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技术用房整体改造设计招标公告

业务技术用房整体改造设计招标公告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招标项目编号:JGJZ2017J-C12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海关总关业务技术用房整体改造项目设计已由海关总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春海关,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范围:包括本项目的初步设计、方案设计、效果图及施工图设计、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施工全过程跟踪等服务;本项目具体改造内容为:楼内门窗(塑钢窗更换、窗台板更换、内门更换、防火门更换)、玻璃幕墙更换、楼内墙面、室内吊顶、室内格局改造、各种功能改造、给排水工程系统改造、消防工程系统改造、采暖工程系统改造、弱电工程系统改造、强电工程系统改造、电梯工程系统改造、安防工程系统改造、门禁工程系统改造、地面改造等。

2.2 建设规模:建筑总面积约17900㎡;

2.3工程建设地点: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春海关(长春市自由大路4448号);

2.4设计服务周期:合同签订后45日内完成全部设计工作;

2.5投资金额:55万元;

2.6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规划、功能及相关规范标准要求.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及以上的单位方可参加投标;

3.2 拟派出的建筑设计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证书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近3年内须担任过类似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且不允许外聘;

3.3 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设计人员须具有相应专业职称;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 投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年4 月 12日至 2017年 4 月 18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2时至4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省国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长春市西安花园3950号)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项目负责人注册证或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证书、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5月5日09:30时,地点长春市海航名门酒店四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春海关互联网门户网站、东亚经贸新闻报上发布。

七.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春海关

联系人:陈猛

电 话:****-********137*****333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国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西安大路3950号1707室

联系人:徐司伦

电 话:****-********

2017年4月12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用房 海关 长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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