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家峪村“市级小康示范村”建设河道清淤及防护网拉设招标公告
侯家峪村“市级小康示范村”建设河道清淤及防护网拉设招标公告
兰州市七里河区八里镇侯家峪村“市级小康示范村”建设河道清淤及防护网拉设项目招标公告
兰州市七里河区八里镇侯家峪村“市级小康示范村”建设河道清淤及防护网拉设项目已由兰州市七里河区水务局以【七水发(2017)59号】文批准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兰州市七里河区八里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本项目投标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前来参加,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程基本情况
1、招标编号:FZXMGL-GSDL-2017-010
2、招标单位:兰州市七里河区八里镇人民政府
3、项目名称:兰州市七里河区八里镇侯家峪村“市级小康示范村”建设河道清淤及防护网拉设项目
4、工程地点:兰州市七里河区八里镇侯家峪村
5、工程内容:对进村委会桥周边洪道进行清理维护,洪道垃圾和淤泥清理长度约400米,桥南北两侧防护网拉设长度800米(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6、工程概算:35万元
7、资金来源:“市级小康示范村”专项资金及县区配套资金
8、计划工期:计划总工期30日历天
二、资格审查方式
采用资格后审。
三、对投标单位的要求
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近三年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社会信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无工程质量事故及安全事故;
2、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近三年(指2014年3月之后)内有类似工程的施工业绩(以合同和中标通知书为准);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3、投标人近三年(2014年3月至今)承担过同类工程业绩(以中标通知书和合同为准);
4、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施工员、质量员、资料员、安全员、材料员)应持有相应岗位证书,中标后不允许更换,项目管理机构所有人员须提供近半年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缴费证明;
5、参与本工程的投标人须取得甘肃省水利厅颁发的《甘肃省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市场从业单位登记备案证》;
6、投标人必须提供区级以上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出具的“无欠薪”证明
7、须提供由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市(州)、县(区)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须在有效期内);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四、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即报名方式)
1、时间:2017年4月12日至4月18日,每日9:00-12:00,14:00-17:00整(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兰州市城关区中山路131号海鸿大厦902室)。五、报名时携带资料及其他要求。
1、携带资料: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三证合一代码证)、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甘肃省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市场从业单位登记备案证》;3)项目管理机构配置情况表(附项目经理执业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身份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考核合格证书及其他管理人员的岗位证书;4)投标人近三年(2014年2月至今)承担过的同类工程业绩1份(以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为准);5)提供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县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须在有效期内)。
2、根据兰政办发【2016】200号文投标报名的单位必须提供区级以上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出具的“无欠薪”证明,否则不予报名。
以上所有投标报名资料须在报名现场核查原件,同时提交三套复印件,每页加盖投标人印章并装订成册,以备核查。
3、报名资料不全或未带原件者,不予报名。
4、招标文件获取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不办理邮寄。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5月5日9时30分;递交地点为七里河区西津东路498号(七里河区政府统办一号楼13楼会议室)。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招标人:兰州市七里河区八里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代蕾
联系电话:****-*******
八、招标代理机构: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中山路海鸿大厦902室
联系人:金云云 刘晶
九、备案单位:兰州市七里河区水务局
2017年4月12日
招标
|
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