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江精细化工园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招标公告

滨江精细化工园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招标公告


政府采购招标文件
江苏省启东经济开发区滨江精细化工园管理委员会
启东市公共资源交易所
二○一七年四月十三日

招标文件目录
第一部分、招标函;
第二部分、招标项目内容与技术需求;
第三部分、招标项目要求;
第四部分、投标方须知;
第五部分、附件;
第六部分、合同格式。

第一部分 招标函
启东市公共资源交易所受江苏省启东经济开发区滨江精细化工园管理委员会委托,根据启东市政府采购管理的有关规定,就政府采购执行通知书(启公采字********号)中的启东经济开发区滨江精细化工园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政府采购法》第22条所规定的,具有相应资质及法律法规规定应具备的其他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与。
一、项目编号:QDGP********2GK。
二、项目名称:启东经济开发区滨江精细化工园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项目。
三、招 标 人:江苏省启东经济开发区滨江精细化工园管理委员会
联 系 人:江勤锋
联系电话:187*****028
联系地址:江苏省启东经济开发区滨江精细化工园管理委员会江风路1号。
四、招标项目内容与技术需求: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五、项目财政预算、最高限价:90万元人民币。
七、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2、投标人须提供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单位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证明材料;
3、投标人必须具有环保部颁发的甲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证书》,其中需包含环境影响报告书社会服务和化工石化医药评价两项资质内容;
4、投标人近五年以来(自投标截止日前推5年,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类似项目业务,类似项目是化工园区或化工集中区规划环评或跟踪环评业绩;
5、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环保部颁发的社会服务类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登记证;
6、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获取招标文件方法:供应商可自行从网络下载(下载网址: www.qdztb.comwww.qidong.gov.cn,zfcg.nantong.gov.cn)。
启东市公共资源交易所联系电话:****-********,传真:****-********
九、投标时间及截止时间:
投标时间:2017年5月4日上午8:30-9:00 (北京时间)
截止时间:2017年5月4日上午9:00 (北京时间)。
十、开标时间:2017年5月4日上午9:00 (北京时间)。
十一、开标地点:启东市公共资源交易所开标室2(启东市汇龙镇人民中路683号建筑业大厦三楼)。


