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锦路(五峰路至季华路)及五峰路(聚锦路至槎湾路)道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聚锦路(五峰路至季华路)及五峰路(聚锦路至槎湾路)道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聚锦路(五峰路至季华路)及五峰路(聚锦路至槎湾路)道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1项目概况
聚锦路(五峰路至季华路)及五峰路(聚锦路至槎湾路)道路工程概算建安费约为17924万元,分为聚锦路和五峰路两段:
(1)聚锦路为南北走向,南起于季华路,北至五峰路,道路全长约1.76公里,二级公路标准兼顾城市道路功能,路基宽度为30m,路面结构为沥青混凝土路面,双向六车道,设计车速为40Km/h。
(2)五峰路为东西走向,西起于聚锦路,东至槎湾路,道路全长约169m,二级公路标准兼顾城市道路功能,路基宽度为36m,路面结构为沥青混凝土路面,主路双向四车道,两侧设置辅道,设计车速为40 Km/h。
1.2招标范围
本项目只设一个监理合同段,包括聚锦路(五峰路至季华路)及五峰路(聚锦路至槎湾路)道路工程的道路、桥涵、交通工程、排水、照明、绿化等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的施工监理和对施工过程中施工安全的监理,项目的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的监理,参建各方竣工档案编制工作的监理,以及协助业主制定相关工程管理办法,配合业主交(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前的结算与决算等有关工作。
1.3监理服务期
自施工准备期起至缺陷责任期结束并最终签发缺陷责任终止证书后止,预计监理服务期38个月(其中,施工阶段监理(含施工准备阶段监理)14个月,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监理24个月)。计划开工日期为2017年6月,计划交工时间为2018年7月,实际开工时间以业主发出的开工通知为准,交工时间以监理人和发包人确认为准。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专业监理资质(注册地为广东省内的企业为丙级或以上资质,其他注册地的企业为乙级或以上资质),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监理经验,并在监理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
2.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3 凡被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或广东省交通运输厅、或佛山市交通运输局、或佛山市禅城区交通运输局取消或暂停本项目所在地公路工程投标资格的监理企业,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2.4 诉讼和履约要求
2.4.1 投标人在广东省公路工程从业单位最新年度信用评价结果中未被评为D级或在最新年度的佛山市公路工程施工及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中未被评为D级。
2.4.2 其他要求
(1)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2)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3)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监理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若有,则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
(4)投标人近三年内(自本监理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因行贿犯罪而被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为;投标文件中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含备选人)近三年内没有因行贿犯罪而被判刑的行为。
注:以上投标人、总监理工程师(含备选人)行贿犯罪行为查询证明材料为投标人所在地人民检察院提供的查询结果资料,与履约信誉材料一并装订。对投标人伪造、涂改查询结果证明材料的,一经发现将向相关检察机关进行举报,并按提供虚假材料而否决其投标,按不良投标行为予以公告。
2.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本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2.6 对投标人财务要求:运营资本(流动资产-流动负债)>0。
2.7 业绩要求:近5年(自本监理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以工程接收证书的时间为准),独立完成过并已通过交(竣)工验收质量合格的1项以上(含1项)单项合同受监工程建安费1.5亿元以上(含1.5亿元)新建或改扩建二级以上(含二级)公路工程施工监理。
2.8 人员要求:
总监理工程师:具有路桥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持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证书(监理专业:道路与桥梁工程),近5年(自本监理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作为总监理工程师负责过:1项以上(含1项)单项合同受监工程建安费1.5亿元以上(含1.5亿元)新建或改扩建二级以上(含二级)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年龄不超过55岁。
投标人须承诺:若中标,拟派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只能在本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在其他项目中兼任,如违反承诺内容,愿意接受行业主管部门处理(处罚),并承担相应后果。承诺内容的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中《诚信投标承诺书》。
