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市政工程分公司银川第五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二期扩建工程项目钢管招标采购公告
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市政工程分公司银川第五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二期扩建工程项目钢管招标采购公告
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市政工程分公司银川第五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二期扩建工程项目钢管招标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SZWZZB2017-023
********3">1. 招标条件
********4">银川第五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二期扩建工程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所需钢管等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市政工程分公司银川市第五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二期扩建工程项目经理部,招标编号:SZWZZB2017-023, 现由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市政工程分公司组织公开招标。
2.招标依据
2.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2013年第13号);
2.2《工程建设项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2013年第23号);
2.3《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2013年23号);
2.4《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2012〕613号);
2.5《铁路建设项目物资设备管理办法》(铁建设[2012]216号);
2.6《中铁四局集团工程物资招标采购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中铁四程[2017]136号;
2.7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2013年23号令。
3.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3.1项目概况:银川第五污水处理厂扩建及提标改造工程地点位于银川市,坐落于宁夏银川市,厂区具体位于银川市兴庆区北京东路,设计处理能力为日处理污水5.00万立方米,银川市第五污水处理厂自2012年3月正式投入运行以来,污水处理设备运转良好,日平均处理污水量为5 万立方米。提标改造后将排放标准由原来的一级B提升为一级A,工程施工范围包括:初沉池(2座)、除臭设备间、粗格栅及进水泵房、改良AOO池两座、进水监测间、配水及溢流井、脱水机房、污泥池、细格栅及曝气沉砂池的新建及老厂区改造工程。
3.2招标内容:物资品种见附表1。
3.3 交货期及交货地点:
********9">计划交货期:2017年5月上旬。
交货地点:银川第五污水厂二期扩建及提标改造工程项目工地。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本次招标投标人资格要求:
4.1.1 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4.1.2 投标人必须是有能力履行招标内容要求和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生产制造商和销售商,并具有投标产品生产许可证,同时具有良好的供货业绩、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1.3投标人注册资金生产厂家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销售商不少于200万元人民币;
4.1.4 投标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
4.1.5 投标人已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财务状况须提供投标人最近三年的审计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且投标产品近两年的年营业额不得低于本次投标金额的2倍。
4.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必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物资,且制造地、生产线、生产工艺及原材料等始终与投标承诺一致。
4.4投标人不得是相应工程标段承包人或者承担本项目的设计、监理单位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发售日期:于2017年4月14日起至2017年4月18日止,上午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在银川第五污水厂二期扩建及提标改造工程项目部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周洋,电话:173*****069。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营业执照副本(如营业执照已实行三证合一则不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和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投标产品生产许可证、质量检测报告、法人授权委托书、单位介绍信及个人身份证。
投标人对本次招标文件提出的澄清应在2017年4月20日前按本招标邀请上写明的招标单位、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传真至项目部,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9@qq.com。
5.2 招标文件每包件售价:1000元,投标前交到项目部财务部。
5.3 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将不采用邮购方式发售。
6.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时间
6.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和开标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7年5月5日上午9时00分(北京时间,即为开标时间);
6.2开标地点为:合肥市包河区宿松南路1188号中铁科技大楼东侧13层1309室(进大门左转2#、3#电梯上)。请于开标当日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至开标地点,届时请参加投标单位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投标保证金:
递交投标文件时须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万元(¥50000.00),投标保证金汇入以下帐户:1、收款账户: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市政工程分公司,2、账号:3400 1474 7080 5301 7788,3、金额:伍万元整,4、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合肥铁四局支行,5、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或电汇(汇款时注明是银川项目钢管投标保证金),确保到账,并将汇款凭证扫描件发送至邮箱********9@qq.com,不接受个人汇款,投标保证金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须完全一致。未按期汇入投标者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投标保证金待开标后在规定的期限内按招标文件规定不计息退还投标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 和(www.chinabidding.com.cn)上同时发布。
9.招标人信息
9.1招标组织单位: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市政工程分公司
联 系 人:孙梅
电话:186*****428
9.2招标人: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市政工程分公司银川第五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二期扩建工程项目经理部
联系人:周洋
电话:173*****069
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市政工程分公司(组织单位)
2017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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