第二部分 招标项目内容与技术需求

一、招标基本概括
1.项目说明
江苏省启东经济开发区滨江精细化工园(以下简称化工园)是启东市政府于2003年同意设立的(启政发[2003]23号),并被确定为全市唯一的化工园区(启政发[2003]84号),化工园具体产业为:造纸、农药、颜料、染料、皮革、生物制药、塑料、感光材料、橡胶加工、医药、纺织,用地面积6.082km2。
2006年化工园重新修编了总体规划:①将原规划中复杂的产业定位进一步明确为:“重点发展高技术、低污染的精细化工产业,适度发展印染、造纸和基础化工产业”;②在原批复范围的基础上向北新增了约5km2的科研、物流、市场用地,不设置工业生产和仓储装置,对北部的北新镇区等敏感目标起到了一定的缓冲保护作用;向南新增了约1.5km2的工业用地,为化工园进一步发展预留空间。调整后规划区总面积为12.89km2(北至沿江公路,南临长江,东靠三和港,西与海门市临江化工园接壤),并得到了启东市人民政府同意批复(启政复[2006]37号)。2008年化工园管委会委托南京大学环境科学研究所编制了《江苏省启东经济开发区滨江精细化工园环境影响报告书》,并于同年8月获得了省环保厅的批复(苏环管〔2008〕134号),批复总面积12.89km2。
随着经济发展形势变化和环保要求的提高,化工园总结历史发展经验,调整产业定位和用地布局,提升发展档次,保证化工园可持续发展和环境质量稳定,为此,化工园对总体规划进行了修编。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以下简称《环评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条例》以及《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规划的具体范围(试行)》(环发 〔2004〕98号)、《关于加强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有关工作的通知》(环发[2011]14号)等有关规定,对启东经济开发区滨江精细化工园组织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2.项目目标
以启东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江精细化工园为研究对象,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编制开发建设规划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成果符合相应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查技术要求。
3.招标主要服务内容
编制《启东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江精细化工园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主要内容拟包括:
(1)规划与相关政策、法律法规以及其他相关规划的协调性分析。重点分析规划与主体功能区划、区域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等相关规划的协调性。
(2)规划实施的资源环境制约因素分析。根据区域经济、社会和环境现状及规划方案,筛选和识别产业园区所在区域主要环境问题,可能影响的环境敏感目标和主要资源环境制约因素。
(3)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估和环境影响预测分析。根据产业园区主导产业和区域资源环境特点,开展主要污染物的影响预测,分析规划实施可能造成的直接、间接或累积不良环境影响,论证规划实施的区域资源环境承载能力,提出产业园区污染物总量控制方案。
(4)公众参与。根据规划的具体内容和涉及的对象,采取调查问卷、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适当形式,对有关部门、专家和公众的意见进行调查,梳理和说明意见采纳与否情况。
(5)规划的环境合理性综合分析。从环境保护角度综合论证产业园区选址,产业定位、布局、结构和规模,以及污染集中治理设施选址、工艺和规模、集中排放口位置及排放方式等的环境合理性。
(6)规划优化调整建议和预防或减缓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措施。在上述分析论证的基础上,提出规划的优化调整建议和预防或减缓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措施,以及规划包含的近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要求、跟踪评价计划和环境管理要求。
4. 招标范围
启东经济开发区滨江精细化工园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编制、专家评审、报批直至取得批复文件;
5.质量技术及服务要求
(1)在进行必要的现场调研基础上开展基础数据准备和技术报告编制工作;
(2)熟悉产业园区规划环评领域标准体系和政策法规;
(3)确保有足够的人员配备和技术力量完成本项目,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产业园区规划环评实践经验。
(4)确保项目目标的实现。
6.项目实施要求
中标人须根据本项目的实际情况,为本项目指定合格的项目负责人,并配备足够人员和技术力量的研究团队;制定科学合理的服务方案及工作计划;负责完成招标要求的全部服务工作。
7.进度安排
中标人须在签订合同后90日历天内完成项目报告书送审稿,120日历天内完成项目 技术审查工作,确保2017年12月31日前取得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意见。

第三部分 招标项目要求
一、项目地点、质量要求
项目地点:启东滨江精细化工园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省、市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环保行业技术规范,并通过相关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审查
二、付款方式:
①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总额的30%;
②完成送审稿后,再支付合同总额的30%;
③取得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意见后,再支付合同总额的40%。
三、其它相关说明:
1. 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完成项目所需全部服务的所有费用及时间,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自开标后45天内有效。
3.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并由启东市公共资源交易所备案。
4.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与投标响应有关的全部费用(包括投标人自行进行的现场勘察费用)。

