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食堂管理服务机构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公告

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食堂管理服务机构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公告




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食堂管理服务机构公开招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ASZC********080)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现特邀请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生产或经营范围符合本次采购项目需求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编号:ASZC********080
二、采购项目名称: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食堂管理 服务机构
三、采购最高限价:185000元(大写:壹拾捌万伍仟元整)
四、采购项目简介:

名称

数量

单位

金额

有关要求

食堂管理服务机构

1


18.5万


注册资金10万元以上,具备三级以上物业资质证(有餐饮项目)的物业公司或餐饮企业均可。
保证餐厅、厨房、面点间等生产现场卫生必须符合有关创卫要求和餐饮业卫生要求。
按照国家有关餐具卫生管理要求,做好公共餐具消毒工作,随时接受市卫生防疫部门监督检查。
接受人社局的监督检查,对提出的问题和就餐人员投诉及时整改纠正。食堂就餐职工对食堂满意率连续二次(每月一次)达不到问卷调查总数的60%或就餐职工食物中毒,合同即刻终止。
负责食堂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食堂工作的任何人出现工伤或死亡事故,承包方要负完全责任,所有费用由承包方负责,人社局不承担任何责任。
保证有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营业执照》。所有工作人员必须经过体检合格,有健康证。
因工作需要,临时加班所发生的相关费用,持有效临时合同、有效财务报销凭证单独核算。
结算方式:当月发生的管理费等费用持有效财务报销凭证于下月十日前结清。
签订合同有效期一次三年。
其中包括:
1、项目主任:1人,负责食堂管理全面工作及局机关会议服务。
要求: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年龄40周岁以下,沟通协调能力较强。
2、厨师:1人。要求:年龄50岁以下,具有食堂大灶厨师工作经验5年以上。
3、面点师:1人。要求:年龄50周岁以下,具有机关食堂面点工作5年以上工作经验。
4、刀工:1人。要求:年龄50周岁以下,具有实际工作经验5年以上。
5、勤杂工:1人。要求:年龄50周岁以下,具有实际工作经验5年以上。能吃苦耐劳,听从指挥。
6、食堂设备及大楼维修工:1人,负责食堂设备维护、维修;大楼水电、暖气、电话等维护、维修工作。要求:要有电业局核发有效的高、低压电工证,年龄55周岁以下。
除食堂设备及大楼维修工外,以上人员必须经过体检合格,要求投标人保证配备足够的工作人员,并统一着装。

五、报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生产或经营范围符合本次公开招标采购项目需求;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所投产品能够提供快捷、良好的售后服务;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5、注册资金10万元以上,具备三级以上物业资质证(有餐饮项目)的物业公司或餐饮行业均可。
6、具备国内注册独立法人资格,无不良行为记录;
7、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8、参与本次谈判的供应商须为鞍山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内注册登记的供应商或已入辽宁政府采购网或省内资源共享的其他各市的供应商库的供应商;
9、外地投标人须具有在鞍山地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一年以上的售后服务机构。
六、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鞍山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未进入鞍山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鞍山政府采购网站(http://218.25.216.179/)“首页--重要通知”栏目中“关于鞍山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通知”中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网上注册登记。凡已入辽宁政府采购网或省内资源共享的其他各市的供应商库的供应商,均可参加鞍山市市本级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须向招标方单独提供入库登记证明,入库登记证明无需装订在响应文件中)。
七、报名时需提供的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
2、组织机构代码证;
3、税务登记证;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报名时需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三套)。
八、资格审查:
本项目报价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在评标时进行审查。供应商应在报价文件中按采购项目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同时要求携带资格证明文件原件,对确因特殊情况不能提供原件的,须提供报价人注册地公证机构的公证证明原件以备专家随时要求提供检查。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报价或成交资格被取消。
九、报价文件的送达:报价文件必须在报价文件送达截止时间前送达谈判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采购项目文件规定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不接受邮寄的报价文件。本次公开招标采购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
十、报价文件送达截止时间:2017年5月5日星期五上午09:30时。(北京时间)
十一、开标时间:
2017年5月5日星期五上午09:50时。(北京时间)
十二、开标地点:
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第二会议室
十三、公开招标项目公告发布:本公告在辽宁省政府采购网、鞍山市财政局、鞍山市政府采购网站上发布,如内容不一致,以鞍山市政府采购网站为准。
十四、采购人: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地址: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莘英路899号。
联系人:杨勇
联系电话:158*****735

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0一七年四月十四日


人社局食堂招标评分细则

说明:为了做好招标工作,为广大员工提供优质的服务,我们根据投标企业的规模、资质;从事机关企业事业单位食堂工作的经验;以及投标企业正规化管理程度等方面,制订招标评分细则。


评价标准

得分

小计

投标企业
评分细则

投标企业与50人以上机关、企事业单位签订食堂餐饮服务项目得10分,每增加一家50人至100人机关、企事业单位签订食堂餐饮服务项目加1分,每增加一家100人以上机关企事业单位签订食堂餐饮服务项目加2分,最高得分为30分;

0-30分


投标企业承担50人以上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餐饮服务年限满1年得10分,为50人至100人机关、企事业单位服务年限每增加1年加1分,为100人以上机关、企事业单位服务年限每增加1年加2分,最高得分为30分;

0-30分


投标企业在采购最高限价的基础上,每降低100元加1分,最高得分20分

0-20分


投标企业具备健全的行政组织加5分,具备上级党委批准的党组织加5分,最高得分为10分;

0-10分


投标企业注册资金100万元以上得5分,每增加50万元加1分,最高得分为10分;

0-10分


合计

————————

0-100分



附件:鞍山市人社局食堂服务类公开招标采购项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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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服务机构 食堂管理 社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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