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城区低碳总部园配套道路工程及增城区荔城街罗岗低排渠(西支渠下游段)整治工程(低碳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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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城区低碳总部园配套道路工程及增城区荔城街罗岗低排渠(西支渠下游段)整治工程(低碳总部园北侧段)监理

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 增发改投[2017]377、增发改投[2014]510号的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资金证明,广州市增城区住房和建设局增城区低碳总部园配套道路工程及增城区荔城街罗岗低排渠(西支渠下游段)整治工程(低碳总部园北侧段)监理进行公开招标,选定监理人。

一、工程名称:增城区低碳总部园配套道路工程及增城区荔城街罗岗低排渠(西支渠下游段)整治工程(低碳总部园北侧段)监理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增城区住房和建设局

联系人:董工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冯工联系电话: ***-********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增城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投诉电话:***-********

三、建设地点:增城第一中学南侧、磨头领西北侧,低碳总部园附近。

四、工程总投资:总投资13772.199988万元。

五、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六、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

1、标段划分:本工程只设一个标段;

2、项目建设规模:增城区低碳总部园配套道路工程:道路全长2575米,按城市主干道进行建设,设计速度60Km/h。其中,南北大道段长1433米,道路红线宽60米,外环路长1142米,道路红线宽40米;增城区荔城街罗岗低排渠(西支渠下游段)整治工程(低碳总部园北侧段):桩号范围:X1+847.7~X2+167.7,全长约320米,渠箱尺寸为3孔5*4m砼结构。

3、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项目建设主要内容为路基工程、路面工程、给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电力电信燃气等附属配套设施工程及低排渠工程。

3、监理范围:包括并不限于: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收尾阶段(包括:竣工验收及竣工验收资料移交城建档案、整改、工程移交及实物移交、审核工程量、工程结算、竣工备案等)及工程质量保修阶段全过程的质量、进度、费用控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合同、信息等方面的协调管理。

七、公告发布、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2017414日至2017 418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开始日期(含本日):2017 419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截止日期(含本日):2017 425

报名时间:上午:09:00-11:30,下午:14:00—17:00 (节假日除外)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八、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地点: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增城交易部(广州市增城区增城大道2号金河湾3栋108)

九、投标报名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被授权人提供身份证原件核对);

2、填妥并盖章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两份,表格可从www.gzzb.gd.cn服务指南栏目下载;

3、投标报名费为100元/标段;购买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500元。

十、投标人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①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②具有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或以上资质。

4、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 ,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

5、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建立企业诚信档案(A类IC卡)及拟担任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是本企业(IC卡)中的在册人员。诚信档案(A类IC卡)应在有效期内。

6、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7、关于联合体投标: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应以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的一方为主办方,并签定联合体工作协议。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为主办方正式员工。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应当在投标报名前组成,且最多由两个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报名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

8、投标申请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须按要求提交《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以证明投标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项目负责人无行贿记录。《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可由公司、企业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但有效期应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内,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文件。如投标人在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检察院开具查询证明,可登录区检察院网站(http://www.zcsrmjcy.gov.cn)查阅办事流程,具体接受查询部门: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检察院反贪局综合预防科,办公地址:广州市增城区府佑路133号,咨询电话:***-********。。

十一、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报名或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二、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三、投标单位可以就本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依法向招标监督机构署名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增城区住房和建设局

电 话:***-********

地 址:广州市增城区

十四、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zb.gd.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www.gdzbtb.gov.cn)及广东建设报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五、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招 标 人:广州市增城区住房和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2017年4月10日

附件一:

投标申请人声明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增城区低碳总部园配套道路工程及增城区荔城街罗岗低排渠(西支渠下游段)整治工程(低碳总部园北侧段)监理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本公司保证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本公司没有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本公司没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围标、串标行为(以行政主管部门或法院或检察院书面认定为准)。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写工作;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与本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签字:

(企业公章)

附件二:

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

投标项目名称:。

致:(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我方决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以上项目的投标,若中标,联合体各成员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我方授权委托本协议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参加投标、提交投标文件,以及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负责整个合同实施阶段的协调工作。合同履行过程中,由本协议牵头人负责办理监理费的请付款手续。

贵方应付款项直接支付至如下帐户:

账户名: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因监理费分配产生的纠纷由我方自行协调,与贵方无关。

投标牵头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地址:

邮政编码:电话/传真:

分工内容:负责低碳总部园配套道路工程的监理

联合体成员:(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地址:

邮政编码:电话/传真:

分工内容:负责低排渠(西支渠下游段)整治工程(低碳总部园北侧段) 的监理

签订日期:年 月 日




附件:
149*****52574.pdf">可研批复.pdf

********7_20088_149*****47249.doc">低碳路-监理招标公告********.doc

********_20088_149*****01171.doc">低碳路-监理招文件********.doc

149*****75769.doc">低碳路监理 合同(2017-04-07).doc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低碳 整治 道路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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