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江市花山镇松岭雪村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临江市花山镇松岭雪村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临江市花山镇松岭雪村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临江市发展和改革局以临发改审批字【2016】382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临江市花山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及中央预算内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临江市花山镇珍珠村。
2.2 招标范围:占地面积46400平方米,建筑面积39000平方米。内容包括综合性服务中心、满族文化风情园、八里沟子至老秃顶景区自驾车房车营地、采摘区(花海)以及景区基础设施:城墙、景区亮化、通信线路及道路等,勘察、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
2.3 勘察周期: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设计周期: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
2.4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一标段勘察投标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近三年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勘察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二标段设计投标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近三年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设计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且具备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2 项目负责人需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资格;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 外省企业在开标前需按照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办理入境备案手续。
3.6 开标时提供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4月13日至2017年04月19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法人或授权委托人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法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以上原件及其复印件到长春市西民主大街与普庆路交汇锦州华隆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50 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3 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5月10日上午10点00分,地点为临江市政务大厅四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
5.4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建设信息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临江市花山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历艳波
电话:138*****176
招标代理机构:锦州华隆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经理
电话:131*****555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临江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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