2.9 根据《关于启用佛山市建设工程投标企业信息数据库和实施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员制度的通知》(佛资管办函〔2013〕2号)、《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3部门关于建立佛山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企业信息数据库的通知》(佛发改招〔2013〕8号)、《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实行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员制度的通知》(佛发改招〔2013〕12号)等规定,投标人须完成企业信息数据入库,各投标企业办理的有关招投标活动的所有事宜(如投标报名、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领取发票、领取中标通知书等)均由具有交易员资格的人员办理。
3.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招标人委托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接受投标报名。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接受报名。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服务平台”网站“工程交易”中的交易指南栏目。网址:http://www.fsggzy.cn/ ,业务咨询电话:****-********。
报名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图纸。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现金)500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
3.2 报名时间:2017年4月13日9时0分起至2017年4月19日17时0分止(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各投标人在项目报名日期期限内,可随时上网报名。
3.3 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已备案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
4.投标文件的递交
4.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4.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由投标人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服务平台上自行查询,投标人应于当日将投标文件递交至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西路131号绿岛湖行政服务中心1号楼A座,具体开标室详见一体化平台“日程查询”)。
4.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4 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应准时参加开标会,否则,视为该投标人放弃投标的权利,退回其投标文件资料。
5.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 http://ccggzy.chancheng.gov.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www.gdzbtb.gov.cn和“” 上发布。如媒体发布公告内容不一致者,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网站公告为准。
6. 其他
6.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及时登陆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2本次招标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6.3 本项目的评标办法为综合评标法。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禅城区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轻工南路五街
联 系 人:潘工、林工
招标代理: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路46号华辉大厦2304室
联 系 人:李工
附件1 资格审查要求
附件2 评标办法
附件1 资格审查要求
********6">附件1-1 资质要求
项目 | 要求 | 备注 |
独立法人资格 | 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
资质等级 | 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专业监理资质(注册地为广东省内的企业为丙级或以上资质,其他注册地的企业为乙级或以上资质)。 |
注:
1.投标人如不满足上述任何一条,将被认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2.投标人须按第八篇《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说明和证明资料,否则相应项目不予认定。
********">
********6">附件1-2 业绩要求
项目 | 资 格 要 求 | 备注 |
业绩 | 近5年(自本监理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以工程接收证书的时间为准),独立完成过并已通过交(竣)工验收质量合格的1项以上(含1项)单项合同受监工程建安费1.5亿元以上(含1.5亿元)新建或改扩建二级以上(含二级)公路工程施工监理。 |
注:
1.投标人如不满足上述任何一条,将被认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2.投标人须按第八篇《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说明和证明资料,否则相应项目不予认定。
********">3.本表要求业绩指由申请人独立承接并完成的业绩(不含以联合体形式承担的工程项目);机构总部(如总公司、集团公司、局等)与其下属机构或专业单位的监理业绩经验不予认定。时间以工程接收证书的时间为准。
4.工程接收证书可以是发包人出具的公路工程(标段)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委员会出具的公路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对各参建单位签发的工作综合评价等级证书或监理项目评定书或质量评定书(下同)。
