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尾镇2016年台风“电母”水毁高石塘水坡修复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海尾镇2016年台风“电母”水毁高石塘水坡修复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昌江县海尾镇2016年台风“电母”水毁高石塘水坡修复工程(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昌江县海尾镇2016年台风“电母”水毁高石塘水坡修复工程(二次招标)已由昌江黎族自治县水务局(项目审批,核准或 备案机关名称)以昌水务【2017】27号文(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昌江黎族自治县防汛防风防旱总指挥部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中央特大防汛补助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昌江县海尾镇
2.2 项目概况:1.修复加固右坝40m,迎水面进行防渗处理(铺土工布,在现浇C20砼厚150mm);2.左坝前200m进行防渗处理,背水面做反滤层;3.坝顶修复宽2.7m厚200mm的碎石路面,路缘石150*300mm;4.修复渠道60m,渠道断面采用矩形断面,宽1.3m,深0.9m,0+000~0+020段有C25钢筋砼盖板,盖板后20cm;5.施工围堰总长70m,采用沙袋围堰,迎水面铺土工膜防渗。(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
注:本项目分项目本身; 共1个标段,每个投标单位能报1个标段。
2.3 计划工期:45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修复、加固等施工总承包。
2.5 预算金额:*******.21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水利工程类中级(含)以上职称;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2 投标人须提供经本项目所在地或公司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关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记录的证明材料(在有效期内)。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能严格遵守监理管理的相关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4月13日至2017年4月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海口市琼山区文坛路海南工商学院内教工宿舍二十栋1003房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5月3日9时30分,地点为海口市琼山区文坛路海南工商学院内教工宿舍二十栋1003房。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昌江黎族自治县防汛防风防旱总指挥部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阳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海南省昌江县公司地址:海口市文坛路工商学院内教工宿舍20栋1003房
邮 编:邮 编:570125
联 系 人:赵先生联 系 人:莫先生
电 话:****-********电 话:****-********
传 真:传 真:
2017年4月13日
标签: 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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