经理具备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须在本单位注册,且未承担在建工程;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本次招标不接授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式为合格制。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3.5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的母子(分)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分)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招标中同时投标。相互之间具有经济利益关系的投标人,不得在同一标段招标中同时投标。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都无资格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
3.6投标截止日之前未经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信用信息的企业,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其投标按无效投标处理。凡由水利部或工程所在地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其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进入水利建设市场或列入黑名单的,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3.7项目经理有在建未完工以及经查实已中标未开工的项目,不允许参加本工程投标。
4.其他要求或说明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4月13日至2017年4月17日(上午9:00至下午16:30)携带以下证件的原件报名,原件经审验后即退还,复印件一份按序采用A4纸统一装订并加盖公章留存: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开户许可证、项目经理建造师证及安全考核B证。
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4.2报名地点: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济南市市中区站前路9号市政务服务中心1号楼B区5层报名区)(节假日报名地点:章丘区小义乌市场A4楼西单元201室);
4.3开标地点: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济南市市中区站前路9号市政务服务中心1号楼B区开标厅)。
6.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售价:
6.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另行通知。
6.2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章丘区小义乌市场A4楼西单元201室);
6.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章丘区宁家埠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陈焕海
联系电话:136*****938
电子邮箱: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王胜增
联系电话:155*****288
电子邮箱:********4@qq.com">********4@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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