第四部分 投标方须知
一、招标文件的阅读
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必须以书面形式在本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提出。
二、招标文件的修改
1.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修改,并在相关网站(www.qdztb.com)予以发布。
2.补充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有约束力。
3.若招标人认为需要推迟投标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将把此变更通知所有招标文件的收受人。
三、投标文件须包括下列内容:
投标文件由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技术标、价格标组成(另须提供原件包备查)。
(一)资格审查文件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表2)、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在投标单位交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投标人近五年以来(自投标截止日前推5年,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类似项目业务的合同、中标通知书复印件;类似项目是化工园区或化工集中区规划环评或跟踪环评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投标人必须提供由环保部颁发的甲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证书》复印件,其中包含环境影响报告书社会服务和化工石化医药评价两项资质内容;
5、拟派项目负责人所具有的由环保部颁发的社会服务类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登记证复印件。
注:上述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自行携带备查。
(二)商务技术标
商务技术标文件根据评分细则要求依次提供,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原件自行携带备查。
人员组成可用附表格式:拟派项目组成员一览表(按照附表4格式填写)。
(三)价格标
(1)投标承诺书(按照附表1格式填写);
(2)投标报价表(按照附表3格式填写);
四、投标文件的签署
1.投标文件均需采用A4纸(图纸等除外)打印并装订成册,不允许使用活页夹、拉杆夹、文件夹、塑料方便式书脊(插入式或穿孔式)装订,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2.投标文件应加盖骑缝章或每页盖章,投标文件封面(格式自拟)和报价表必须盖章。
3.投标文件如有修改、行间内插字和增删,修改处应由投标人加盖投标人的印章。
五、投标文件的提交
1.投标文件必须提供1份正本4份副本,1份电子版本(U盘形式)。
2.投标文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提交;招标人不接收投标人邮寄投标文件。
3.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分四包密封,一包资格审查文件、一包商务技术标、一包价格标、一包电子标书。
4.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标明:招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文件名称(如:“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技术标”、“价格标”、“电子标书”)。
5.所有投标文件的密封袋封口处均应加盖投标人印章。
6.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记,将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7. 投标人在投标时还需提供投标文件证明材料原件,请将证明材料原件放在一个密封袋里,并在密封袋上标明:投标人名称,原件清单目录。
六、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1.投标人应于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至指定的投标地点。
2.收到的有效投标文件或经评审后有效投标文件少于三个的(不含三个),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如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批准采购方式变更,将采取其他采购方式实施采购。
3.招标人推迟投标截止时间,招标人和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时间的约束。
七、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如果投标人提出修改或撤标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书面送达招标人,招标人可以予以接受,但不退还投标文件。
2.投标人修改投标文件的书面材料,须密封送达招标人,同时在封套上标明“修改投标文件”和“开标时启封”字样。
八、迟交的投标文件
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九、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应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必须递交投标保证金(不要密封在投标文件密封袋内)。
2.投标保证金递交时间、地点:规定的投标时间内交至启东市公共资源交易所开标室2工作人员处。
3.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18000元。
4.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汇票(其他形式一律不予接收)。银行汇票必须载明:收款人:启东市财政局;用途:投标保证金;汇款人为:投标人名称(非个人姓名或其它单位名称)。
启东市财政局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启东支行;帐号:***************
●各银行通用条款:
(1)收款人为:“启东市财政局”;
(2)银行汇票上,出票金额必须与招标文件要求一致;
(3)银行汇票上,“申请人”“出票行”“账号”“密押”均不得空缺或错误;
(4)加盖对应银行汇票专用章,以及银行经办人私章,缺一不可(华东三省一市汇票除外)。
●各银行的特殊条款:
(1)华东三省一市汇票——加盖华东三省一市汇票专用章,以及银行经办人私章,缺一不可。
(2)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江苏银行、农商银行汇票——汇票第二联与第三联齐备,缺一不可。
(3)华东三省一市以外的建设银行汇票——⑴收款人为“启东市财政局预算收入专户”;⑵汇票第二联与第三联齐备,缺一不可;⑶汇票右上角有“请划付ⅹⅹⅹⅹⅹ”印章(ⅹⅹⅹⅹⅹ为五位数行号);⑷投标人在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上海市的建设银行开具汇票时,有华东三省一市汇票的,请开华东三省一市汇票(不需要开全国汇票)。收款人:启东市财政局。
(4)其他(中信银行、招商银行、浦发银行、杭州银行等)汇票——⑴汇票第二联与第三联齐备,缺一不可;⑵汇票上需有“请向城商行或工行申请结算”或“请划付当地城商行或工行”等字样。
●注意:
(1)所有银行汇票的有效期不少于20天;(有效期的起算点为投标截止时间)
(2)投标人办理好汇票后,请按照上述要求仔细进行核对。上述条件中任何一项不满足,招标人将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3)凡汇票均不要开“不可转让的汇票”、“不得转让的汇票”、“不得跨地区转让的汇票”,否则招标人将拒绝接受投标文件。
5.投标人在投标时提供虚假资料的,经查证核实后投标人所交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记入不良信誉,暂停其在启东市场的政府采购投标资格。
6.投标人用虚假资料获得中标资格,经查实取消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记入不良信誉,暂停其在启东市场的政府采购投标资格。
7.投标人如有串标、围标行为的,经查证核实后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记入不良信誉,暂停其在启东市场的政府采购投标资格;中标候选人如有串标、围标行为的,经查实后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保证金不予退还、记入不良信誉,暂停其在启东市场的政府采购投标资格。
8.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要求撤销投标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9.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按规定予以退还(不计息)。
10. 被确定为中标的投标人,如中标无异议,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一个月内返还(不计息)。
十、投标文件的无效情形
开标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应当作为无效文件:
1.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制作或密封的;
2.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加盖投标人印章,投标报价部分未盖章的;
3.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4.投标人未按规定时间、数额及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5.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6. 投标文件除价格标外出现报价的;
7. 投标总报价超过人民币90万元的;
8.其他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情形。
十一、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必须向招标人交纳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合同总价的5%,履约保证金将在中标人取得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批复后一个月内无息退还。
十二、投标报价要求
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
2.合同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价格波动和各种风险因素的发生而变动。
对招标人提供的服务内容及技术方法,投标人如有疑问,应按本节《投标方须知》第一条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否则视为默认,服务内容不再作任何修改,中标人不得再提任何调整要求。对完成本项目的全部内容、服务使之成为一个完整系统的其余配套材料项目、措施项目等,均由投标人根据现场踏勘情况自行算量后自行计入投标报价中,中标后招标人对该部分不作任何调整。
3. 除《招标项目内容与技术需求》中说明并允许外,投标的每一个服务的采购项目的投标总价均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招标人均将予以拒绝。
4.投标报价应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可变的或者附有条件的投标报价,招标人均将予以拒绝。
5.投标报价中的计价一律采用人民币。若投标总价与单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大写与小写不一致,以大写为准。
十三、投标文件必须按照要求制作,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十四、评标原则
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对投标文件的完整性、符合性、响应性等进行审查,并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细则进行打分,最终推荐中标候选人。
十五、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一)评标程序
投标人资格审查—商务技术标评分—价格标评分—确定中标候选人。
(二)资格审查
1.所有投标人全部进入资格审查,由评标委员会根据参加资格审查的投标人递交的资格审查文件,并按照本招标文件投标人资格要求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2.只有资格条件评审合格的投标人,才可参加商务技术标、价格标的评分。 资格审查合格标准
序号项目内容合格条件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1、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按招标文件附表2格式填写),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在投标单位交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2营业执照营业执照
3业绩证明投标人近五年以来(自投标截止日前推5年,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类似项目业务的合同及中标通知书复印件;类似项目是化工园区或化工集中区规划环评或跟踪环评业绩
4资质证书投标人必须提供由环保部颁发的甲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证书》复印件,其中包含环境影响报告书社会服务和化工石化医药评价两项资质内容
5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环保部颁发的社会服务类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登记证复印件
(1)若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提供虚假材料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记不良行为一次并网上公示。
(2)上述材料的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在开标携带至现场备查,否则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3)上述1~5中任何一条不符合要求 ,则资格审查不通过。

