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S325南奉公路人行道及附属设施整治工程测量的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S325南奉公路人行道及附属设施整治工程测量的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上海新域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S325南奉公路人行道及附属设施整治工程测量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需要网上投标,投标人必须获得上海市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认证证书)。(2)具备测绘乙级及以上或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等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应当按照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附件)(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S325南奉公路人行道及附属设施整治工程测量
2、招标编号:SHXM-00-********-****(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00-17-42274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南奉公路(K6+825~K9+291)段西临南桥新城,东接以临港奉贤园区和海港综合经济开发区为核心的东部组团。该段道路南侧为动迁安置房区域。现状道路两侧人行道与非机动车道齐平,已有十多年未进行维修,损坏较为严重。该段道路目前无排水规划,属于自然漫流区,沿线无排水设施,由于人行道铺面高低不平及周边区域的建设开发,雨量较大时易出现积水现象。且随着沿线区域的发展,行人流量逐年增加,为了满足行人出行需求,同时为了解决积水问题,拟结合海绵城市的设计理念,对人行道进行维修完善。改善行人通行和道路排水条件。本工程范围为S325南奉公路(K6+825~K9+291)段,范围总长2.466km。。主要工程内容为对该段损坏严重的人行道及附属设施进行整治,改善行人通行和道路排水条件。
5、交付地址:上海市
6、交付日期:15天
7、采购预算金额:300000(国库资金:300000;自筹资金:0)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7-04-13 00: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04-19 23:59:59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营业执照原件的扫描件;(2)资质证书原件的扫描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的扫描件;(4)《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的扫描件。(格式详见附件)*网上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应在2017年4月13日至2017年4月19日每个工作日09:30~11:30、13:00~16:00,携带网上上传材料的原件至上海市徐汇区蒲汇塘路123号宏景商务楼2楼(上海新域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进行现场验证,证照核实通过的供应商方可获得领取招标文件资格。(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售后不退)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7-05-03 1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7-05-03 10: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上海市徐汇区蒲汇塘路123号2层
2、开标地点:上海市徐汇区蒲汇塘路123号2层。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1)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进场签到,同时准备一份与投标文件一致的法定代表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以及相应身份证明文件原件,以供采购人确认唱标资格。(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须持网上投标回执、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和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一并出席开标会。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3)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纸质投标文件(一式五份),须与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内容一致,当纸质文件与电子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时,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1、现场踏勘:不组织,自行踏勘。2、澄清答疑: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可在2017年4月20日12:00,以书面形式加盖投标人公章后传真至********或递送到招标代理公司(地址:徐汇区蒲汇塘路123号2楼),同时发送电子文档至kenwoo@foxmail.com。3、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精神,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应当按照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4、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014]27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简称:电子采购平台)(网址: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电子采购平台是由市财政局建设和维护。投标人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投标人在电子采购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电子采购平台中的“培训平台”和“联系我们”等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 | 上海市路政局 | 采购代理机构: | 上海新域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徐家汇路579号 | 地址: | 徐汇区蒲汇塘路123号2楼 |
邮编: | 200023 | 邮编: | 200030 |
联系人: | 周丹 | 联系人: | 禹淇襦 |
电话: | (021)******** | 电话: | (021)********-*** |
传真: | (021)******** | 传真: | (021)******** |
|
附件1: | ********05%22);">中小企业声明函.docx |
招标
|
上海新域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