5.每一项目均应如实填写业主单位及联系电话,招标人有权随时核查。
附件1-3 人员要求
岗位 | 强制性要求 | 备注 | |
人数 | 最低限度的资历要求 | ||
总监理工程师 | 1 | 路桥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持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证书(监理专业:道路与桥梁工程)。近5年(自本监理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作为总监理工程师负责过:1项以上(含1项)单项合同受监工程建安费1.5亿元以上(含1.5亿元)新建或改扩建二级以上(含二级)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年龄不超过55岁。 注:投标人应在交通运输部工程质量监督局---行业数据信息查询---监理人员查询中查询此人现聘用单位,并将此网页截图附至监理工程师证书后作为人员岗位登记证明材料。 | |
总监理工程师备选人 | 0~1 |
注:
1.投标人如不满足上述任何一条,将被认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2.投标人须按第八篇《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说明和证明资料,否则相应项目不予认定。
3.总监理工程师[含总监理工程师备选人(如有)]必须为投标人自有人员,并以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或其他能够证明相关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加盖社保机构单位章)为准。社保证明应为递交投标文件前的半年时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的社保,否则不予认定。
4.路桥相关专业包括道桥工程、道路工程、桥梁工程、路桥工程、公路工程、交通土建工程、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等专业(下同),专业以职称证书为准,若职称证书无专业则以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
5.总监理工程师[含总监理工程师备选人(如有)]业绩证明材料(可为施工监理合同或工程接收证书;如以上材料均不能反映总监的名字和岗位,需要以上三类业绩证明材料之一加业主或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业绩时间以施工监理合同或工程接收证书的时间为准)。
********">附件1-4 监理设施和设备要求
序号 | 名 称 | 型 号 | 数量(台套) | 备注 |
常规检测主要仪器设备清单 | ||||
1 | 灌砂筒 | 大、小 | 各1套 | |
2 | 三米直尺 | 1 | ||
3 | 回弹仪 | HT-225、HT-300 | 各1套 | |
4 | 弯沉仪 | 3.6m、5.4m | 各1套 | |
5 | 摆式摩擦系数测定仪 | 1 | ||
6 | 水准仪 | 1 | ||
7 | 全站仪 | 1 | ||
8 | 轻型触探仪 | 1 | ||
9 | 游标卡尺 | 1 | ||
10 | 地阻测试仪 | 1 | ||
11 | 万用表 | 1 | ||
12 | 兆欧表 | 1 | ||
13 | 楔形塞尺 | 1 | ||
14 | 水平尺 | 1 | ||
15 | 钢筋保护层测试仪 | 1 | ||
16 | 砂浆强度检测仪 | 1 | ||
17 | 钢尺 | 5m、30m | 各1套 | |
磨平机 | 1 | |||
19 | 砼抗渗仪 | 1 | ||
20 | 锚杆拉拔仪 | 1 |
注:1.投标人如不满足上述任何一条,将被认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2.本表为最低要求,投标人如果中标,招标人可根据工程监理需要,要求中标人增加配备仪器设备。
3.投标人须按第八篇《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说明(即承诺),否则相应项目不予认定。
********1">附件1-5财务要求
项目 | 财 务 要 求 | 备注 |
财务能力 | 运营资本(流动资产-流动负债)>0。 |
注:
1.近3年指2013、2014、2015年三个财务年度,且提交的应为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下同。
2.运营资本是按201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计算得出。
3.投标人如不满足上述任何一条,将被认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4.投标人须按第八篇《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说明和证明资料,否则相应项目不予认定。
********5">附件1-6 诉讼和履约要求
项 目 | 履约情况要求 | 备注 |
诉讼和履约 | 1、投标人在广东省公路工程从业单位最新年度信用评价结果中未被评为D级或在最新年度的佛山市公路工程施工及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中未被评为D级。 2、其他要求 (1)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2)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3)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监理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若有,则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 (4)投标人近三年内没有因行贿犯罪而被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为;投标文件中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含备选人)近三年内没有因行贿犯罪而被判刑的行为。 注:以上投标人、总监理工程师(含备选人)行贿犯罪行为查询证明材料为投标人所在地人民检察院提供的查询结果资料,与履约信誉材料一并装订。对投标人伪造、涂改查询结果证明材料的,一经发现将向相关检察机关进行举报,并按提供虚假材料而否决其投标,按不良投标行为予以公告。 |
注:1.投标人如不满足上述任何一条,将被认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2.投标人须按第八篇《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如实填报并附证明资料(如果有),投标人应如实填写本表,如果被证实有故意隐瞒等情况且影响其投标资格的,立即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附件2 评标办法
