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务署2017年在建安全管理常态化第三方巡查招标公告

市工务署2017年在建安全管理常态化第三方巡查招标公告

( 市工务署2017年在建项目安全管理常态化第三方巡查 )需求公示

项目名称

深圳市建筑工务署2017年度在建项目安全管理常态化第三方巡查服务

采购类型

服务类(工程咨询)

采购人名称

深圳市建筑工务署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财政预算限额(元)

*******

项目背景


2017年深圳市建筑工务署计划建设投资约100亿元,约95个建设项目在建,包括房建项目、市政项目和土地开发项目。
本次项目招标,通过引入第三方巡查单位,协助深圳市建筑工务署对所有署在建项目的安全【包括文明施工(含生态文明)及与工程安全密切相关的质量,下同】等进行巡查。发现建筑工地风险点、危险源及存在的各类问题及对重大风险实施评估、分级、监控、预警,并提出解决方案,有效促进各项目参建主体切实履行并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提升深圳市建筑工务署工程建设安全管理总体水平。

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社团法人或港澳台地区合法注册的企业;2.具有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注册供应商资格; 3.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工程建设类执业资格(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或一级注册建造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持有香港建筑物条例指明人物的认可人士注册证明书;4.三年以来在政府采购及建设系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没有因串通投标、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等不良行为而禁止在本市投标的投标申请人;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单位。

服务类清单

序号采购计划编号需求内容数量单位备注财政预算限额(元)
1PLAN-2017-128001-0000062017年度在建项目安全管理常态化第三方巡查工作1.0*******.0

具体技术要求




一、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服务范围为深圳市建筑工务署(包括工程管理中心、住宅工程管理站、土地投资开发中心)所有在建项目(包括因实施计划调整增加的建设项目)的安全文明(含影响工程安全的质量问题)的第三方巡查及相关技术服务。



二、巡查工作相关要求:

1、工作原则:第三方巡查单位受深圳市建筑工务署委托,对深圳市建筑工务署(含直属单位)全部在建项目安全管理进行常态化第三方巡查工作,对工程的安全生产、质量隐患排查、人员履责、扬尘治理等情况独立开展全过程巡视和检查活动。

2、巡查方案要求:巡查方案根据深圳市建筑工务署项目巡查要求制定。

3、巡查频次要求:各项目的巡查频次原则上平均不少于2次/月,根据项目安全风险等级调整确定巡查频次;

4、巡查成果要求:巡查成果应按项目形成巡查工作日志,以文字、图像、录像相结合的形式,记录施工现场安全和质量隐患排查工作中重要或特殊的情况;巡查整改意见须以书面形式提出,须明确安全、质量隐患具体部位、内容及整改时限。应每周有针对性地巡查安全岗位或隐患点、每月编写安全巡查工作小结、每季度编写安全巡查现状分析、每年编写安全巡查总结报告,并定期向署安委办提供安全管理工作建议。

商务需求




三、人员配备:

1、项目负责人须满足下列条件:

(1)应具备工程建设类执业资格(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或一级注册建造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持有香港建筑物条例指明人物的认可人士注册证明书;

(2)具有2012年1月1日以来单项合同涉及的项目总投资额不少于5000万元的建设工程安全或质量第三方巡查工作业绩(本项不作为初审项)

2、其他人员要求(本项不作为初审项)

(1)、巡查组成员均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证书(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结构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任一即可),且在本公司连续缴纳社保3个月以上,人员数量不少于9人(含常驻工务署办公工作人员1人);

(2)投标人中标后根据项目特点从所报人员中组建项目巡查工作小组,制定巡查计划,巡查期间不得从事其他工作。巡查人员原则上必须从所报人员中安排,所报人员不足时可增加,如需更换或增加人员,应提前60天以书面报告形式向深圳市建筑工务署提出申请,经批准同意后方可更换或增加。增加或更换后的项目负责人及各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阅历及经验等不得低于招标文件中关于项目负责人及各专业技术人员的要求;

