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羊峡一级支流沙沟河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项目
龙羊峡一级支流沙沟河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项目
龙羊峡一级支流沙沟河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项目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 ||||||||||||||||
(项目编号:全信(QH)2017-036)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龙羊峡一级支流沙沟河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项目已由海南藏族自治州环境保护局以【南环发(2017)45号】(文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贵南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现委托全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代理本项目招标事宜。资金来源国有。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货物类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 项目概况 | ||||||||||||||||
(1)项目地点:贵南县德芒村、东让乡等 | ||||||||||||||||
(2)招标内容:人工造林、种草3100亩 | ||||||||||||||||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发包内容 | 计划工期 | |||||||||||||
E****************001001 | 龙羊峡一级支流沙沟河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项目 | 林业生态环境工程 | 开始日期:2017年05月15日 结束日期:2017年06月14日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_/_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_/_。 | ||||||||||||||||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1个标段进行投标。 | ||||||||||||||||
3.4 其他要求:1、投标人须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合一营业执照); 2、投标人具有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并在人员、技术力量、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投标人须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投标人近三年内有类似业绩(须提供合同书或中标通知书); 5、投标人须提供2016年度财务报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7、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注:本单位员工持授权委托书进行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上资料的原件(不含资质证书)及复印件一份,原件审核完毕后返还,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并胶装成册、留存备案;不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将被拒绝购买招标文件。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4月13日至2017年04月18日,每日上午9:30到12:00(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4:30到17:00,在西宁市胜利路1号招银大厦3楼,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 ||||||||||||||||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05月04日 09时30分,地点为海南州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5.2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至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
6、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在下列媒介同时发布: | ||||||||||||||||
■ 青海省招标投标网(qhzbtb.qhwszwdt.gov.cn) | ||||||||||||||||
■ () | ||||||||||||||||
■ 《青海经济信息网》 | ||||||||||||||||
7、联系方式 | ||||||||||||||||
招 标 人: | 贵南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 | 代理机构: | 全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联系地址: | 贵南县 | 联系地址: | 西宁市胜利路1号招银大厦3楼 | |||||||||||||
联 系 人: | 何女士 | 联 系 人: | 蔡女士 | |||||||||||||
联系电话: | ****-******* | 联系电话: | ****-******* | |||||||||||||
2017年04月13日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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