聚锦路(五峰路至季华路)及五峰路(聚锦路至槎湾路)道路工程施工监理
招标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初步评审 |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4.1 | 技术建议书(副本) 初步评审 | 技术建议书副本不符合以下第(1)、(2)点条件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由评标委员会对其投标作否决处理。 (1)技术建议书副本中未出现投标人的名称、人员名称、单位地址和曾经建造的工程项目名称、企业级别、受奖称号或业绩等,并且不得有与判断投标人身份相关的标识或暗示和任何明显标记; (2)技术建议书副本不存在重大偏差,能满足本项目按期、按质实施的要求,监理服务期、工程质量目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5.1 | 商务文件初步评审 |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和要求编制,字迹清晰可辨; (2)投标文件的任何一处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均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在修改处签署姓名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投标文件(正本)按招标文件规定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署姓名,未使用签名章代替; (4)投标书中所述标段号与外包封的标段号一致; (5)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的形式、时限和要求提供了投标担保金; (6)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机构(单位); (7)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有); (8)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人员、检测设备、财务状况、诉讼和履约情况等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9)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投标文件不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其投标处理。 |
6.1 | 技术建议书(正本)初步评审 | (1)技术建议书(正本)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格式、内容和要求编制,字迹清晰可辨; (2)投标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齐全; (3)技术建议书正本、副本实质性内容一致; (4)满足招标文件中标明的强制性要求。 投标文件不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其投标处理。 |
6.2 | 财务建议书初步评审 | (1)财务建议书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签字、盖章齐全,填报了有效投标报价; (2)招标人给定投标控制价上限的,投标人所报的监理服务费在招标人给定的投标控制价上限以内; (3) 财务建议书的正、副本份数及电子文件满足招标文件规定; (4)有在投标书上填写投标总价; 投标文件不符合以上条款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其投标处理。 |
详细评审 |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4.2 | 技术建议书详细评审(总分60分) | 评审因素 分值 (1)工程质量监理 9分 (2)工程进度监理 6分 (3)工程计量与支付监理 6分 (4)合同管理 6分 (5)施工安全监理 6分 (6)施工环境保护监理 6分 (7)监理组织机构及内部管理办法 6分 (8)对本监理项目重点、难点分析 6分 (9)突发事件的处理方案 3分 (10)旁站监理设置与管理2分 (11)现场组织与协调措施2分 (12)对本监理项目的建议2分 |
5.2 | 商务文件详细评审(总分30分) | 评审因素分值 (1)企业资质 2分 (2)企业管理体系认证 1分 (3)类似招标业绩 3分 (4)工程项目获奖情况 3分 (5)企业获得表彰情况 2分 (6)企业财务状况 1.5分 (7)企业信用评价等级 2.5分 (8)业主单位反馈意见 1分 (9)总监理工程师 14分 |
6.4 | 财务建议书得分(总分10分) | 财务建议书得分10分 |
续上表
评审因素与评分值 | 评分标准 | |||
技术建议书详细评审(总分60分) | ||||
一 | 工程质量监理 (9分) | 1、质量监理方面的独到见解和具体行之有效的措施(满分3分,分值范围2.4-3分) | ||
2、监理方法和手段的论述(满分3分,分值范围2.4-3分) | ||||
3、对质量问题所采取的对策及预控方法(满分3分,分值范围2.4-3分) | ||||
二 | 工程进度监理(6分) | 对工程进度监理方面的具体管理方法的论述(满分3分,分值范围2.4-3分) | ||
对工程进度监理方面的具体措施的论述(满分3分,分值范围2.4-3分分) | ||||
三 | 工程计量与支付监理(6分) | 对工程计量与支付监理方面的具体管理方法的论述(满分3分,分值范围2.4-3分) | ||
对工程计量与支付监理方面的具体措施的论述(满分 3分,分值范围2.4-3分) | ||||
四 | 合同管理 (6分) | 对工程合同管理的有效方法(满分3分,分值范围2.4-3分) | ||
对工程合同管理的有效措施(满分 3分,分值范围2.4-3分) | ||||
五 | 施工安全监理(6分) | 对工程施工安全监理的有效方法(满分3分,分值范围2.4-3分) | ||
对工程施工安全监理的有效措施(满分3分,分值范围2.4-3分) | ||||
六 | 施工环境保护监理(6分) | 对工程施工环境保护监理的有效方法(满分3分,分值范围2.4-3分) | ||
对工程施工环境保护监理的有效措施(满分3分,分值范围2.4-3分) | ||||
七 | 监理组织机构及内部管理办法(6分) | 监理组织机构设置与项目实际情况相符程度(满分3分,分值范围2.4-3分) | ||
监理内部管理具有较好的考勤制度及相应处罚制度(满分3分,分值范围2.4-3分) | ||||
八 | 对本监理项目重点、难点分析(6分) | 对工程的重点、关键工序及技术要点进行有效的分析(满分3分,分值范围2.4-3分) | ||