(三)商务技术标评分(70分)
从项目负责人及团队实力评价、企业基本情况、项目服务实施方案三个方面进行综合评分。
商务技术标得分计算方法:各投标人商务技术标得分为各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得分均采用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1、项目负责人及团队实力评价(20分)
1.1项目负责人实力评价:项目负责人持有环保部颁发的社会服务类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登记证并具有环保系统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职称,得5分;项目负责人曾获得过省部级以上奖项的,得5分。合计10分。
1.2团队实力评价:项目组人员(项目负责人除外)具有高级职称及以上的每有1人得1分,最多得10分。
备注:职称证书、奖项等在商务技术标中附复印件,并提供原件备查,否则不得分。
2、企业基本情况(40分)
2.1企业业绩:自2015年1月1日以来,每开展过1项化工园区或化工集中区规划环评或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工作的得5分(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总得分最多得20分,提供合同复印件及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2.2企业管理:取得环境管理体系证书的得5分;取得质量管理体系证书的得5分。合计10分。
2.3企业奖励及表彰:2015年1月1日以来,若投标人在省级环保厅(局)环评机构年度考核中获得优秀或被全国性协会组织的环评机构评比中被评为优秀环评机构的得10分;其他不得分(副省级及以下不得分)。
备注:在商务技术标中附相应复印件,并提供原件备查,否则不得分。
3、项目服务实施方案(10分)
从以下方面评价项目服务实施方案,并给出得分,满分10分:
3.1工作制度、工作进度计划、工作流程(3分)
3.2项目组人员(含项目负责人)岗位职责(3分)
3.3项目工作的内容、方法及保证质量措施(4分)
(四)价格标评分(30分)
以所有投标人的有效最低总报价作为评标基准价,得3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分。
(五)定标
1、各投标人的商务技术标、价格标得分之和为其总得分;
2、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总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依次推荐前三名为第一、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
3、若总得分者有相同时,则投标报价较低者排名优先,均相同时则通过抽签方式随机确定排名顺序。
(六)若中标人毁标或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被查证确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违规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记不良记录一次,同时,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依法重新招标。
本办法未尽事宜,由评标委员会依据相关法规研究确定。
十六、其他注意事项
1.在投标开标期间,投标人不得向评委询问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评标结果的活动。
2.评标委员会不公布落标原因,不退还投标文件。
3.在投标、评标过程中,如有投标人联合故意抬高报价或其他不正当行为,招标人有权中止评标。
4.授予合同
⑴中标通知
中标公示期满并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无异议,将直接向中标人签发《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⑵签订合同
①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澄清文件、中标通知书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②中标人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③合同主要条款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六部分。
5.中标人因自身原因不能订立政府采购合同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相关主管部门将对中标人作以下处理:记入不良信誉,并按《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暂停其在启东市场的政府采购投标资格。
6.中标人因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相关主管部门将对中标人作以下处理:记入不良信誉,并按《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暂停其在启东市场的政府采购投标资格。


