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牟定县地下综合管廊工程项目(一期)
楚雄州牟定县地下综合管廊工程项目(一期)
楚雄州牟定县地下综合管廊工程项目(一期)资格预审公告
为推进楚雄州牟定县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的建设,楚雄州牟定县决定建设楚雄州牟定县地下综合管廊工程项目(一期),经过项目识别,适合采用PPP(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融资建设运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受牟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对本项目进行资格预审,欢迎合格的投资人参加资格预审。
一、 资格预审文件编号:
二、 项目名称:楚雄州牟定县地下综合管廊工程项目(一期)
三、 授权主体:牟定县人民政府
四、 项目实施机构:牟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五、 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六、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
七、 建设规模:本项目投资总额约为3.27亿元(最后总投资额以中标价为准)
八、 合作期限暂定为21年,其中建设期1年,运营期20年;
九、 项目内容及规模:
拟建地下综合管廊总长度约为6990m,分别是:
(1)北干道及其延长线地下综合管廊1740m;
(2)中园路综合管廊及道路2100m;
(3)万寿路地下综合管廊2110m;
(4)护城河至龙川河输水(排水)管廊工程1040m。
十、 项目运作方式:
本项目拟采用BOT(建设-运营-移交)的运作模式,中标人应与政府指定机构成立项目公司实施本项目。项目公司资本金不低于项目投资总额的30%,其中中标人出资比例为90%,以现金出资。合作期内,由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融资、投资、建设和运营工作,向入廊企业收取入廊费和日常维护费,并有权获得政府给予的可行性缺口补助。合作期满后,项目公司应将项目设施完好无偿移交给政府指定机构。
十一、 项目实施地点:楚雄州牟定县
十二、 社会资本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 主体要求:投资人必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实体,或由不同法人实体组成的联合体,但联合体内的成员数量不得超过两名。
2、 资质要求:投资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一级及以上的企业资质。联合体资质的认定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执行。
3、 财务要求:投资人近三年(2014-2016年)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以经具有审计资质的审计机构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计部门审计的近三年年度财务报表为准,投资人还需提供2017年一季度财务报表。若投资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每一成员的净资产乘以其在联合体内所占股份比例之和应满足上述要求。
4、 技术能力:投资人应具有实施本项目所需的技术能力和管理能力。
5、 业绩要求:
投资人应具有良好的业绩:
近五年投资人具有至少两个单项合同金额(含该合同补充协议)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含本数)的PPP业绩(以 PPP模式承接实施的投资、建设、施工或运营业绩,在建或竣工业绩均可,在建项目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原件,已完工项目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原件及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竣工验收报告作为备查,若无法提供,则该项业绩视为无效)。且满足以下业绩:
近三年投资人完成一个及以上的市政工程PPP项目的建设(如: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工程、给水、排水、城市防洪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投资人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原件及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竣工验收报告作为备查,若无法提供,则该项业绩视为无效)。
6、 企业信誉:投资人应具有合法的法律地位,在过去3年内没有严重违约或不良行为,投资人提供公司及其资格审查申请代理人在人民法院查询的无失信证明。投标企业需到人社部门出具是否存在工资拖欠和是否受到过劳动保障行政处罚情况证明(原件)。
7、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三、 资格预审方式:
1、 当资格预审申请人大于5家时,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预审合格申请人超过5家,取分数前五名进入竞争性磋商,预审合格申请人未超过5家则全部进入竞争性磋商。
2、 当资格预审申请人少于等于5家时,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当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少于3家时,重新组织资格预审。
3、 未参加本次资格预审及资格预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均不得参与竞争性磋商。
十四、 资格预审报名时携带以下资料:
(1) 合格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 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三证合一企业无需提供)
(3) 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三证合一企业无需提供)
(4) 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5)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6)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一级及以上的企业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
(7) 联合体协议书(原件,联合体适用)
(8) 申请人营业执照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复印件加盖公章)
(9) 申请人营业执照所在地人民法院出具的公司及其资格审查申请代理人的无失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以上复印件均需各准备3份且逐页加盖单位鲜章并装订整齐。若为联合体申请,上述第(1)—(4)和第(8)、(9)项资料,联合体双方均需提供。
十五、 资格预审文件取得时间和方式:
请满足资格审查条件的申请人于 2017 年4月20日至 2017 年4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下同),在牟定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持报名资料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资格预审文件费每套200元,售后不退。
十六、 资格预审时间: 2017 年5月9日09:00(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密封不合格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不予受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和电子文档一份),递交后一律不予退还。
十七、 资格预审地点:楚雄州牟定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牟定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
十八、 联系人:
招 标 人:牟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采购代理机构: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
地 址:牟定县茅阳路地 址:昆明市世纪金源大道世纪金源商务中心2幢19楼
联 系 人: 温晓发 联 系 人:姚云锦
电 话: 139*****787 电 话:139*****333
十九、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www.yngp.com)、()。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http://www.ynggzyx 7x.gov.cn)、牟定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xxgk.yn.gov.cn/Z_M_011/?departmentid=13129)上发布。
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
2017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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