对工程的难点进行有效分析(满分3分,分值范围2.4-3分) | ||||
九 | 突发事件的处理方案(3分) | 突发事件处理方案科学、系统、合理,可操作性程度(满分3分,分值范围2.4-3分) | ||
十 | 旁站监理设置与管理(2分) | 对主要工程和关键工序的旁站安排到位,旁站监理设置合理,管理方案优秀,落实到人(满分2分,分值范围1.6-2分) | ||
十一 | 现场组织与协调措施(2分) | 现场组织与协调措施完整清晰,方法科学合理,与项目契合度(满分2分,分值范围1.6-2分) | ||
十二 | 对本监理项目的建议(2分) | 对工程管理模式、工程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合同管理的建议(满分2分,分值范围1.6-2分) | ||
商务文件详细评审(总分30分) | ||||
一 | 企业资质 (2分) | (1)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专业监理丙级资质,得1.2分; (2)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专业监理乙级资质,得1.6分; (3)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得2分。 本项目最高得2分。 | ||
二 | 企业管理体系认证(1分) | 投标人同时取得有效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得1分,每减少1项认证,扣0.5分,最少得0分。 | ||
三 | 类似招标业绩(3分) | 1、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附件5-2 业绩要求”,得1.8分; 2、投标人每增加1项符合招标文件“附件5-2 业绩要求”中要求的业绩加0.4分,最多加1.2分。 | ||
四 | 工程项目获奖情况(3分) | 近5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往前顺推5年)内(以获奖证书或获奖正式文件颁发时间为准),投标人完成的公路工程监理业绩获得质量方面的奖励: 1、获得一个省级奖励,得0.5分,最多得1.5分; 2、获得一个部级、国家级奖励,得1分,最多得3分; 3、本项最多得3分。 注:1、一个监理合同中:若有多个施工标段同时获奖可作为多个获奖加分,同一施工标段项目获得多个奖项的,仅按最高奖项计算一次。奖励以国家、部以及省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人民政府认可的获奖证书或获奖正式文件为准。 2、提供项目相关获奖证书和监理合同,两者缺一不可,否则不计分。 | ||
五 | 企业获得表彰情况(2分) | 近3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往前顺推3年)内(以获表彰证书或表彰文件颁发时间为准),企业获得的与监理有关的表彰情况: 1、获得过省级表彰的,得0.5分,最多得1分; 2、获得过部级、国家级表彰的,得1分,最多得2分; 3、本项最高得2分。 注:提供相关获奖证书或表彰文件复印件,同一年度仅按最高奖项计算一次。 | ||
六 | 企业财务状况(1.5分) | 投标人的企业财务状况连续3年(2013~2015年)能保持盈利的,得1.5分。注:以提供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 | ||
七 | 企业信用评价等级(2.5分) | 投标人的信用等级为AA级的得2.5分,A级的得2.4分,B级的得2.25分;C级的得1.75分。 注:本项目属于我市其他公路项目,最终信用等级按以下原则确定: ① 若投标人只有佛山市公路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结果最新评级(或既有佛山市公路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结果最新评级,又有广东省公路工程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结果最新评级),其最终信用等级按佛山市公路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结果最新评级认定; ② 若投标人没有佛山市公路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结果最新评级,但是有广东省公路工程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结果最新评级,按广东省公路工程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结果最新评级认定; ③ 若投标人没有佛山市公路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结果最新评级,也没有广东省公路工程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结果最新评级,按B级认定。 | ||
八 | 业主单位反馈意见(1分) | 近3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往前顺推3年,以项目监理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完成的公路监理项目,业主对其服务与履约情况评价为为“满意”或“优秀”或“A级”的,每项得1分,其他不得分。 注:此项最高得1分,投标人必须提供监理合同、业主出具的服务与履约情况证明资料,并能充分反映业主对投标人服务与履约情况为“满意”或“优秀”或“A级”的才能得分。 | ||
九 | 总监理工程师 (14分) | 执业资格 (1.5分) | 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证书(监理专业:道路与桥梁工程),得1.5分。 | |
技术职称 (2分) | 1、满足招标文件“附件5-3 人员要求”中技术职称要求的,得1.2分; 2、具有高级工程师以上(不含)技术职称,加0.8分。 | |||
类似项目业绩 (3分) | 1、满足招标文件“附件5-3 人员要求”,得1.8分; 2、每增加1项符合招标文件“附件5-3 人员要求”中要求的业绩,加0.4分,最多加1.2分。 | |||
工程项目获奖情况(3分) | 近3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往前顺推3年)内(以获奖证书或获奖正式文件颁发时间为准),作为总监理工程师完成的公路工程监理业绩获得质量方面的奖励: 1、获得一个省级奖励,得0.5分,最多得1.5分; 2、获得一个部级、国家级奖励,得1分,最多得3分。 3、本项最多得3分。 注:1、一个监理合同中:若有多个施工标段同时获奖可作为多个获奖加分,同一施工标段项目获得多个奖项的,仅按最高奖项计算一次。奖励以国家、部以及省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人民政府认可的获奖证书或获奖正式文件为准。 2、提供项目相关获奖证书、监理合同以及能反映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明的资料,三者缺一不可,否则不计分。 | |||
