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南乐县城区道路清扫保洁、生活垃圾清运项目市场化运作招标二次招标公告

河南南乐县城区道路清扫保洁、生活垃圾清运项目市场化运作招标二次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为进一步深化环卫体制改革,推进环卫作业服务市场化进程,本招标项目南乐县城区道路清扫保洁、生活垃圾清运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实施,招标人为南乐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和南乐县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资金来源财政预算内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实施进行二次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南乐县城区道路清扫保洁、生活垃圾清运项目市场化运作招标二次

2.2、项目编号:TPZB********(二次)

2.3、资金来源:财政预算内资金

2.4、招标范围:城区内

2.5、服务内容:城区主次干道机械化作业、人工清扫保洁,中转站管理及垃圾收运。(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6、服务地点:南乐县城区

2.7、服务期限:16年/标段

2.8、质量要求:满足国家行业质量要求的合格标准;

2.9、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二个标段;

第一标段:南乐县城区;

第二标段:南乐县产业集聚区;

注:投标人可针对以上二个标段进行报名,但只可中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合格供应商需具备以下条件:

3.1.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合法法人资格的环卫服务公司。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必须含道路清扫保洁、垃圾清运(至少包含一项);

3.1.2良好的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1.3.投标人须具备洒水车、洗扫车、对接垃圾车、压缩垃圾车等环卫作业车辆。(须提供行车证原件)

3.1.4投标人须持有环境卫生主管行政部门审批的城市垃圾经营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

3.1.5投标人须具有2014年1月1日以来从事道路清扫保洁项目单个合同额在1000万及以上类似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合同原件)。

3.2投标人应提供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企业《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书》。(开具日期在报名期间内,查询对象包含单位、法定代表人)。

3.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严重违法记录。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和转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报名。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4月13日至2017年04月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在濮阳市阳光大厦负一楼(濮阳市中原路与振兴路交叉口向西100米路北)报名;

4.2、投标人须携带:(1)营业执照副本;(2)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投标人授权代表身份证;(3)提供近期企业缴纳税收和社保证明材料;(4)提供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纪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制);(6)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7)城市垃圾经营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8)业绩合同等其他资料(注:以上所有材料需提供有效原件审验,并留加盖投标人公章复印件2套,所有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4.3、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套,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7年05月0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濮阳市阳光大厦三楼(中原路与振兴路交叉口向西100米路北)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拾万元整/标段;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转帐或电汇形式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汇入指定账户内:

户名: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管理专用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濮阳阳光大厦分理处(或谢东小区分理处)

银行账号:****************0586

行 号:********0357

注:①投标保证金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缴纳并到达指定账号(以到账时间为准)②转账用途须注明项目名称 ③保证金分配:投标人在完成转账后,登录《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管理系统》http://ccb.pyjsgc.com,选择对应的项目完成保证金分配。(以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的保证金缴纳情况表为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和《濮阳市建设工程交易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南乐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南乐县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李先生、王先生

电话:139*****809139*****308

代理机构:河南省天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55*****336

南乐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南乐县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

2017年04月13日

标签: 清运 生活垃圾 道路清扫保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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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天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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