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上海市对口支援喀什地区叶城县棚户区改造项目详细性控制规划第二标段招标公告
2017年上海市对口支援喀什地区叶城县棚户区改造项目详细性控制规划第二标段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2017年上海市对口支援喀什地区叶城县棚户区改造项目详细性控制规划第二标段已经由叶发改[2017]166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叶城县规划局,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2017年上海市对口支援喀什地区叶城县棚户区改造项目详细性控制规划第二标段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计划投资额为230.00万元,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监理)。本工程拟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报名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叶城县 2.工程规模:规划总面积243.74万平方米,编制完成1社区、2社区、3社区、4社区、8社区、11社区、12社区、21社区、22社区、25社区的详细性控制规划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天) | |||||||
2017年上海市对口支援喀什地区叶城县棚户区改造项目详细性控制规划第二标段 | 规划总面积243.74万平方米,编制完成1社区、2社区、3社区、4社区、8社区、11社区、12社区、21社区、22社区、25社区的详细性控制规划 | 0 |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城乡规划编制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能力。项目负责人须提供项目类似业绩。投标企业报名时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单位介绍信、资质证书,外地企业须提供进疆备案册、提供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以上证书均为原件并携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四、投标报名 1.报名时间:从 2017年04月13日 10时00分 到 2017年04月19日 19时30分 2.报名地点:新疆申鑫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喀什分公司(喀什市团结路168号辰丰楼) 3.保证金子帐号: 五、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17年04月19日至2017年04月22日,每日上午10:00至,下午至19:30 2.领取方式:新疆申鑫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喀什分公司(喀什市团结路168号辰丰楼) 3.招标文件费用:500.00(元) 六、其他说明 八、联系方式 | ||||||||||
招 标 人: | 叶城县规划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新疆申鑫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 |||||||
地 址: | 叶城县 | 地 址: | 喀什地区喀什市夏马勒巴格乡八村 | |||||||
邮 编: | 邮 编: | |||||||||
联 系 人: | 王勇 | 联 系 人: | 李玉琪 | |||||||
电 话: | 电 话: | |||||||||
传 真: | 传 真: | |||||||||
电 子 邮 件: | 电 子 邮 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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