个人获得表彰情况(2分) | 近3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往前顺推3年)内(以获表彰证书或表彰文件颁发时间为准),总监理工程师获得的与监理有关的表彰情况: 1、获得过省级表彰的,得0.5分,最多得1分; 2、获得过部级、国家级表彰的,得1分,最多得2分; 3、本项最高得2分。 注:提供相关表彰证书或表彰文件复印件,同一年度仅按最高奖项计算一次。 | |||
个人信用等级(2.5分) | 总监理工程师的信用等级为AA级的得2.5分,A级的得2.4分,B级的得2.25分;C级的得1.75分。 注:本项目属于佛山市公路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最终信用等级按“佛山市公路工程项目总监信用评价结果”最新评级认定,没有“佛山市公路工程项目总监信用评价结果”最新评级,按B级认定。 | |||
财务建议书详细评审(总分10分) | ||||
计算财务得分 1、评标基准价的确定:取所有通过财务建议书符合性审查且在投标控制价上限90%-100%(含本数)范围内的投标人的评标价(经修正后的投标报价)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 (如果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少于5家时,则计算评标基准价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如投标人的评标价均未在90%-100%范围内,算术平均值按投标控制价上限的90%计算)即为评标基准价。 2、计算财务得分:当投标人的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时得满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扣1.5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扣1分,中间值按比例内插,用公式表示如下:
式中:F1-投标人财务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采取四舍五入); F—财务得分所占的百分比权重,F=10; D—评标基准价(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采取四舍五入); D1—投标人的评标价; 若D1≥D,则E=1.5 ;若D1 财务得分最低为0分。 |
1.总则
1.1 为了保证聚锦路(五峰路至季华路)及五峰路(聚锦路至槎湾路)道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标评标工作的顺利进行及评标工作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2001年第12号令)、《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24号)等有关规定,并结合本监理项目《招标文件》,制定本评标办法。
1.2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1.3 评标期间,由监督人员进行全过程监督,依法纠正、查处评标工作中的违规行为,依法受理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投诉。评标活动应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评标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和投标人串通,不得泄露与评标活动有关的情况,不得索贿受贿,不得参加可能影响公正评标的任何活动。评标期间投标人不得干扰评标工作,不得采用行贿或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评标,一经发现即取消其投标资格。情节严重的,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4 本监理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标法。
2.评标组织及职责
2.1 评标委员会组成
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人数为5人,5人均由招标人在综合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若人数不满足评标要求,可以从相近组别中随机抽取;同一单位不得有2名或以上专家参加同一项目的评标),负责评标并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开始工作之前应由评标委员会推举产生一名主任评标委员,负责协调、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开展评标工作。
2.2评标委员会职责
(1)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资格审查;
(2)确定评审需澄清、核实的内容;
(3)进行商务、技术和财务的详细评审;
(4)综合评分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5)建议是否重新招标;
(6)完成书面评标报告提交招标人。
3.评审程序
3.1 评标准备
评标委员会开始评标工作之前,必须首先认真研读招标文件;招标人可成立清标工作组向评标委员会提供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和评标所需的其他重要信息与数据,协助评标委员会了解和熟悉招标项目的如下内容:
(1)招标项目的工程规模、标准和工程特点;
(2)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
(3)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与评标有关的内容。
3.2 评审程序
(1)技术建议书(副本)评审(本次技术标书采用无单位标识方式)
(2)商务文件评审
(3)投标文件的澄清
(4)综合评分
(5)技术建议书(正本)的评审(含初步评审、澄清(如果需要)、核对评审打分结果)
(6)财务评审
(7)推荐中标候选人
(8)编写评标报告
4. 技术建议书(副本)评审
4.1技术建议书(副本)初步评审
评标委员会将对技术建议书(副本)进行初步评审。只有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才能参加下一阶段评审。技术评审工作开始前,招标人将按投标人须知第18.3款编制技术建议书暗标编码,并在暗标编码与投标人的对应关系做好暗标编码记录。