(3)投标人中标后,须在合同服务期内提供1名工作人员到建设单位驻点办公,工作内容为联系巡查事宜,收集工程资料信息、汇总巡查计划和巡查报告,发布巡查通知,整理月安全、质量(含PPT文件)及工务署安排的其他事宜等。中标人需自行配备交通工具,解决巡查项目服务过程中涉及到的交通问题(费用自理),甲方有权参与巡查。




四、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五、罚则

在项目开展安全和质量和第三方巡查期间,发现下列情况时,应予以处罚:

1、中标后项目的巡查人员必须从投标人员中安排,不得另行安排其他人员,确需更换的,应书面向深圳市建筑工务署申请,经批准同意后方可更换。

2、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等主要管理人员,要求其支付违约金50000元/人次。

3、因第三方巡查工作不到位,安全、质量隐患巡查意见未及时出具,出现较大或以上安全或质量事故的,处以合同价的20%的罚款。

4、投标人中标后未能履行投标承诺的,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

评标信息



此处显示的为服务类通用项目模板,其他服务类专业模板(物业管理、绿化管养、软件开发、环保类、劳务派遣、设备维护)详见 ********">http://www.szzfcg.cn/portal/documentView.do?method=view&id=********

序号

评分项

权重

1

价格

≥20

2

技术部分

约35


序号

评分因素

权重

评分方式

评分准则

1

实施方案(工作措施、工作方法、工作手段、工作流程)

约10

专家打分

考察内容:由采购单位填写.

根据招标文件的需求和投标文件响应情况进行横向比较,分档评分:评价为优得80%-100%分数;评价为良得60%-80%分数;评价为中得30%-60%分数;评价为差不得分。评价为“中”或“差”的,专家需说明情况。

2

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应对措施及相关的合理化建议

约5

专家打分

考察内容:由采购单位填写.

根据招标文件的需求和投标文件响应情况进行横向比较,分档评分:评价为优得80%-100%分数;评价为良得60%-80%分数;评价为中得30%-60%分数;评价为差不得分。评价为“中”或“差”的,专家需说明情况。

3

质量(完成时间、安全、环保)保障措施及方案

约10

专家打分

考察内容:由采购单位填写.

根据招标文件的需求和投标文件响应情况进行横向比较,分档评分:评价为优得80%-100%分数;评价为良得60%-80%分数;评价为中得30%-60%分数;评价为差不得分。评价为“中”或“差”的,专家需说明情况。

4

项目完成(服务期满)后的服务承诺

约5

专家打分

考察内容:由采购单位填写.

根据招标文件的需求和投标文件响应情况进行横向比较,分档评分:评价为优得80%-100%分数;评价为良得60%-80%分数;评价为中得30%-60%分数;评价为差不得分。评价为“中”或“差”的,专家需说明情况。

5

违约承诺

约5

专家打分

考察内容:由采购单位填写.

根据招标文件的需求和投标文件响应情况进行横向比较,分档评分:评价为优得80%-100%分数;评价为良得60%-80%分数;评价为中得30%-60%分数;评价为差不得分。评价为“中”或“差”的,专家需说明情况。

3

综合实力部分

约30


序号

评分因素

权重

评分方式

评分准则

1

投标人资格情况及通过相关认证情况

≤4

专家打分

设置与项目相关的资格(认证)要求,一般采取客观化评分。

2

拟安排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5

专家打分

考察内容:项目负责人专业、学历、职称、特长、项目经验等内容。

提供聘用合同和其他证明材料扫描件,原件备查。未提供聘用合同扫描件的,不得分。按照投标文件响应情况进行横向比较,分档评分:评价为优得80%-100%分数;评价为良得60%-80%分数;评价为中得30%-60%分数;评价为差不得分。评价为“中”或“差”的,专家需说明情况。