第五部分 附件
附表1
投 标 承 诺 书
启东市公共资源交易所:
(投标单位全称)授权(姓 名)(职 务)为全权代表,参加项目编号为QDGP********2GK的启东经济开发区滨江精细化工园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项目招标的有关活动,并宣布同意如下:
1.我方愿意按照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进行投标(投标内容及价格以投标文件为准)。
2.我方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招标文件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
3.我方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4.如果我方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投标保证金将不被贵方退还。
5.我方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理解并同意贵方的评标办法及评分细则。
6.我方的投标文件自开标后45天内有效。
7.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投标方代表姓名:        职务:             
投标单位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表2
法 定 代 表 人 授 权 委 托 书

启东市公共资源交易所:
(单位名称) 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事业(单位),法定地址: 特授权 代表我公司全权办理针对项目编号为QDGP********2GK的启东经济开发区滨江精细化工园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项目的投标,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
我公司对被授权人签名的所有文件负全部责任。
被授权人签署的所有文件(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本授权书的有效期自投标开始至合同履行完毕止。
被授权人无权转委托。

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性别: 年龄: 职务: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盖章):

年 月 日

附表3
投标报价表
招标项目名称启东经济开发区滨江精细化工园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项目
项目编号QDGP********2GK
投标报价总计小写:¥ ,人民币大写: 。
备注

1、合同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价格波动和各种风险因素的发生而变动。

投标单位(公章):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表4
拟派项目组成员一览表
序号姓名年龄学历专业技术
职称是否为本单位员工拟在本项目承担的职务













第六部分 合同主要条款

技 术 咨 询 合 同 书


项 目 名 称

委 托 方(甲方)