通过初步评审的主要条件: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2.技术建议书(副本)详细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投标文件技术建议书(副本)进行详细评审,并进行打分,投标文件评审满分100分(其中技术建议书分值为60分,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采取四舍五入)。
技术建议书总分60分,技术评审主要内容和分值范围: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投标人的技术建议书得分:在所有评委的技术建议书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采取四舍五入)。
5. 商务文件评审
5.1.商务文件初步评审
通过初步评审的主要条件: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5.2.商务文件详细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商务文件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并对商务文件进行评审打分,投标文件评审满分100分(其中商务文件分值为30分,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采取四舍五入)。
商务文件评审主要内容和分值范围: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投标人的商务文件得分:所有评委的商务文件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采取四舍五入)。
评标委员会所有评委均对技术建议书(副本)及商务文件完成独立打分后,监督人员或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公布技术建议书编码单位。
6.技术建议书(正本)及财务评审
未通过商务文件和技术建议书(副本)评审的投标文件,不进入技术建议书(正本)及财务建议书评审。
6.1 投标人通过技术建议书(正本)评审的主要条件: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6.2 投标人通过财务建议书初步评审的主要条件: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6.3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的报价按下列原则进行算术性修正: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当监理服务费计费额、监理服务费基价、监理服务费基准价计算错误时,按正确的数额或系数修正,当监理服务费计算错误时,按填报的浮动幅度值修正;
(3)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修正后总价超出招标人给定的投标控制价上限或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
6.4计算财务得分
具体算法为: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7.投标文件的澄清
(1)除按本办法规定的重大偏差外,投标文件存在的其他问题应视为细微偏差。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招标人可书面通知投标人澄清或说明其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或要求补充相应资料或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对此投标人不得拒绝,否则,作否决投标处理。
(2)有关澄清、说明和补正的要求和回答均以书面形式进行,但招标人和投标人均不得因此而提出改变招标文件或投标文件实质内容的要求。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或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主动澄清、说明和补正。
8. 综合得分
评标委员会将同一投标人的商务文件和技术建议书的综合评分(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采取四舍五入)与财务建议书得分累加,计算投标人的综合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采取四舍五入)。
9.推荐中标候选人及定标原则
(1)根据综合得分由高至低排序,由评标委员会向招标人推荐2名中标候选人,当综合得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者优先;当投标报价相同时,以技术建议书得分高者优先;当技术建议书得分均相同时,专家摇珠确定。
(2)出现特殊情况,由评标委员会讨论决定。
(3)如果推荐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 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或重新组织招标,但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4)如果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因公示被投诉并查证属实存在造假行为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如果开标后至中标通知书发出前,中标候选人发生失信行为导致信用等级被省交通运输厅、佛山市交通运输局直接降为 D 级,则按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处理,其投标保证金可退回;在合同签署前因被交通运输部、或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包括转发交通运输部)、或佛山市交通运输局、或佛山市禅城区交通运输局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在履约方面发生了资格审查最低条件要求中所禁止的行为,则按取消中标资格处理;发生以上情况时,招标人按推荐中标候选人排名顺序依次确定中标人或重新组织招标。
10.评标报告
评标委员会审定评标结果后,向招标人提交书面报告,评标报告应如实记载下列内容并抄送有关行政监督部门。
10.1评标委员会的成员名单
10.2开标记录表
10.3符合要求的投标人情况
10.4评标采用的标准、评标办法
10.5投标人排序
10.6附件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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