3

拟安排的项目团队成员(项目负责人除外)情况

≤10

专家打分

团队成员总人数要求至少??人,未达到人数要求的,不得分。

考察内容:团队成员的专业、学历、职称、特长、项目经验等内容。

提供聘用合同和其他证明材料扫描件,原件备查。未提供聘用合同扫描件的,不得分。

按照投标文件响应情况进行横向比较,分档评分:评价为优得80%-100%分数;评价为良得60%-80%分数;评价为中得30%-60%分数;评价为差不得分。评价为“中”或“差”的,专家需说明情况。

4

投标人自主知识产权产品(创新、设计)情况

≤2

专家打分

考察投标人在项目相关领域自主知识产权情况,一般采取客观化评分。

5

项目拟使用的车辆(场地、工具、机器)情况

≤8

专家打分

考察拟使用的车辆(场地、工具、机器)情况(自有、租赁均可),要求提供发票(行驶证)等作为证明资料,一般采取客观化评分。

不得以自有或租赁区别对待。

6

项目拟选用产品的成熟度及可靠性

≤5

专家打分

考察拟使用的产品(软件)情况,要求提供证书(如《软件产品登记证书》)等作为证明资料,一般采取客观化评分。

7

环保执行情况

≤2

专家打分

要求投标人就是否受过环保主管部门行政处罚作为得分依据;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承诺作为依据;若隐瞒情况虚假应标将被废标并报主管部门处理。采取客观化评分;受过行政处罚不得分。

8

服务网点

≤3

专家打分

深圳企业或非深圳企业,但在深圳市有合法注册的分公司或办事处等机构的,得满分(须在投标文件中就设立的机构类型进行说明,并提供机构营业执照扫描件,原件备查);否则不得分。

5

报价合理性部分

≤5


序号

评分因素

权重

评分方式

评分准则

1

报价合理性

≤5

专家打分

考察内容:对照招标文件关于详细分项报价的要求,结合本项目完成(服务)期限要求和人员要求,考察投标人"详细分项报价"的科学性及合理性。横向比较,分档评分:评价为优得80%-100%分数;评价为良得60%-80%分数;评价为中得30%-60%分数;评价为差不得分。评价为差不得分。评价为“中”或“差”的,专家需说明情况。

6

现场演示(讲标、答辩)部分

≤5


序号

评分因素

权重

评分方式

评分准则

1

现场演示(讲标、答辩)情况

≤5

专家打分

可以根据现场演示(讲标、答辩)情况分项进行横向比较,分档评分:评价为优得80%-100%分数,评价为良得60%-80%分数,评价为中得30%-60%分数,评价为差不得分;也可以设定客观条件,分项进行客观打分。未进行现场演示(讲标、答辩)情况,本项不得分。

4

诚信情况

7


序号

评分因素

权重

评分方式

评分准则

1

诚信评价

5

专家打分

根据《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加强招投标评审环节诚信管理的通知》(深财购[2013]27号)的要求,投标人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诚信相关问题的,本项不得分,未出现相关诚信问题的得满分。以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供应商库中的处罚记录为准。投标人无需提供任何证明材料,由采购中心工作人员向评委会提供相关信息。

2

履约评价情况

2

专家打分

根据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项目履约情况现场抽检结果,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以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关于给予供应商履约评价差的函》的落款日期为准),供应商履约评价出现评价为“差”的,本项不得分。未评价为“差”的,得满分。投标人无需提供任何证明材料,由采购中心工作人员向评委会提供相关信息。




备注1:本公示期限为2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登录采购系统,点击“提出采购需求质疑”功能点进行质疑,由采购人进行回复。
备注2:供应商在公示期过后对采购需求仍有异议的,请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应予答复,并将供应商异议及答复材料在制作采购文件前移交给集中采购机构或社会采购代理机构。(采购公告查询地址:http://www.cgzx.sz.gov.cn/)。采购需求质疑及回复列表
序号质疑标题质疑内容质疑单位质疑人质疑附件质疑日期标题内容单位采购人附件日期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第三方巡查 安全管理 工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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