受 托 方(乙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2017年 月 日

有效期限: 2017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填 写 说 明

一、本合同为技术咨询合同示范文本。
二、本合同书适用于一方当事人(受托方)为另一方(委托方)就特定技术项目提供可行性论证、技术预测、专题技术调查、分析评价报告所订立的合同。
三、本合同书未尽事项,可由当事人附页另行约定,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一、项目名称

二、技术咨询的内容、方式和要求
1.咨询内容:编制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2.咨询要求: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导则进行评价工作,在甲方提供数据资料完整详实、开发区设立获得政府许可、开发区规划符合相关规划的前提下确保通过主管部门组织的技术审查。
3.咨询方式:甲方书面委托、双方签定合同、乙方进行评价工作。
三、履行计划、进度、期限、地点和方式
乙方应当按照下列进度要求进行本合同项目的技术咨询工作:在约定的经费、所需资料及时到位的前提下, 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交项目报告书送审稿。
四、委托方的协作事项
为保证乙方有效进行技术研究工作,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下列协作事项:
Ⅰ、提供技术资料:详见资料清单。
Ⅱ、提供工作条件:⑴为踏勘现场提供必要的工作方便等;⑵安排至少一名专门技术人员全过程协助乙方课题组人员工作。
甲方提供上述协作事项的时间及方式:资料清单收到后,叁个工作日内将所需资料以文本的方式提供给乙方。
甲方提供上述协作事项的时间及方式: 合同签定后三天内 。
五、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的保密事项
双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应遵守的保密义务如下:
甲方:
⒈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 。
⒉涉密人员范围: / 。
⒊保密期限: / 。
⒋泄密责任: / 。
乙方:
⒈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 。
⒉涉密人员范围: / 。
⒊保密期限: / 。
⒋泄密责任: / 。
六、验收的标准和方法
双方确定,按以下标准和方式对乙方提交的技术咨询工作成果进行验收:
1.提交技术咨询工作成果的形式: 环境影响跟踪评价 。
2.咨询工作成果的验收标准:通过环保部门审查。
3.咨询工作成果的验收方法:由主管部门组织审查。
4.验收的时间和地点:由主管部门确定。
七、技术咨询报酬及其支付方式
甲方向乙方支付技术咨询报酬及支付方式为:
⒈技术咨询报酬总额为: (人民币)。
⒉技术咨询报酬由甲方 分期 (一次或分期)支付乙方。
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
⑴合同签订后柒个工作日内支付第一笔费用(总费用的50%),
即 (人民币);
⑵提交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送审稿时支付第二笔费用(总费用的30%),即 (人民币);
⑶获得环保部门审查意见时支付第三笔费用(总费用的20%),
即 (人民币)。
八、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的方式
双方确定,按以下约定承担各自的违约责任:
⒈ / 方违反本合同第 / 条约定,应当双方协商解决(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⒉ / 方违反本合同第 / 条约定,应当双方协商解决(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⒊ / 方违反本合同第 / 条约定,应当双方协商解决(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⒋ / 方违反本合同第 / 条约定,应当双方协商解决(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九、争议的解决方式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确定按以下第 2 种方式处理:
⒈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⒉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名词和技术术语的解释
十一、其它有关约定事项
⒈合同约定的费用为总包费用含报告书的编制费、本底监测费、会务费等费用。
⒉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以向另一方提出变更合同权利与义务的请求,另一方应当在叁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逾期未予答复的,视为同意:⑴甲方规划方案发生重大变化的;⑵甲方向乙方提交的基础资料有重大变化(如规划选址、产业定位和产业布局等发生重大变动等);⑶在评价过程中国家、省或地方管理部门出台新的政策影响项目的进展;⑷项目环保主管部门发生变化。
十二、本合同一式 陆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委 托 方(甲方)单位名称法 定
代表人签字
详细地址项 目
负责人签字
开户银行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帐 号
电 话
受 托 方(乙方)单位名称法 定
代表人签字
详细地址项 目
负责人签字
开户银行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帐 号
电 话
登 记 机 关

(合同登记专用章)
登 记 编 号
登 记 日 期
经 办 人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编制 环境影响评价 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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